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两制并行
汉朝是郡县制和分封制并行的。为什么呢?刘邦其实是希望实行郡县制的,可是实力不够。刘邦是在很多异姓王的帮助下推翻项羽的,而刘邦就答应了这些王爷,将来建国是要给他们分封王爷的。所以汉朝的周边地区都分封给了异姓王。
那么刘邦就在中心区域实行郡县制。异姓王是有异心的,不可信任的。刘邦于是就犬牙交错地在这些异姓王的地盘附近,分封给自己的子孙为王。让他们对异姓王形成威慑。于是,在后来的反叛过程中,这些异姓王就被刘邦的子孙各个击破。
但是分封,毕竟会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汉文帝时期,贾谊曾经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汉景帝根据晁错的建议,削藩,结果动作太大太急。就造成了“七王之乱”。汉武帝时期,主父偃提出了“推恩令”,就是把亲王土地,平均分封给其子,子的头衔就降一级。以后依次降级分封。这样,亲王的势力就被稀释了。最后,到了刘备就是一个凡人而已。
郡县制也有很大的弊病,就是过多腐败。另外一个弊病,就是权力容易被转移到宰相手中,皇帝就会被架空。所以,后面就有了霍光弄权,和王莽篡权改朝。
后面的朝代汲取教训,开始稀释宰相权力,就逐渐有了副宰相,参政知事,御史什么的。到了明朝有了内阁,是一群人审议政策。到了清朝,有了军机处。体现了皇权的高度集中,而相权被稀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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