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lee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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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知道看不起中国人的中国人是什么副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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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05-3-18 00:04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个帖子,使我回想起半年前发生在两个新移民家的一件不愉快的事。半年前,我们一家在Montreal登陆,出国之前,我在Montreal的朋友帮我联系好了一套住房,一齐都准备好了,房东说一定要见面和出示银行存款证明后才签lease。

我们到蒙城次日,便与朋友一起见了房东(西人),并出示了银行存款证明(国内时已将存款转过来),顺利租到了房子,并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房子很理想,住得也很舒适,但我们考虑到蒙城不太适合我们未来工作和生活,经过短暂的考察,我们选择决定去其他城市定居。由于有一定的积蓄,因此很快就买了一套住房。在蒙城办理完各种手续后,我们就决定离开蒙城。由于lease是一年的,我们实际只住了一个多月,因次与房东协商,他同意我们转租或转移lease,但他必须与新房客见面,条件是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存款证明,否则提前解除lease需多付两个月的租金。我们觉得条件有些苛刻,但对照房屋委员会的法律条款,相关程序太繁锁,时间太长,故同意了他的条件。

接下来便开始寻找租客,作为新移民,在语言、经验等许多方面都有欠缺,想到的最好方式就是在“蒙城华人”上发布消息,结果的确不错,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来问房子,也有不少人专门来看。大部分人都表示满意,不到一个星期,一位女士专程来看了后说是代她在国内的大学同学一家人租,我们刚开始有些犹豫,因为她家来蒙城的时间离我们计划离开蒙城的时间相差只一个星期,若有什么变故,意味着我们将只有多付两个月的房租费($1300)。但看到这位女士言辞诚恳,也考虑到新移民的确不容易,我们就同意了,并象征性收了100元订金,房东也表示见了面,看到银行存款证明($10000以上)后,就可以签lease。我们反复要这位女士将此条件转告她国内的同学,表示绝对没有问题,于是我们就放心了。并回绝了其他人的意向(此时距离我们离开蒙城还有40天)。这家新移民来蒙城的时间逐渐逼近,她的同学又怕有变故,专门来看了一遍,并提出能否在签合同前先住进来(即从机场直接来我家中),考虑到一家人出来行李多,奔波劳累也辛苦,我们答应腾出一个房间给她家住,一起吃饭就行,并答应带他们去办各种新移民相关手续(因为自己刚办完,还记得如何办理)。

一个周末的清晨,这个新移民家庭来了,我们帮助他们搬完行李,并准备好了早餐。待他们休息好后,我们便进行了交谈,并将我们所掌握的非常有限的经验介绍给他们。他们也非常感激我们的接待,并表示对房子非常满意。这对中年夫妇同时表示,无论在事业上还是经济上,他们在国内都是非常成功的人士,来加只是因为追求更理想的生活环境,并为自己的女儿(15、6岁)创造更好的条件。并表示下周一就去银行开户,将所带的几万美元和几万港币兑成加币。我们将那位女士交的订金还给她,并着手联系房东见面,同时开始准备自己搬家的事。过了两天,这个家庭的女主人终于联系上她的一位熟人(她老家的邻居女孩),前几年来的,应算老移民,好不容易按揭买了一套住房,舍不得住,租出去,自己租地下室住。这位“老移民”来到我家中,看望了她小孩时的邻居,滔滔不绝介绍了许多经验给她的“表姐(关系已升级了)”。大概是说房租应再压低些(其实我已出示了我们与房东签的lease,租金是多少她家完全清楚);不要在银行存超过1万加元的款,否则小孩牛奶金受影响,以后申请读书拿不L&B等;又说,现在加币汇率这么高,最好保留美金或港币(当时加元刚开始升值)等。次日,一齐就开始变了,开始抱怨房子有缺陷(他们夫妻俩是学建筑的),又说如果他们把带来的钱换成加元,比前段时间要损失8、900元;又说,要我们保证一定把房子租给他们,否则,如果他们存了款,房东不同意签lease,我们要负责他们汇率的损失。我们说,加拿大基本上是一个诚信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交往应尽以诚信为基本准则(来了这半年,我始终觉得无论是中国同胞、还是加拿大人,绝大部分是非常守信用的),我们当时与你的同学谈成租房意向并收了定金后,便不再考虑其他的人;而房东也明确提出了他的要求,只要你达到,就可以租到。但因为这房子本身不是我们的,我们当然不能100%保证一定要把房子租给你们,因为这一齐都在你们来蒙城之前明确告诉你们的同学。当时,正是中秋前一两天,本打算两家人一起过个中秋,但的确心情越来越淡。最后,他们终于勉强存了几千美元(不是加元)进银行,我们尽量争取房东见面,房东听了情况后,连续几天连我们的电话都不接。

