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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 但求瓦全(异类留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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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9-2 2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但求瓦全
编外话:
小说高于生活,但是源于生活。所以尽管这篇小说中有着太多的虚构成分,但是它的本源却是真实的。读到真时或为假,阅到假时可为真。不必猜测何处是真,何处为假,那对于作者写此文的初衷没有任何意义。
       
题记:
中国古代贤人的高风亮节中有一种便为:“宁为玉碎,不求瓦全”。陶渊明有“不为五斗米折腰”说的都是同一个道理,那便是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不可以轻易低头。即所谓的“大丈夫誓可杀不可辱”。可事实上,死才是一件最容易的事情。懂得如何生存,如何更好的生存在这个残酷竞争的世界中那才是真正困难的事情。有的时候,做人要学会保存实力,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想当年,韩信要不是没有那胯下之辱,又怎可位居汉初三杰,官拜楚王?大丈夫能屈能伸,受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何必在乎一时一日之得失?故,但凡有远见之人,必定懂得“潜龙在渊”的道理,不会在自己实力尚弱的情况下,为了所谓的名节志气而“大功为建身先死”……


  2003年7月3日,早晨,10点7分,起床,打开电话响铃。这是我的习惯,在每晚入睡之前我会必定先关上电话。因为在我看来,除了父母,阮葳,和生命以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我的睡眠更加重要了。在打开电话的时候,我瞥到了电话留言装置上的红色显示灯在闪动——有人在我睡觉的时候给我留言了!打开留言装置“recall,nine thirty AM third July”
哦?是半个小时前的电话,谁那么早给人打电话?“阿乐,是我”葳葳?!奇怪,她明明知道我每天不会在10点前起床的啊,干嘛那么早给我打电话?“阿乐,最近一段时间一直有一件事情困扰着我,令我不得不做出一个选择”嗯,确实,我看出来了,20几天前她就开始不开心了,我怎么问她都不肯说。有的时候和她在一起她居然会一句话都不说,更让人莫名其妙的是,她有的时候会突然看着我,眼睛里闪过很深的伤痛,似乎一个临死的人想要看她的情人最后一眼。我特别害怕那种眼神,因为我不想她比我先死。那是我生命中除了父母以外最重要的东西,如果可以,我情愿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现在我决定了”这丫头,有什么事情就早说啊,何必磨上这么久,折腾我不说,关键是折腾了自己啊。其实她早应该告诉我,天大的事情也有我在一起帮她啊。她的那些事情大多数都是用钱就能够解决的。而在我眼里,凡是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都不叫做问题!“阿乐,我要和你分手”!!!分手?怎么突然分手?!我在那一霎那被惊呆了……“乐,请你原谅我,这并非我的本意。我爱你,你是我最爱的男人!但是,我爸爸逼我这么做。这么多天来,他不断地对我施压,每天一个电话,我真的不行了。。。我很爱你,可是我不能没有我爸爸妈妈,他们对我有养育之恩,那是说什么也不能背弃的……乐,自己保重”留音嘎然截止。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葳葳的爸爸为什么要阻止我们交往?!他不是早就知道我和他女儿在交往了吗?他还专程请我父母去他们家吃过饭,似乎都已经把我认做女婿了的啊?为什么突然中途变卦?或者,这只是葳葳找出的一个借口?她爱上别的男孩子?不可能!葳葳绝对不可能这么做!她是一个如此专情的女孩,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的!为什么?为什么??

