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90%中国城市地下水被污染 2005年12月29日0:20:48(京港台时间) 多维社刘红编译报道/中国环境署官员12月28日表示,90%中国城市的地下水已被污染,引起对13亿人口饮水安全的普遍关注。国家环保局副局长张力军表示,现在的形势十分严峻。 据法新社报道,在经历了20年飞速经济发展后,中国才开始计算经济发展的环境成本,而大量的工业及人为污染物已经进入中国的生态系统。 “一项调查显示,中国90%城市的地下水已经被有机以及无机污染物所污染,并且有明显的迹象显示污染正在扩散”,张力军表示。 地下水污染通常是因工业废料和未经处理的人类排泄物进入江河系统然后渗入地下而导致的,而中国70%的人口依赖地下水作为饮用水,40%的农业灌溉依赖于地下水。 据报道,在中国北部的城市地下水污染的情况最为严重,造成了上百亿人民币的损失,而间接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中国最近连续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和广东北江水污染事故迫使当局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清理行动并切断了数百万民众饮用水的供应。 除了污染的问题,中国164个地区地下水资源同时面临被过度抽取的问题。中国600座大城市中的400座存在水短缺的问题。 水污染状况触目惊心 自1980年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全国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量由1980年的872亿立方米增加到2004年的1964亿立方米。20多年增加1092亿立方米。而相应污废水排放量由310亿立方米增加到680亿立方米,其中入河污水约533亿立方米。 因此,江、河、湖泊水污染十分严重,已经成为新的人为的灾害。现在北方城市郊区许多河流“有河皆污”,不少河流下游干枯。南方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沿江河网圩区,内河水污染严重,不少地方形成水质型缺水,守着河边水不能饮用。水环境、水生态不断恶化。 全球水伙伴(中国)名誉主席杨振怀发表文章表示,目前水污染问题已成继洪、旱、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之后,成为最严重的人为的灾害,成为威胁城乡人民生活和身体健康的大问题,洪、旱等自然灾害是天灾,而且是一时的;而水污染是人祸,是长期的,每天都需要水,因此需要大力防治。 水污染状况触目惊心。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经过14年的治理,特别是1998年以来的7年间累计投入1115亿元治理水污染;工业水污染防治取得较大进展,城市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局部地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但总体看,水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水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江、河、湖泊水污染负荷早已超过其水环境容量。污水排放量仍在增长,七大江河水质继续在恶化,Ⅴ类和劣于Ⅴ类水所占比例仍很高。 水污染严重河流,依次为:海河、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长江、珠江。其中海河劣于Ⅴ类水质河段高达56.7%,辽河达37%,黄河达36.1%。长江干流超过Ⅲ类水的断面已达38%,比8年前上升了20.5%。除西藏、青海外,75%的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现在工业水污染仍旧突出,仍是江河水污染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水污染事故频繁,平均每年达1000起左右。 不少老企业无钱治理,高污染的乡镇企业仍大量存在,企业违法排污现象普遍。有61.5%的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相当多的城市没有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污水收采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收费普遍过低,平均0.49元/立方米,而保本需0.8元/立方米。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中,能正常运行的只占1/3,其他开开停停,还有1/3不运行。因此除特大城市外,许多城镇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地处理。 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严重。地表饮用水源地不合格的约占25%,其中淮河、辽河、海河、黄河、西北诸河近一半水质不合格。华北平原地下水水源地,有35%不合格。全国尚有3亿多人饮用水不安全,其中约有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农村有6300万人饮用高氟水,200多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另外南方血吸虫疫区农村饮水也不够安全。 人类疾病80%与水有关 现代医学发现,人的疾病80%与水有关。垃圾、污水、农药、石油类等废弃物中的有毒物质,很容易通过地下水或地表水进入食物链系统。当被污染的动植物食品和饮水进入人体后,就可能使人体罹患癌症或其他疾病。 水是生命的源泉,人类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离不开水和空气。环境医学和环境生物学研究表明,处于存活状态的动物,原生质中通常含水70%~90%。一切有生命的物体,其最基本的活动??新陈代谢都是通过水的运动来实现的。体内所需的营养物质、蛋白质、脂肪等,最终要深溶于水才能被血液输送,被组织吸收。因此,饮水及食物的质量对生命体的健康状况起着关键作用。 国内外学者一致公认,80%的癌症是由环境污染引起的。环境中的有毒污染物增多是我国近年来各类怪病发病率递增的根本原因。环境中的有毒有机物及铅、汞、镉、铬、铜、镍等重金属类,经过呼吸道、消化系统、皮肤等途径被人或动物所吸收。 有些与体内黏液中的有机分子结合成络合物附着在体壁上,阻碍氧和二氧化碳的交换,抑制细胞的生长发育,破坏细胞内含物,降低?类活性,引起急慢性中毒,致使细胞畸变,或引发癌变,以致死亡。 有些重金属,当饮用水含量达到ppb(浓度单位,以10的-9次方为一单位)量级时,会对物质代谢起催化作用,使肝、肺、心脏等发生病变。因此,有毒物是人体发生畸变、癌变的直接元凶。 尤其是那些难降解的有毒物质,能在其迁移途径中在人体内不断积累,使人体发病的机会逐渐增多,发病率也就必然会增加。因此,发病率尽管与遗传和饮食卫生习惯等有关,但其最根本的因素应是环境污染所致。 我国河南林州每年因食道癌死亡人数为150/10万左右,同时发现该地区的鸡也有很高的食道癌死亡率(175/10万);江苏省启东县肝癌发病率较高,而当地鸭子的肝癌发病率也高。