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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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ver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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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 做人要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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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5-8-15 16:43 | 只看该作者
国人诚信有待提高。 根据我的经验,三个国人就会有一个不诚信,自私,不考虑他人。 比例太高了, 别骂我呀!不知道你们是否有同感。 降到5%我可接受了。: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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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接到网友举报,有人发布招聘(保姆管家、助理文秘、中文教师等)、交友和送宠物等信息,目标主要是针对女士行骗。为了增加欺骗力度,有的招聘中留了本地电话号码,那些电话号码实际上都是虚拟号码,其实他们人不在本地。建议大家提高警惕,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并与对方纠缠,谨防“杀猪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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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5-8-15 16:47 | 只看该作者

赞成

楼主说的很好, 中国人的诚信还是有问题, 希望我们这些出来的人改变一下.

大家互相照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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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5-8-15 19:33 | 只看该作者
理解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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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5-8-15 20:10 | 只看该作者

说说我的亲身经历

诚信的确重要,前段我在网上跟贴,想买一辆自行车,留了电话在网上,不久,一位女士主动打电话来说有一辆.谈好价格,我跟她说,立马出发去拿车,她说好等我,可乘了近50分钟的车,到那里,她面不改色地告诉我说:车刚被人拿走. 当时,我虽然很生气,可二话没说,转身就车了,对此类人,我只表示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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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5-8-16 00:04 | 只看该作者

言而无信的人的确可恶

言而无信的人的确可恶, 得想法使之付出名誉上的代价才行.

有位外地的朋友曾做如下建议:

1. 如果只是了解寻问的, 或只是有意向但未最后决定的, 应该当做无任何约束的潜在交易人. 无论有无进展回复, 结果如何都任其自然, 互不干涉双方随时可能改变的意愿.

2. 如果双方同意拍板成交的话:
A. 物品价格状况及交易细节要重复一遍以免误会,
B. 双方得约定交易的地点和时限, 说好超时限未履约一方即属违约, 另一方有权另行取舍. 除非违约方事前或事后能同守约方解释并获得原谅, 守约方有权公开对方的电话和email进行投诉和抱怨.
C. 确认对方的电话(让对方给出号码由您给他/她打回去), 网上联系上的最好进一步确认email地址(让对方给出地址, 您发一email描述双方议定的物品价格状况及交易细节, 以及违约惩罚办法,让对方回复同意).  
D. 最后, 用电话给对方一个不可失信的提醒, 也是给对方一个最后改变主意的机会.
E. 如果以上任何一条不能满足, 考虑按"1"处理并明确告诉对方自己的决定.
F. 如果全通过了, 就忠实按照双方约定行事.
G. 如果成了要感谢对方的诚信. 如果对方违约并且没有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特殊理由, 应该如约公布对方电话电邮进行公开投诉(附上双方email内容). 因为对方事先已同意违约的处罚就是如此, 所以行之有理.
H. 投诉完后即不再纠缠, 把对方记入黑名单, 永远不再打交道. Move On

我试过几次(三买一卖), 无一人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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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5-8-16 03:32 | 只看该作者
老春啊,俺早就和你约会了,可是你还不是一次次地爽约拉?真是地,还好意思泡这里说1道2地。。  
Post by 春雨秋风
言而无信的人的确可恶, 得想法使之付出名誉上的代价才行.

有位外地的朋友曾做如下建议:

1. 如果只是了解寻问的, 或只是有意向但未最后决定的, 应该当做无任何约束的潜在交易人. 无论有无进展回复, 结果如何都任其自然, 互不干涉双方随时可能改变的意愿.

2. 如果双方同意拍板成交的话:
A. 物品价格状况及交易细节要重复一遍以免误会,
B. 双方得约定交易的地点和时限, 说好超时限未履约一方即属违约, 另一方有权另行取舍. 除非违约方事前或事后能同守约方解释并获得原谅, 守约方有权公开对方的电话和email进行投诉和抱怨.
C. 确认对方的电话(让对方给出号码由您给他/她打回去), 网上联系上的最好进一步确认email地址(让对方给出地址, 您发一email描述双方议定的物品价格状况及交易细节, 以及违约惩罚办法,让对方回复同意).
D. 最后, 用电话给对方一个不可失信的提醒, 也是给对方一个最后改变主意的机会.
E. 如果以上任何一条不能满足, 考虑按"1"处理并明确告诉对方自己的决定.
F. 如果全通过了, 就忠实按照双方约定行事.
G. 如果成了要感谢对方的诚信. 如果对方违约并且没有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特殊理由, 应该如约公布对方电话电邮进行公开投诉(附上双方email内容). 因为对方事先已同意违约的处罚就是如此, 所以行之有理.
H. 投诉完后即不再纠缠, 把对方记入黑名单, 永远不再打交道. Move On

我试过几次(三买一卖), 无一人爽约.
烟花闪过,留下的不仅仅是瞬间的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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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5-8-16 13:11 | 只看该作者
凌晨三点多发的贴? 精神不错嘛?

凉水浇头醒一醒吧, 想清楚您到底是约会的谁,  不管是在梦中还是生活中.
Post by sofunny
老春啊,俺早就和你约会了,可是你还不是一次次地爽约拉?真是地,还好意思泡这里说1道2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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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5-8-16 14:45 | 只看该作者

跟你一样

Post by sayu
诚信的确重要,前段我在网上跟贴,想买一辆自行车,留了电话在网上,不久,一位女士主动打电话来说有一辆.谈好价格,我跟她说,立马出发去拿车,她说好等我,可乘了近50分钟的车,到那里,她面不改色地告诉我说:车刚被人拿走. 当时,我虽然很生气,可二话没说,转身就车了,对此类人,我只表示鄙视.

跟你一样。前不久说好去买一位男士的自行车,马上出发。出了地铁下很大的雨,还没带伞,只好冒雨跑过去,前后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到了那里,一个小孩开的门。进去那位男士在打电话。等了十几分钟,那男士放下电话说车已经卖了,并告诉我他的东西卖得很快的,问我要不要别的东西。我很庆幸没买到他的自行车,怎么可能要别的东西,谁知道没有诚信的人卖的东西是什么样的?好在最后他还说了抱歉的话,就算是还平衡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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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5-8-16 14:5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放别人鸽子两次,海他白等两次.不是我想这么干的哪!,我头次摸错了交头地点,我开了40分钟的车,大冬天在错误的地点白等了一小时.后来就说上他家去买,等我到那个区,又发现地址忘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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