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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也要开始全球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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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1: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中国税务机关将开始清查中国公民的境外收入,对以后征收个人所得税做准备。无论是隐藏在英属维京群岛的亿万富翁,还是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工作的推销员,都是税务机关的目标之一,中国税务机关正一步步的将很早以前就制定的法律付诸实施。



中国政府海外征税 早就在准备

中国决定让中国公民和公司为他们在全世界的收入纳税不是突然袭来的规定,早在90年代末期,中国政府就派出官员到美英德等许多国家考察税务法规,征询建议,制定现代税法,其重点之一就是如何规定“应纳税收入”。应该在国内征税还是对全球收入都课税,在全世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欧洲国家以及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只在本国境内对公民收取收入所得税,但是不会对外派的国民以及海外的子公司收税,因为外派人员没有使用本国的公共服务,他们的存在也促进了本国的进出口业务。然而中国政府最终选择了与美国接轨,并在1993年颁布了税法:无论中国居民的收入来自世界的哪个角落,都理应向中国纳税。

虽然法律早已制定,但是中国此前没有认真地执行对本国国民在外国的收入进行收税的行动,也没有进行过统计,而是在一点一点的完善法规,等待最终实施的时机。

2014年7月,美国开始实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国税局要求协约的双边协议国披露美国公民以及绿卡持有者在国外银行的信息,方便美国国税局查税,中国也是80多个协议国的其中之一。

2014年10月29日, 5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以瑞士为首的避税天堂,在德国柏林签署了“自动交换银行信息协议”(Signatories of the 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签约国的税务机关可以互相交换离岸账号信息,包括账户受益人、账户余额、利息等,以此来打击全球逃税行为。

当时还有报道认为中国没有签署该协议的原因是中国正忙着全球追捕贪官,但现在看来,就像笔者在《加西周末》2014年11月8日的文中预计的一样,其实中国自始至终都没有置身事外,加入《交换税务信息协议》只是时间问题。2013年,中国就默默的修订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将国际收入申报范围改为中国居民在外获得的一切收入、金融资产盈利以及负债情况,并且对中国居民的海外金融资产作出统计。2014年12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税务机关对反避税措施的适用范围、判断标准、调整方法等。2015年1月28日,广州政府召集辖区内的企业高管,讨论驻外员工的纳税问题;在北京,市政府也开始要求公司提供驻外员工提供收入信息。到了2月1日,北京国家税务总局将出台新的规章,禁止以国际投资为名的避税方式。

如何征收 尚无定论

从时间上看起来,全球征税是中国政府早就一步步计划好的行为,交换银行信息是征税的一个好的起点,但是中国开始全球收税的难度很大,其中还有许多细节尚未得到确认。

中国税收的执行力一直都不够,一直以来,中国只对境内的公民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境外的资产和收入一直没有进行过统计。《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自动交换银行信息协议》和国际上打压海外逃税的风气都为中国统计中国公民的海外收入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中国国内的法规也在逐渐完善。根据中国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报告,2014年,中国税务部门共计收税10万亿,但是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工业出产指数(PPI)降低,大幅影响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收入,寻求新型税收项目成为中国2015年的目标之一,国际税收治理,防止逃税也成为了2015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经济放缓,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增加,对中国来说,这也是清查中国公民违法所得的一个机会。德勤(Deloitte)会计师认为,中国可能会先追查一些大型案例,杀鸡儆猴,促使其他中国企业和个人申报海外收入。

中国将用怎样的标准进行纳税,现在尚无定论,对于持有中国公民身份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如何纳税的规定也没有下达,恐慌害怕并无必要。

对于在中国有资产或收入的加拿大人来说,包括银行存款、公司股票分红和买卖的资本利如果已经在中国交过税,那么这部分税款可以用《中加防止双重征税协议》在加拿大申请抵税(Foreign Tax Credit),每一元外国税金可抵消一元的加拿大税,然后补交差额。其他收入同理,只需要在报税时向加拿大国税局提交中国的税单即可。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加拿大和中国签订了《防止双重征税协议》,香港也在2014年初与加拿大达成税务协议,(台湾在2014年11月完成了谈判)所以中国公民无论先交哪边的税,都不会出现“要交两次税”的情况。

中国的最高税率是45%,所以在中国纳税的加拿大人在加拿大基本不需要再交税,但是对于在加拿大BC省的中国人来说,如果收入需要被两国课税,最终纳税额可能会按照中国的45%来计算,会比BC省的43.7%(联邦税率29%+省税14.7%,各地省税不同)的最高边际税率要高。

此外,从2014年开始,加拿大能源、工程、建筑、农业等行业的公司驻海外工作人员的工作收入免税额度会逐步缩小,2016年将会被完全免除,而中国的海外收入免税额则一直保持在2520美元,申报时要小心。

依照税法规定,持有加拿大身份但是并非加拿大常住居民的人,无需缴纳加拿大所得税。但是无论是税率、不同类型的收入的抵税额度以及是否被算作加拿大常住居民,都需要按照中国和加拿大税法细则进行认定,申报时需要认真辨明,以免因计算失误而多交税款或是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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