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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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的中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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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9 0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介绍一下加拿大的失业保险金制度,鼓励他们勇敢的走出来。以下是周先生提供的加拿大失业保险制度的原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申请资格: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于申请前的一年内曾工作十二至二十个星期(依照各地区不同的失业率作弹性修改)。而以下情况的出现,则最少要曾工作达二十六个星期:

1.申请人第一份工作

2.申请人曾停止工作达两年或以上  

3.申请人的第一份工作或重返的工作少于十四星期,申请就医、分娩或育婴各项保险金的申请人则仍需工作二十个星期。

2、保险金额:

  申请人可领取平均投保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五,最高不超过每星期四百一十三元。每星期赚取三百七十五元或以下而需供养子女的申请人则可领取百分之六十。

3、领取保险金期限:

  大部分申请人可获得三十六星期到四十四星期不等的保险金,最长也不会超过四十五个星期。

4、受聘保障:

  联邦就业部门也与各省政府协调,为就业人士提供五项津贴,以鼓励维持就业率:

1)工资补助金   
2)自雇津贴
3)开创就业相拌计划
4)生活补助
5)工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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