没办法,在我家连吃带住呆了4天后,我们只好希望他们自己赶快找房住,并给了他们3天的时间。我们也把此情况向他们的同学说了,她表示让他们去住移民接待中心,而所谓的“表妹”则表示不能去她家,也不会帮她找房子。说实话,我们一直都同情这家人,也没有任何对他们伤害和过急的言语或行为,因为毕竟都有一些实际困难,特别是他们一些思想、意识、观念可能一时无法改变(因为我们自己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我们来加拿大的第一个中秋就这样在烦恼中度过。我们只好付出多两个月的租金(1300$)解除lease,虽然这是一笔不少的钱,但内心反而很平静。而他们这一家人无奈之下,也只好靠自己找到一个华人房东,以一次付3个月租金为条件找到了房子。他们离开时,我一家人还是客客气气地帮忙搬行李。送走了他们,感到如释重负。之后,我们离开了蒙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经过努力,开办了自己的生意,每天忙忙碌碌,也很充实。

每当回想起在蒙城所经历这件事,有几点感想:(1)加拿大是一个讲求信用的国家,人与人之间交往应以此为基本准则,否则,我们自己将会被这个社会淘汰;中国同胞之间更应重视这一点,因为目前在国内诚信有些危机,如果把它带到加拿大来,久而久之,会对整个华人社区造成不利的后果。(2)新移民的一些思想、意识、观念可能一时无法改变,特别是内地一些习以为常的惯例,为人处世的方式等在这里不一定适用。如这家人来后,津津乐道是有多少朋友在这里,他们可以帮多少忙。实际上在这里大家都不容易,即使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只要自己能克服的困难,都尽量不要麻烦别人。他们一家人从机场来时所租的车凑巧正好是以前一个大单位的同事,人家已经客气地声明不收钱,也表示非常忙(边读书、边开车挣钱),以后有空再来看他们,之后他们多次打电话要用车,而对方都礼貌的回绝了,他们还不甘心。(3)新老移民之间,移民与留学生之间不应有鸿沟,有机会、有能力还是应该互相帮助。相互看不起,相互贬低,的确不可取。(4)老移民传授经验给新移民时,应尽量准确、真实、客观一些,一些道听途说、错误的东西不但无利,甚至误导。如前所说的这家新移民,其手中所持的美元和港元,如果听信“表妹”的话,到现在应损失几千加元了!关于所新移民享受的福利,L&B等,多听听正规的讲座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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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05-3-18 00:27 | 只看该作者
Yes Man :p :wink: bien 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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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05-3-18 00:37 | 只看该作者

HollyFHL

HollyFHL, 听了你的遭遇,感叹。

可惜的是,下次你可能就不敢贸然远程租房了,损失是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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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05-3-18 12:4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种事情和是新移民还是老移民,和是移民还是留学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和有钱还是没钱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不相信别人的人或是言而无信的人,无论他是新移民还是将来变成老移民,无论他是移民还是留学生,也无论他有钱还是没钱,他始终都是那样的人.对于一个人来说,有些东西是不会随着时间和环境改变而改变的(包括好的方面,也包括不好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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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5-3-18 15:50 | 只看该作者
not even through phone, through their posted messages is enough.
Post by QuebecQQ2
exactly. u can know what kind of people through phone.

save time and save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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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5-3-19 00:31 | 只看该作者

说完就“忘”?谈海外中国人的诚信问题

说完就“忘”?谈海外中国人的诚信问题

在饭店订好的餐位,“忘了”很正常。事先预约的客房,说“取消”连电话都不打。货到付款的送货上门,到门口才想起不要……这样的事情,在中国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也因为如此,类似的预约服务在中国是最难做的。不算意外,习惯也随着移民被带到加拿大。

一位多伦多信息港网友,讲了这么件让人心酸的事情:一位中国新移民,隔着大洋预租另一位同胞的房子,并通知对方航班班次,希望接机。房东就安排自己的儿子,一个在网站宝贝选举中胜出的十八岁帅哥去接机。小帅哥为了停车方便,就在机场周围绕圈子等电话,结果过了半夜电话也没来,却撞车,虽不致车毁人亡,这个大好年华的孩子也是多处粉碎性骨折。后来,准房客和房东终于通了话:“我不住你们家了。我找到新的住处并且有人接机我就直接走了。”

