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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浅唐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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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蒙特利尔中文报纸揭露某报老板商业欺诈读者来信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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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3-11 22:28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在北京买不起房,可以曲线实现梦想: 去大洋里买个小岛,然后宣布是个独立国家,喊着“一个中国”,去北京访问,中国就在北京划块地方给你建大使馆,建筑费用由中国政府援助。

你若在加拿大没学历、没学位,找不到正经工作,没钱旅游。 你不妨用自己家的地址花几十加元注册一个广告公司,然后办个中文小报,但是一定要高喊爱国爱党,巴结当地中领馆,然后你自称是海外媒体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去中国,侨联与中宣部都会给你买单到各地旅游、“考察黄河、考察西藏、观光新疆”, 吃住行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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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3-12 10: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首席记者”对人说过,她们社长不会写文章, 但是她写好的文章,社长却要挂名。社长自称是海外成功人士,去其河南母校做成功经验报告,认识她的都笑了,人家忽悠到这份上,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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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7-3-12 10: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七天号称在北京有七天报纸的办事处,驻京记者是胡海,胡海是谁?胡宪的哥哥,从建筑公司退休,利用七天驻京记者之名,参加中宣部组织的海外媒体培训,到各地公费旅游,用着老百姓纳税钱。按照中国法律,外国媒体在中国设办事处必须得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七天办事处是一个非法组织,骗国家钱财的。七天就是这样骗名骗利的,大家心里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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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3-12 10: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领事馆把七天作红人,是不得蒙特利尔华人人心的,乃是彭惊涛的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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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7-3-12 11:03 | 只看该作者
Pi314 发表于 2017-3-12 10:44
领事馆把七天作红人,是不得蒙特利尔华人人心的,乃是彭惊涛的失责

这不是哪个使领馆负责人的问题,这也不是蒙特利尔独有的现象,温哥华、多伦多、纽约、旧金山的华人社区都是这样,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我党统一战线的一贯方针政策是:爱国不分先后、爱党不论地痞和流氓。
别拿侨领不当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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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7-3-14 15:55 | 只看该作者
致“水浅唐人街”:

我是本文受害人思彤,今天特此声明,我没有授权任何人在此论坛转载该文。有关《七天》尹灵涉嫌商务欺诈的报道以《华侨新报》2017年3月10日的报道为准。

你的感悟写的很犀利,牢骚满篇,虽触及了问题的部分实质,但是个别字句读起来逻辑很有问题,我不是很理解,比如,你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你是指要求维权合理合法经营的蒙城商户因为受了一家本地媒体的骗,就变成了有缝的蛋? 照你的逻辑,9.11 世贸大厦被恐怖分子炸死的无辜受害人,都是活该被烧死,因为他们贪图金钱,要去那么高大上的地方上班?

我来加拿大之前,获得一个经济学位, 一个剑桥大学商务英语考试证书( BEC高级),该证书全中国每年只有10%的考生通过,在全球包括联合国在内的跨国机构终生认可资质。我曾在日内瓦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总部)实习过, 在几家美国跨国资金公司驻华企业实战过, 我非常清楚什么是商誉,什么是正规合法的商务活动。此次《七天》尹氏的做法,让我非常失望,好比一个山寨产品被正牌打回了原形,一个假善人在真善人面前露了陷。如你所言,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因为我们曾经信任了一个打着口号的华裔创业者/理财作者,我们大大低估了她的企业行为给整个华商界带来的负面作用。10年前大家原谅了她,给她机会发展,做大做强,但10年后我们面对的是“姑息养奸”的恶果,越来越多的华人华商成为负假新闻、虚假广告的受害人,而我们正在一个个吞噬这些苦果。受害人甚至包括了我这样一无所有的新移民。换言之,今日的尹灵,比之10年前的创业雄心壮胆,甚至已经有了“劫贫济富“的意愿,对一个口口声声要办慈善的人而言,这是致命的嘲讽。连一个身无寸铁的华裔女性都可以欺诈,还有谁她不能去欺骗的呢?连一个一无所有的单身女性都不会去怜悯、去帮助,还有谁她会去帮助? 说到底,这是整个华界的耻辱,因为我们隐忍不报,不去起诉她,不去投诉她,一次次纵容她,到处捧她的场,到处帮她拉广告,所以,今日她一旦起了害人之心,也必是有恃无恐。

你的回复,除了不合时宜地发一顿牢骚,既没有同情受害的弱者,也没有提出任何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换言之,还是一副继续姑息养奸的态度。但我不会像你一样迂腐,去”愿打愿挨“,我清楚地知道不管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所有的商务活动都有法律在监管,所有违法违规的商业活动都有法律和监管机构在制裁,尤其在加拿大这样的民主法治社会。受害人就是受害人,法律文本有明确界定,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商务欺诈的受害人,受害人的性质不会因为一个两个论坛评论而改变。问题还是同一个,我们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向“施暴人”说不吗? 我们有勇气打击“施暴者”嚣张的气焰,要求公平公正的裁决和赔偿吗? 如果10年前我们缺乏勇气,那么10年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应该再瞻前顾后,让更多的同胞受害。我发文的目的不是要揭露自己的伤疤示弱,而是敬告各位参会嘉宾,你们作为付费的消费者,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在3.15这样的打假消费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请大家积极联系我,说出自己的遭遇,无论以集体诉讼方式还是采取其他维权手段,使这股华商界欺诈作假的不正之风一定打压下去,维护正当合法的商户利益。联请大家积极支持我们,联系方式:artforvirtue@aol.com  | 微信公号:wuyyongzhong24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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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7-3-14 18:19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自我方2017年3月10日在《华侨新报》刊登稿件以来,近一个星期的时间里, 《七天》的尹灵并没有迫于舆论压力正式回应过我方。尽管如此,我们仍将选择与蒙城同胞坦诚相待,在Sinoquebec.com《网际说法》栏目及时更新回帖及进展,并以纸媒、网络、微信等方式发布《Art For Virtue 敬告蒙城同胞书》,积极向各大监管机构反映大家的诉求。谢谢理解并支持!

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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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3-14 20:30 | 只看该作者
两个中年妇女一对小丑儿,怎么能有这样大的能量,能从加拿大骗到中国各地到处演讲骗吃骗喝,成为中宣部树立的海外华人媒体的典型,谁成就了这两个老女人?

靠着一份通篇都是广告软文(收费人物访谈、卖保险的卖基金的卖房子的办学校的专栏文章)和反加拿大主流价值观的几页报纸,操办各种晚会集会有很多人去捧场,又是谁在助纣为虐?

这些问题,值得各位华人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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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3-18 17:59 | 只看该作者
真想看到<<七天>>的反应。觉得两方一定有一方要败在法律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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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3-19 20: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周七天发了三篇文章,回击思彤。不知思彤与华侨新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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