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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ng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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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寄养问题,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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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1-9-3 07:21 | 只看该作者
这类文件得先证明孩子的父母和委托人关系,孩子和父母关系即可。如果孩子由外公抚养,那就得提供孩子母亲的出生公证即可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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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1-9-7 22:31 | 只看该作者
yingyi
   寄养在国内分中籍寄养和外籍寄养,分别是父母是否持外籍护照和中国护照,父母持中国护照的儿童不管在那个国家出生带回国内都叫中籍寄养.我办过这个手续
如果是父母外籍,公证爷爷,奶奶的寄养证明,出入境管理局会给个小本本,每次出入境盖个章就可以了.父母持中国护照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寄养,拿到一个信封,去派出所办理暂住证,6个月有效,出境去公安分局办理,再到出入境管理局办,三天可以办好.
                      SJ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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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1-9-9 17:40 | 只看该作者
Hi SJ,谢谢。但6个月过后怎么办哪?

Clandy,我想你持的也是中国护照,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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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1-9-9 21:32 | 只看该作者
据我了解,关于寄养问题好象各个城市都有一些不同的规定,所以请大家答复时一定说出你办过或知道的是哪个城市的规定。
我让家人问过北京市公安局外事办,他们说移民就算外国人,尽管你拿的是中国护照,而我们移民身份的人和留学生所生孩子尽管都能拿外国护照,但大使馆给留学生的孩子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认为他们是中国公民,而我们的孩子只能拿加国护照,算外国人。
寄养时间一次最长办多久各地也不同,所需文件也不一样,我这里有北京的规定,如哪位是回北京可告知,因我也将于年底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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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1-9-9 23:34 | 只看该作者
对了,我所在的城市是广州.YINGZI, 如果孩子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再到街道派出所办理延期.其他城市的规定应该到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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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1-9-10 08:22 | 只看该作者
Amyx,我是北京的,你手中的规定能否借我看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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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1-9-10 11:46 | 只看该作者
孩子寄养的最简便的办法,到中国大使馆去办。填写《委托书》在使馆工作人员面前当面签字,填写《办理公正认证申请表》,交手续费$30。如果不着急要,带一个已经写好收件人的地址、姓名、电话的信封,连同$5一起交给大使馆,他们就会在办完以后给你寄回。如果交加急费$50,可以当天拿到。当然,还要办你的小孩的签证,签证费$50。这样比在本地请公证员公证然后再去认证要方便省钱。我每个星期都去大使馆,还有什么有关的问题也可以帮你问问。

附大使馆的“中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寄养手续须知”:
一、出国留学人员将其在国外所生子女送回国内抚养,应向其子女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拟居住地的选择顺序为:父亲或母亲处,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其他抚养人处。
二、申报常住户口,须提交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明和寄养委托公证,以及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三、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后欲在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效期内再出境的,应在当地申报暂住户口。在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效期内未出境的,应将暂住户口改为常住户口。
四、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将其寄养在国内亲属处的子女户口迁至父母处。
五、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后已登记常住户口的,如再出境,只要没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均可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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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1-9-10 22:4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北京的规定,从家人拿来的文件看非常简单,简短说明加上三张表,国内的情况大家都理解,去问时爱搭不理,稍多问就几句就不耐烦了,还说再问就去问使馆。因文件是扫描过来的,我怎摸也转贴不上来,请需要的人稿告知e-mail地址我转发给你。

麻烦GaoYuan去使馆时帮忙问一下,因使馆电话只是录音留言,打不进去,就是你贴的有关留学人员所生子女寄养的规定,到底我们移民签证的人是否也适用?子女是否也可在国内上长住户口(如只用外国护照)?我们的孩子使馆是否给办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留学签证的给办,而我们移民身份不知道给不给,而没有旅行证回国似乎根本上不了长住户口。

再此先行表示感谢,因确实很着急,又不知到底该从何入手,使馆去一趟又挺不容易,有你的帮助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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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1-9-10 23:19 | 只看该作者
amyx,现在是Internet时代,查找信息别忘了网,俗话说不是说了吗“有事儿你上网”。    ;)
我刚才到大使馆的网站查了一下,这个信息或许能对你有帮助,请点击:<a target="_self" href=http://www.chinaembassycanada.org/chn/7650.html><font color="#0000ff">申请在华寄养外籍儿童须知</a> 。
WWW=Web Will 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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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1-9-12 07:25 | 只看该作者
从大使馆问来的情况:孩子寄养,必须办理“寄养委托公证”。父母双方持中国护照,要两个人同时到大使馆,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办理寄养委托公证。小孩要申请签证。小孩不可以申请中国护照或旅行证,除非移民据证明你的孩子已经放弃了加拿大国籍。所谓“留学人员”,使指公派并由大使馆教育处管理的人。可能孩子回去上不了长期户口。当然个不同的城市还有相关的规定和做法。
大使馆由人值守的电话号码是:789-3434转232,上班时间打,有人会回答你的具体问题。
大使馆10月1日-3日国庆节放假,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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