我的脑子一片混乱,这也太突然了,简直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做!我要弄清事实真相!我给她家里挂电话,接电话的是May,她的室友。“葳葳不在家”May的声音今天听起来怎么那么别扭?我没多想,谢谢过后,继续给葳葳的手机打过去。可是很快我又发觉了异常,她从来不会关手机的,而且她通常备有两块电板——但是今天手机关机了!她真的这么不想见我吗?现在我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我起床前给我电话,这样才可以给我留言,而不是直接面对我!我又给她家里打了过去,还是阿May。“May,你知不知道葳葳去哪里了?”我问道“葳葳,啊,她去。。。我也不知道,对不起啊。。。”她说话吞吞吐吐,明显和她平时快言快语的性格不同。直觉告诉我,阮葳就在她身旁!“嗯,那好,我也没什么事,好吧,就这样”我装作无事的样子。
   挂完电话,我立即穿好衣服,往嘴里塞了一粒excel口胶。我知道阮葳在家,我今天一定要见到她!我飞奔出去。5分钟后,我来到了她家的building楼下!这座building只有一个出口,我就守在这里,我就不信葳葳你从此不出来!为了避免让她先看到我躲起来,我找了个隐蔽的角落。
   时间在不断地流逝,可我仍然没有见到阮葳的影子。其实,我真的很诧异。7月3日,为什么在这一天总会有特别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一年前的今天,我当然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在我的宽大的Queen Size 的床上,葳葳夺走了我的处男之身!从前,我是一个花心的男孩子。爸爸说我是个花花公子,因为他说我居然在中学交往了7个女生!他说他在大学的时候才谈上妈妈!妈妈是他的第一个!当然,7这个数字是从他口里出来的,而事实上我想会更多。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交往过多少女孩子,太多了吧,我干嘛要记得那个数目,甚至,她们的名字!她们在我眼里根本没有价值,在我看来,她们只不过是一群懂得如何讨自己主子欢心的丫鬟!是,她们根本都不够资格碰我的身体,以至于我认识阮葳的时候还保持了处子之身。当然,也可以说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我夺走了阮葳的“First Night”。葳葳是这样一个女生,她告诉我她没有一个异性朋友!这不是因为她身边没有男人,事实上,在我和她交往之前,她身边常年环绕着一大群男孩子。之所以她说自己没有一个异性朋友,那是基于一个让人难以相信的事实——因为每一个接触她的男孩子都会或多或少喜欢她,有的是明目张胆地追求她,有的只是暗恋。不过每一个男生都会对她格外好。她告诉我她在念高中的时候,没有自己背过一次书包,没有自己亲手打过一份paper。所有的这一切都会由男生们效劳,他们对这样做乐此不疲。甚至有人会觉得能够帮葳葳背一次书包是无上光荣的事情。而我知道她有这个魅力,因为她的确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女孩子,非常的与众不同。不过,不要以为葳葳是一个如何漂亮的女孩子。如果是选美比赛,光论长相,我顶多只敢给她7.5分,那还是掺入了我对于她的特别的好感。如果是说身材,哦,那我想我连7分都不能给她。否则的话,全场所有的人都会指责我偏心了!但是她绝对拥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她的魅力来源于她的气质,她闪着智慧的眼神,她的人格……而这一切是大多数漂亮的女孩子所不具备的!
  以前我有一个女朋友,她是7人中的一个,现在在上海做模特。她的身材根本就没得说,即使是9分我都敢打出来,长相嘛,也比葳葳要漂亮。可是,我就是觉得自己根本不爱她。因为她骨子里和脑子都少了些东西,使她不过可以充当一个花瓶。要知道,花瓶只是用来做摆设的,我想没有哪个人会蠢到要抱着花瓶睡觉!