这事儿可以有一百种解释。双方无论租房还是接机应该没有签约。那孩子开车转,早就该打个电话确认一下班机落地多长时间了。车祸自有认定程序,无论如何与停机坪上的飞机与旅客扯不上关系。新移民抵埠,是人生大事,千头万绪,头昏脑涨之中谁还惦记打个取消电话。人生地不熟的加拿大,多份接机当然多份保障……但有一个假设是成立的,即不接机,车祸不会发生。

因为文化传统和国情现状,中国人在信用上相对差一些。签好的合同执行中要违约,样品肯定要优于批量成品,广告传达的信息必然夸大。而不付押金不签字的口头预约,爽约好像就不在信誉范围内。笔者确实没有批评具体人和事的意思,中国人不守言诺的事情甚至可以反证。千金一诺这个著名的成语说的是什么?不就是答应的不反悔。武林大侠怎么让人佩服?因为说到做到。当代中国政务体制怎么改革?推广承诺制。千百年来人们已经熟视无睹,说话不算数正常,一旦遵守诺言那就是高风亮节人人推崇的榜样。

正在和平崛起的中国,对外必将面向整个世界,对内也必将建立现代管理模式。中国人说完就“忘”,事不关己随它去的习惯不改,必将付出巨大的代价。

令人欣慰的是,最近的赖昌星案重审,移民部律师面对有关中国政府不判死刑的外交承诺,是否值得信任的质疑,把握十足地回答:“中国政府在和加拿大的交往中,从未违背过外交诺言。”移民部律师的话,可以做为“信誉价值”的最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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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5-3-20 00:36 | 只看该作者
同胞本应互相爱护。在遥远的异国,能碰上就已经是缘分,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同胞相见,撒娇都来不及,怎么会吵起来了呢?唉,……

既然事情已经闹出来了,就该好好讨论,把它闹明白,总结总结,以后永不重犯……应验一句:经验是代价换来的。

鬼爷的歪经验列出几条,倘能节省大家的代价,便是造化了

1、加拿大没坏人。正如HollyFHL大侠所言,这里在购物、买卖、日常方面的善良、诚信度可以打90分。无需提防所有人,只需提防一些加拿大境内有前科的事情就行(譬如路上有些脑满肠肥的人,丫挺着扮可怜向你讨钱)

2、帮人要量力而行,提防过犹不及。你认为如此这般做是帮了别人,别人却认为你要么不帮,要帮就起码帮到什么什么程度才行。于是施恩者“种善恩却无善果”,被帮者就痛感施恩者炫耀、花巧,遂有被侮辱感。……总之,了解对方的需要,也是一种尊重;了解自己的局限,也是一种能力。这点做到为了,相信对方不是提防你,而是爱上你了。

3、和谐来自于礼让。永远是--

做大的让着做小的;
聪明的让着糊涂的;
能力高的哄着能力低的;
……


一个美好的结局之所以久久未至,往往都只是在等待某一方先聪明起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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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5-3-21 21:17 | 只看该作者
  移民来加拿大之前,曾经多次到过欧洲几个国家及美国多个城市,有时十天半月,有时几个月。每到一处,都会遇见一些中国同胞,大多非常热情友好,乐于助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终于,自己也来到了国外,成为了海外华人之一员,对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抱有天然的好感。每见到中国同胞或类似人种,都会微笑示意并主动打招呼,但不知为什么,在蒙城呆的几个月,在地铁、在公车上,碰见的中国同胞中大概只有1/4 会对你有所反应,大部分是无动于衷。有时,几个人在地铁上聊天,当你走过去用普通话同他们打招呼时,连最基本的寒喧都没有,只顾自己聊。是不是加拿大或蒙城华人真的太多了,是不是来加后人情味变淡了。代之而来的是同胞之间相互践踏,相互欺诈,相互侮辱。如“蒙城华人”中许多帖子都是相互对骂,相互践踏的,有来自不同地区之间、新老移民之间、留学生与移民之间的。这个网站,希望多一点是给大家提供信息、交流体会、沟通情感的平台,而不是村里泼妇或城里无赖发泄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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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5-3-21 22:07 | 只看该作者
hollyFHL所言及是,我也闯荡世界几十个国家,在海外华人格外亲切,92年我来到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是在巴士上,她又把他朋友的电话给我,这样,很短的时间我得以认识了一帮很热心的人,可称我的大哥大姐.那时华人尤其讲普通话的互相还打招呼,这几年似乎少了,我还是老习惯,可对方的眼神让我很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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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05-3-22 12:3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道理很简单,试想如果你一个月没有见过人,那么你无论见到哪个国家的人都会倍赶亲切,如果你一个月没有见过中国人,突然见到一个,那肯定是冲上去狂打招呼,可是你天天都能见到n多的国人,就如同待在国内,也不会满大街见人就打招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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