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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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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寻求生意纠纷调解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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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3-29 18:04 | 只看该作者
hanren 发表于 2016-3-29 13:58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不想解散。 还想继续合作,所以想请人调解。

其实,合作的真正基础是人心。所以,先问问自己的内心是否真地要继续合作下去,然后,再问问合作伙伴,是否他也是真心地想合作下去。如果双方或一方已无心再合作,就要长痛不如短痛,以尽可能小的代价,通过第三方仲裁,尽快结束合作。如双方是真心地想继续合作,只是在一些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那么就不要让第三方介入,平心静气地坐下来,把分歧摆在桌面上,看看能否通过相互退让一些来解决。如果,确实无法达到一致,那就争取和平分手,冤家宜解不宜结。争取好合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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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3-29 18:45 | 只看该作者
愚人娱语 发表于 2016-3-29 18:04
其实,合作的真正基础是人心。所以,先问问自己的内心是否真地要继续合作下去,然后,再问问合作伙伴,是 ...

我一开始就是看了你的回复,才引起我对本贴主的问题的误解。你是好心人,但真的没什么商业意识,你这样劝他们,其实是帮倒忙。合作做生意就一定会产生矛盾的,合作就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成长和发展起来的。一有矛盾就散伙,是不可取的。前面我也看了你的帖子,其实,你说的很多问题,不是华人有的,是你个人的问题。不好意思,我只是说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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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3-29 20:38 | 只看该作者
愚人娱语 发表于 2016-3-29 18:04
其实,合作的真正基础是人心。所以,先问问自己的内心是否真地要继续合作下去,然后,再问问合作伙伴,是 ...

我帮你们调解吧,成功收费一千刀,不成功分文不取。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只需要把一方坚持的条件和道理,换个立场放到另外一方,看看提议人能否接受就知道是否公平合理
第二,如果实在调解不成也不愿意拆伙
有个简单的方法,每人做一年老板,收益和劳累操心都归他,另外一个打一年工。清闲和工资都归他
每年一月一号换个个。
你们能想到请人居中调解,这已经是难得的君子之风了,剩下的只需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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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3-29 21:45 | 只看该作者
海角天涯沦落人 发表于 2016-3-29 20:38
我帮你们调解吧,成功收费一千刀,不成功分文不取。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只需要把一方坚持的条件 ...

你也和我一样被这个愚人娱语的回复把本帖主的问题给搞乱了,这人真耽误事。贴主的问题不是两人没法合作,是两人对生意未来的发展有不同想法,彼此又互相说服不了对方,所以,请人调解帮助他们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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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21:49 | 只看该作者
海角天涯沦落人 发表于 2016-3-29 20:38
我帮你们调解吧,成功收费一千刀,不成功分文不取。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只需要把一方坚持的条件 ...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 1000刀的费用是不是太高我还要和合作人沟通 。

你说的那个一人干一年的那种对我们不合适。

另外你方便简单介绍一下你的情况吗? 我们不是随便找一个人就行的 ,里面牵涉到生意的一些东西。

你也可以发站内信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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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3-29 22:09 | 只看该作者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16-3-29 21:45
你也和我一样被这个愚人娱语的回复把本帖主的问题给搞乱了,这人真耽误事。贴主的问题不是两人没法合作, ...

只看了发帖人的一面之词,就以为了解了真相?我只是讲基本道理。希望他的合作伙伴也能看到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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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22:24 | 只看该作者
愚人娱语 发表于 2016-3-29 22:09
只看了发帖人的一面之词,就以为了解了真相?我只是讲基本道理。希望他的合作伙伴也能看到这个帖子。 ...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真相是我和合作人共同决定找第三方调解 , 帖子内容是经过对方审核同意的 。

我们是非常愿意合作下去才找人调解的, 关闭生意散伙要比继续合作容易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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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3-30 07:53 | 只看该作者
hanren 发表于 2016-3-29 22:24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真相是我和合作人共同决定找第三方调解 , 帖子内容是经过对方审核同意的 。

既然您们还是真心想合作下去,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你们自己。就好比婚姻,总会有一些小摩擦,争取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找亲朋好友帮帮忙,等到闹到需要外人帮忙时,就有点麻烦了。合作做生意基本也是同样道理。如果,非得外人来帮助协调,一定选个靠谱的人,否则可能适得其反。希望你和你的合作者能够消除心中的隔阂和分歧,这是继续合作的前提。最后,祝你们能够圆满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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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3-31 10:30 | 只看该作者
hanren 发表于 2016-3-29 23:24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真相是我和合作人共同决定找第三方调解 , 帖子内容是经过对方审核同意的 。

既然不想分,就求同存异,双方都让一步往前走。

至于未来发展的方向,建议你们付费找专业的市场咨询公司,这里没有德高望重、深谙经营和市场的圣人可以为你们仲裁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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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3-31 11:38 | 只看该作者
那个美丽人生已给他们很好的建议了,所以,很多事是别人帮不了的,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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