葳葳对自己的要求近乎苛刻,你会很难以想象一个美女,为了一个星期后的考试,可以每日13个小时地学习,哪怕有些蓬头垢面都不在乎!人看书久了以后,脸部是会变形的!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是我亲眼所见!女人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美丽了,在乎到几乎每时每刻。虽然她也常常拉我陪她逛街,买衣服,化妆品,不过这是女人的天性!倒是她用功时不顾一切的态度,让我除了对于她的爱恋以外,还多了一层崇拜!我从来不曾如此崇拜自己身边的人,因为我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一个像葳葳一样值得我去崇拜的人。有的人说,人与人接触久了以后,多少就会产生腻味,因为你对她/他太熟悉了。但是事实上,我对于葳葳是正好相反,越长时间的接触,我就越能够发现她的美丽,她的特别,发觉她内心深处那些与众不同的地方。这所有的一切都只会加强我对她的眷恋!有一种女人的美丽,是需要你用时间来慢慢挖掘的!
    时间再往后推一年,2001年7月3日,那是我和葳葳相识的日子。我知道自己的生命以及对于生命的态度都从这一天开始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因为我认识了一个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当时,她的态度算作是相当傲慢,虽然事实上我知道那是她对待每一个男孩子的基本态度。很多追求她的男生都会对她望而却步,因为她是出了名的冷美人。她绝对不会对一个男生有多么热情,即使他再帅,再酷。在她眼里,那都算作是接近零!可是,我没有办法接受一个女孩子对于我的无礼!即使我知道她对于我的无礼不算作是对于我的漠视,因为真正令她漠视的男生,她连无礼都没有。我开始了积极的反驳,不停地拿她开刷。我们的相识就在我对于她的言语攻击中开始了。但是不到半个小时的交谈中,我对她的态度就发生改变了。两个小时以后,当她说她要走了的时候,我居然发觉自己忽然有点舍不得!我从来没有对哪个女生在第一次相识后就会出现舍不得的心理!
    几天后,我从朋友口中得知了她的电话。当晚,我给她挂了一个电话。她正在读书,但是还是很友善地和我聊天。而事实上,我也发觉了她对我的兴趣,因为她正在为后天的考试复习。而那个晚上我们却在电话里聊了2个多小时!当我为打扰她的学习向她道歉的时候,她却告诉我学久了是需要换换脑筋的。那晚,我很开心。
    我开始频繁出击,和她的交往日渐增多。没过多久,我便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我爱上她了。而且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自己告诉自己爱上了一个女孩。因为,那是我第一个遇到的,我想要和她结婚的女孩——这是我曾经从来不会考虑的问题!
    我很庆幸自己的会考有两门没有及格,以至于在2000年的7月3日,父亲决定把我送来加拿大,不然我一定不会认识葳葳了。那个时候我正在H省最好的高中享受着自己的雨季。虽然是读着全国知名的高中,可是,我并不是一个乖学生。能够入读那所学校,完全是因为爸爸的缘故,他是H省的副省长。而在我们学校里有两类人,一类是学习用功,出类拔萃的,乃至于国际奥林匹克金牌得主很多来自我们学校;另一类是高官富商的子弟。而我,显然属于后一类。老师说我是很聪明的孩子,可我觉得他们是想要讨我爸爸开心吧。即使说是聪明,我的聪明也只表现在追女孩子的上面。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子,只要我看上了,没几个可以逃出我的手心的。不是公开做了我的女朋友,就是和我若隐若现地保持暧昧关系。但事实上,我并不是一无是处,我喜欢的功课,诸如语文,英语,历史,地理,通常是在班上拿第一的,甚至是全年级。只是可惜,我说我不聪明,正是因为我数学和物理很烂,而这两科才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聪明。我们学校是全省特批的学校自己组织会考,题目相对会容易。因为谁都知道,学校不愿意花精力和时间浪费在会考上,这样可以加大力度用于高考,以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知名度。而即使是这样,我的会考还是两门不及格。学校通知我爸爸,说是考虑留级。副省长的儿子高中留级?这要是在省委说出去了,我爸的面子还往哪里搁?所以后来家里决定,把我送到了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加拿大。走的时候,我也无所谓,男子汉大丈夫嘛,四海为家,难不成我还怕离开父母?!
    一开始生活还真的蛮艰难,不是因为钱,爸妈给了我足够开销的钱,而是太孤单了,我很多的时间都泡在了网上。渐渐地,我才离开网络,开始了真正的生活,每个人或许都需要一个过程来适应吧。事实上,我真正地走出自己的封闭世界是从认识阮葳开始,和她在一起后,我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所以,当她说要离开我的时候,这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让我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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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3-9-2 23:12 | 只看该作者
待续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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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3-9-3 09:32 | 只看该作者
Please continue ASAP.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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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3-9-3 11:11 | 只看该作者
最近不是比较烦,是超级烦
学校里有事,住房又出问题,现在还要开始带小弟
再加上漂泊的心和预定好即将离开的幸福
天啊,上帝喜欢把你引向天堂,然后在你还没有在天堂站稳的时候又突然松手,临走告诉你一句:
对不起,我再去带领别人去了,你自己慢慢适应啊
靠!怎么适应啊。她走了,我岂不是又要沉沦到地狱里去做忏悔的撒旦了吗!
才刚刚觉醒……哎

所以对于您的ASAP,我只能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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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3-9-3 21:2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没找到你~
房子看看这个如何:
http://www.sinoquebec.com/ubb/ultimatebb.php?ubb=get_topic;f=1;t=03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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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3-9-3 21:46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楼主是原创吗? 如果是, 我很喜欢你的文章,和你的写作手法。 希望你还有别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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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3-9-3 22:00 | 只看该作者
Good luck to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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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3-9-4 00:32 | 只看该作者
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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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3-9-4 09:26 | 只看该作者
血! 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远在故乡的家人心里会怎么想?醒醒吧,时间过的很快.首先得把课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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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3-9-4 10:43 | 只看该作者
Take it easy, d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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