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移民父母团聚移民真假孝子析辩
笔者不曾参与6月22日多伦多都市报那场《父母团聚:“真孝子”还是“假孝子”》的讨论,对此本不想置评。但从那时到现在,时间已过了两个多月,至今仍然还有人一再指责申办父母团聚的移民为“假孝子”、“假孝顺”,企图以此否定父母团聚移民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为此,笔者也忍不住要说几句。
在那场讨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那些申办父母团聚的移民之所以要把父母移民来加,其目的就是要“让老人带小孩,做家务,当免费保姆”,是“为了剥削父母的剩余价值”,而不是真心孝顺父母,不是“真孝子”,而是“假孝子”;因此,申办父母团聚移民也就缺乏“冠冕堂皇的理由”,因而也就缺乏其正当性和合法性。
这里有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能不能说,“真孝子”就不能“让老人带小孩,做家务”;“让老人带小孩,做家务”,就不是“真孝子”,而是“假孝子”?笔者认为,把这两者截然分割开来的看法是不对的,是形而上学的。不错,抚养 子女是为人父母者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义务和天职;而作为父母的祖辈,当他们把作为子女的移民养大成人并成才之时,他们的义务和责职就已经尽到了,完成了。子女的子女理所当然应当由作为父母的移民去带和养育,而不应当把本来应由自已应尽的义务和责职推给祖辈去承担。祖辈只有当子女去世之时,才有代行子女义务而抚养 孙辈的责职。因此,如果有子女硬把养 育自已子女这种原本属于自已的义务和责职强加到老年父母身上,并认为祖辈对孙辈非尽这种义务和责职不可,那是错误的,也是不孝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靣。而另一方靣,年老父母只要他们愿意并力所能及,带带孙子,做做家务,也不是不可以的。而这正是天伦之乐的重要内容之一。什么叫天伦之乐?血脉所系,骨肉团聚,亲情相依,儿孙绕膝,其情脉脉,其乐融融,这就是天伦之乐。世界上几乎没有不愿意跟儿孙在一起的老人;许多老人都把带带孙子孙女当作是一种乐趣,并乐此不疲。而做做家务,活动活动身子,也有益健康。但前提是:父母乐意,一切隨父母的意愿。你不能说:不行,你什么也不能做,只能“混吃等死”!你也不能说:小孩你也不能带!带了,就 是陷子女于不孝!显然,让不让年老父母带小孩和做家务,并不是衡量子女孝不孝的标准。若以此来衡 量子女是“真孝子”还是“假孝子”,那就有如用尺子来量水的长短一样,显然是很不合适的。
再说,孝与不孝,是真孝还是假孝,是不需要别人来认定的,也是很难认定或鉴定的。孝心孝心,孝顺在心,孝与不孝,全看子女的那 颗心,全看子女是不是把父母放在心上,是不是时时处处关心着父母的饮食起居,衣食住行,身心健康,病痛安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等等。而这些全都贯彻在日常生活中,直到父母终老。有谁能制定出一个衡量的标准来吗?有谁能鉴定出其孝心之真假吗?没有,没有人能制定出这样的标准,也没有人能作出这样的鉴定。那 么,有人硬把孝与不孝、真孝假孝与父母团聚移民挂 起钩来,企图以否定“真孝心”、“真孝子”来否定父母团聚移民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那也是不可能的。父母团聚移民的正当性是人权与人道主张所赋予的,其合法性是联邦移民法所规定的,任何企图以其它所谓“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取而代之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徒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