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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e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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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anneur击鼓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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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6-5-23 16:53 | 只看该作者

侃侃Depanneur

据蒙城华人的报道蒙特利尔现有几千个大陆同胞买了Depanneur,如果按平均每个家庭三口算,这样涉及Depanneur的人口超过万人。这么多人从事这一行业,确实值得我们大陆来的同胞好好聊聊。
按简单的常识,我有几点不明白。
      1.为何每个Depanneur都向周边的人(包括好朋友)说赚大钱。其他行业好像没有这种情况,相反还不想让你知道。
      2. 既然这么好赚钱,为何其他种族及我们擅长做生意的香港同胞不见做,他们的商业才能不如我大陆同胞,还是中国大陆发展太快,钱比他们多。
      3. "十万的店每年赚八万",为何银行及其他投资机构不追着给贷款。相反从没听说有Depanneur能贷到款,除非有物业连在一起。
      4. 既然找份工都不容易,为何把店卖掉。仅仅是为了逃税?

Depanneur 投资不少,同胞是否需要更多思考?  比如"赚"写错了,应该是"挣"字,这样是否更精确?

欢迎来自Depanneur的砖头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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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5-23 17:52 | 只看该作者
虽说商场如战场,但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楼主之遇虽可同情,但有点缺德.在商场上用经济智慧,经济手段赢取市场,挤垮对手是很正常.但楼主及前几任店主用蒙骗的手法去卖店,这跟国内卖假药,卖死猪.....的贩子有什么区别?都是卖完收了钱就不管买买家的死活.我相信你肯定曾经痛骂过前店主(在你未出售次店之前).为什么那时候你不跳出来说,如果那时说出来,绝对能博取大家的同情和支持.但你没有.却在此时蹦出大谈人生经验,还略带侥幸.,你说你能让大家信服吗?(就算你说得很有道理).你想让大家得到什么呢?叫大家如何看待你的人品?

其实,经济基础好的话,最好连物业一同买下,要强调的是经济条件允许.因为当拥有全部物业后,主动权就大了,费用低,物业可增值,生意好了,不用担心涨租,自己做若干年后,把店便宜些卖给别人,继续收租.作为长远的计划这是首选.如楼下的朋友.
当然,凡事没有绝对,这种选择首期投入资金大,风险相对提高,不是大部人都能成受的.

最后,选店的朋友切勿贪心,没有三年以上的,坚决不列入考虑范围,哪怕很便宜(道理在'谈谈买店'里已说过).如果楼主与他的买家能坚持这点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恶性循环的害人行为.(楼主,请你心里自问,我说的对不对?).我相信现在楼主的买家肯定在痛骂楼主,同时也在准备这么逮个下家,这恶性循环不知要害多少人才能结束,同时也把这行业的优点带来极大的影响.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祝从事或将从事这行业的朋友好运!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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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5-23 20:22 | 只看该作者

Tim horton 联锁店在加拿大还要开2500-3000家分店?

是吗?

在魁省要开300-350 家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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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6-5-24 14:15 | 只看该作者
To Wim兄:

     1. 因为DEPANNEUR绝大部分都赚钱,比其他行业(包括餐饮业)的风险低得多,因为面包牛奶,香烟啤酒对老外来说是生活必需的,但外出就餐等就比较受经济和其他环境影响(如SARS就令其大受打击),也就是为什么你听到来自DEPANNEUR的好话比其他行业多.
      2. 为什么香港人很少做店的呢?很简单,我们所说的赚大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一般收入,象DEPANNEUR一般要两人做(一个人做是太累,做不长),而一般大学生在香港月入三.四万港元很普通,两个人加起来就有过万加元一个月,比做店收入还高,还有节假日等. 所以大部分香港人拿到身份后已经回流了,  留守的一般是已经有足够粮草在这享受生活或在这做师奶带小孩由老公从香港提供费用的,而且这些人大部分都居住在温哥华和多伦多,在MONTREAL真正的香港人不多
     3. 银行主要以房产或设备作抵押贷款,但DEPANNEUR设备的价值不高,而银行一般不对无形的资产作贷款.试想如果你不还贷款,银行即使没收了你的店,在卖出去之前还得找人做,不然关了门就一钱不值了.这不是银行的专长. 而房子就不一样,放在那等拍卖就行.
     4. 为什么赚钱还卖, 一个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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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6-5-24 14:44 | 只看该作者

