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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广西已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成长创业的热土。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推动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自治区高等院校和直属企业领导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50 个)
(一)自治区高校领导职位( 30 个)
1. 副厅级领导 20 名
广西大学副校长、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广西医科大学副校长、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桂林工学院副院长、广西中医学院副院长、广西艺术学院副院长、广西师范学院副院长、广西工学院副院长、右江民族医学院副院长、玉林师范学院副院长、广西财经学院副院长、河池学院副院长、钦州学院副院长、百色学院副院长、梧州学院副院长、贺州学院副院长、广西教育学院副院长、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各 1 名。
2. 正处级领导 10 名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各 1 名。
(二)自治区直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 20 个)
1. 总经理(银行行长) 2 名
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广西北部湾银行行长各 1 名。
2. 副总经理 10 名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 1 名;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各 2 名。
3. 总会计师 3 名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各 1 名。
4. 总法律顾问 5 名
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各 1 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中央、各省区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工作人员,以及海外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1. 组织报名: 2009 年 3 月 2 日 至 4 月 10 日 (节假日不休息)。
可以采取现场报名,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须填写《广西公开招聘领导人才报名登记表》(可向自治区公招办索取,也可从广西新闻网、广西政府网、广西人才网上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 1 份,交近期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 4 张。
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须最迟于笔试开考前一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自治区公招办(或南宁考点办公室)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资格审查: 2009 年 4 月 10 日 至 4 月 20 日 。
自治区公招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3. 笔试: 2009 年 4 月下旬。
在广西南宁市设立考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 100 分,分别按 50% 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
4. 面试: 2009 年 4 月下旬。
每个招聘职位按照 1 ∶ 6 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广西南宁市统一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总分各为 100 分,分别按 60% 、 40% 的比例折算成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 50% 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5. 考察: 2009 年 5 月中旬至 6 月中旬。
每个招聘职位按照 1 ∶ 3 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自治区公招办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 讨论决定: 2009 年 6 月下旬。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7. 办理任职手续 : 2009 年 7 月中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自治区高校领导职位,执行自治区高校现行的工资报酬办法。自治区直属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执行自治区直属企业现行的薪酬管理办法。符合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的,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自治区公招办办公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大楼 6 楼(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 69 号,邮编: 530021 )。
广西公开招聘领导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3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