这种“人畜共患病”现象,更加揭示出健康对环境的依赖性。因此可以说,制约健康的最重要因素是环境,尤其是水环境。 尽管水环境污染在全球普遍存在,但我国水环境污染状况更加严重。尤其是近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传统经济模式使我国的有限资源不断减少,废弃物逐渐增多,水环境一天天在恶化。全国74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多数达不到Ⅲ类标准,流经城市的河段90%以上受到严重污染,大多数湖泊出现富营养化,蓝藻泛滥,湖水出现绿粥状污染物,气味难闻,令人不堪入目,被当地称作“生态癌”。 目前我国的水环境中,主要污染物已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形势严峻。全国性蓝藻泛滥在由南向北迅速蔓延,已波及到京津地区。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近三亿农村人口在饮用不合格的水。近岸海域赤潮频发,面积在增加,大部分已超标。淡水在变绿,海水在变红,我国的江河湖海已向人类发出了危险信号。 更加可怕的是地下水的污染。由于它比大气污染和地表水污染难以映入眼帘,更容易被忽视、被搁置、被回避,甚至干脆被当作垃圾筒。目前在我国平原地区,要寻找出一块未被污染的地下水地段,竟成了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如京津唐地区地下水有机污染物种类达百余种之多。北京市地下水污染问题更加突出,即使是市政管道的自来水,二次污染现象也时有发生。水污染对首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已形成了较大威胁。 据2003年《中国地质环境公报》材料,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饮用水水质有关的地方病。如淮河流域出现的高癌村--河南省沈丘县东孙楼村、周营乡,大批村民因癌症去世;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村、刘快庄村,癌症患者多达120多人;有些石化工业地区,癌症发病率高出周围十几倍;河北、山东沿海有些村庄恶性肿瘤的发病率也已超过半数。 北京市某些垃圾填埋场地下渗漏污染已造成周围十几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下水不能饮用,即使是在上风上水的北京小汤山地区,也竟然出现了高发病村。在藻类暴发的江河湖海附近,由于有些藻种具有毒性,故由藻类引发人畜中毒现象时有发生。怪病、瘟疫的暴发,虽是突发事件,却与长期的环境污染密切相关。大自然一次又一次地在向人类漫不经心地排污给予报复。 最令人担心的是,我国严峻的水环境污染形势依然在发展。如果我们的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失去控制能力,灾害性污染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昨日出现了非典型肺炎,今日又出现禽流感,明日是否还会出现变异更快、更加难以控制的奇灾怪病?值此紧要关头,管理部门的任何不作为行为,都是对民众的失职和对子孙后代的犯罪行为。 水环境对策:统一监管是关键 杨振怀表示,全国水污染防治重点建议为:黄、淮、海流域和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建议将黄河流域增列为全国防治重点。黄河年水量约500亿立方米,仅为长江的1/20。人均水资源只有501立方米,是全国人均的1/5,世界人均的1/16。1980年以来,污废水量翻番,已达32亿吨/年,小浪底水库、渭河、汾河等水污染严重已到临界点。 今后随着晋、陕、蒙、宁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发展,污废水排放量还将增加,亟待防治。而且,黄、海、淮流域又是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目前三流域污废水排放量约145亿吨/年,约占全国污废水排放量680亿吨/年的21.3%,希望列为全国重点,优先治理。另外,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三地区,经济较发达,目前环保投入已达GDP的3%,可望早日达标。长江的重点是三峡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上、中游。 城乡一体化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机制正在发展。县级水务统一管理的已有1239个县,占全国县级总数的52%,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一批大城市和海南省、黑龙江省各县均已成立水务局,按照水的自然规律,形成防洪,水源、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的系统循环;地表水、地下水;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监督。水资源的水量水质是不可分割的、动态的、流动的,目前水资源水量、水质分割管理状况亟待改进。 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现在政府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涉及环保、水利、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卫生、科技以及发展改革、财政等多个部门。政府机制改革职能转变,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统筹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需要。 目前中国水量、水质分割,严重削弱和干扰水污染防治效果,水污染现状长期得不到改善,势必引起人民群众不满。团结治污,首先需要完善、修改水法律体系:在水资源方面,水法是母法。在环保方面,环境保护法是母法。 2002年新水法中明确水利部门应根据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水功能区划。然后按照水功能区的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和水质要求,核定水体的纳污能力,向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水污染控制应建立在该水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监测、监督向江、河、湖、库、海的排污口,严格排污口管理,要求其按水质、水量、排污总量达标,控制排放。目前要修改与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避免法律之间的交叉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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