一声叹息

昨晚听说一名常客夜里突然走了,心中很不是滋味。因为他就是酒精中毒,癌症加肝硬化。据说死的挺惨。我觉得自己是个间接杀手,成天鼓励别人买酒喝酒。女儿说别太高抬自己了,你才卖多少酒。看看人家酒厂,超市一天出多少酒。你那丁点还想杀死人?

可是不管怎样,我们还是把那些天天来买酒的当成好客人而鼓励着,天天来买烟的人当好人来喜欢着,赞扬着,变相地帮助别人慢性自杀。

可开个DEPANNEUR不卖烟酒也不成啊!DEPANNEUR的兴隆还全靠他们的酒文化呢。只能叹息一声,默默为他们祈祷,但愿酒精尼古丁的杀伤力小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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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6-5-26 07:31 | 只看该作者

加国便利店:在这儿卖啤酒,除了赔还是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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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6-5-26 09:26 | 只看该作者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因为夏季将至,各酒厂纷纷推出特价,所以我这个月进了大量的酒。

卖酒,有进价,有售价,中间有个差价。卖不完的,过期的,甚至你不小心摔坏的或客人摔坏的,酒厂都如数拉回,包括碎瓶子也按酒价CREDIT给你。酒厂还专门派人来给你码货(当然是为了突出他们的酒的位置,为了多卖他们的酒),标价及张贴广告。

多卖多赔不知从何说起,也不明白赔为什么还卖,谁是那个傻子?或者我们都是不会算帐的傻子?

本人无意说DEPANNEUR好,这个社会什么都有人干,都有人爱干。干这个,是自己的选择,而杂货店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和依托。

也许多卖多赔是指超市的特价酒,比如24瓶1箱的,卖21。99,这时的超市可能是赔本赚么喝,为了卖其他东西,因为去超市不可能只买一两样东西(当然也有个别的,只为特价)。这个价格低于酒厂的出厂价(除非他们因为量大而有其他特价)这样就是赔,杂货店,对不起没这个价。

又重新看了一下那篇报道,明白了那是我们的协会正在争取法律规定啤酒价格下限,已防超市倾销。这一点协会也已作为为我们争取利益的一件事通知了我们。其实,我个人倒觉得这对我们没什么影响,因为超市和杂货店是不同的客户群体,即便我们的价格和超市差不多,有些人也是永远不会进杂货店的。这一点我们中国人最有体会。我甚至觉得超市低价对我们有好处,我们有时还能补点酒。同时我们的小包装,小酒厂的酒及大瓶大罐酒价格都不高于超市,有些甚至还低于超市。我们并不热衷于卖24瓶一箱的酒,因为那真成运酒工了。

不过,好象听说过一些杂货店之间由于竞争激烈而搞恶性价格竞争,造成几败具伤。这点要不得,我们杂货店之间应该合理竞争,有生意大家做,不然对谁都不好。

顺便说一句,酒又要涨价了!

说一千,道一万,赔本的买卖,谁干?反正我不干,你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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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6-5-27 21:14 | 只看该作者

下个星期super C 啤酒24 瓶MOSON 19.99

多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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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6-5-27 22:13 | 只看该作者
我好象听说开DEPANNEUR的,如果不想办法逃税,十有八九是会亏本的。每年报税的时候都要报亏损,即使赚了也要报亏本。我没开过,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我周围的人都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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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6-5-28 13:09 | 只看该作者
有部分店是把收入报低来避税,但一般不会报亏损.其实把收入报低已经不用打什么税了,跟报亏损差不多,政府又不会倒贴给你,但报亏损但又做店久的话,政府就较大机会查你,为什么年年亏损还年年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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