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是人们按不同的生物特征而划分的群体单位。这些特征包括身体外貌特点和祖传的基因特点。这些特征具相对稳定性,没有外来基因的干扰就很难自己变化。所以当你不幸生于一个弱势种族,你的弱势身份就跟你的外貌特点一起世世代代永久不变了。在一个多元种族的社会,人们就会根据你的相貌来判别你天生的弱势或优势。而人们的阶级,地方差别却不会是这样世代永久不可变性的。(所以把地方,阶级歧视与种族歧视等同起来多少有点自我安慰的阿Q味儿)。不幸的事情就发生了:优势种族的人们强调各种族的独立性,弱势种族的人们就希望尽量失去自己种族的独立性,变成优势种族的一员。象加拿大的社会理想就是MOSAIC文化,各种族应当在和睦并存时保留自己文化与群体的独特性。加拿大政府即使在失业率达到19。几%时都保留了政府每年拨大笔费用给INTERNATIONAL LANGUAGES PROGRAM教育课程,给各族裔的孩子教授他们的祖裔语言,使他们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族裔身份,知道自己在国籍上是“加拿大人”同时,也具自己祖裔国的族裔身份。当你的孩子一踏入学校,最早老师要教的,就是让孩子们伸出手来放到一起,辨识自己与他人不同的肤色,懂得自己是白人黄人或黑人,并要为此感到娇傲。这样你就懂了,你可以很快通过学习改变自己的地方口音,或者你是农民,你的儿子却考上了皇帝的探花,改变了自己的阶级属性。可是你的黄种人的长象却世世代代不会改变,这就注定了你“弱势”命运的永久性,和不公平性,因为它是天生成的,不可能通过后天个人努力而改变。
就是说,同样没能使海关官员相信,但带有明显外部特征的(而不是有语言问题的)少数族裔过境者要比白人多44%机会被盘查。一个少数族裔的“明显外部特征”就是他生来具有的护照,在他自己的祖 裔国,比如中国,他会被旁人视作该国人,如“中国人”,仅管他持加美护照,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反之,在加,美这样的白人国家里,他会被认作不是那么“真正”的只是政治国籍意义上的美国人加国人,得不到“真正”的美国人加国人在这里所得到的尊重,而且会被首先认作是他的明显外部特征所属的那个国家的人,而且很可能被认为他因此天生就是那个国家的同盟,根据他们西方人所信仰的“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的原理。象李文和,还有那个不被允许进入美国国会的台湾省华人,他们可能早已“不认同”中国和中国人,认为自己是美国人了。说不定还正卖力的帮助台湾,也就是帮助美国。可是因为偶而的机会,他们发现自己并不被白人认作真正的美国人,而被认作“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