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要离婚,但现在在宝宝的生活费用上产生分歧,现在宝宝的教育基金他在付,他不让我付,因为若我也付一半,到时他若想动里面的钱必须得经过我同意,所以他要他自己付。现在他付宝宝托儿费,以前是38元,但政府每个月都会预付75%的钱给他,让后退税的时候把另外的25%也退了,这事我到今年才知道的,现在是7.3。其实他相当于没付钱,都是政府在付。现在他和我说,要用宝宝的牛奶津,(我与去年就搬出来了),用宝宝的牛奶津交教育基金还有上小学以后的费用,(宝宝星期一到四带在我这,星期五他去学校接,星期天中午我去接宝宝),我问那宝宝的生活费用呢?他说他带的时候他付,我带的时候我自己付,但不能用宝宝的牛奶津,我说“宝宝的钱我会花在宝宝身上”,他说“宝宝有我这种妈真是命苦”。我现在自己带小孩将近一年了,宝宝现在三岁,其实带过小孩的父母都知道带小孩的费用要多少,现在除了宝宝教育基金和托儿费是他付,其他的什么都不付,而且想要用宝宝的牛奶津帮他交教育基金。我想问问他真的可以这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