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醫院須提供專業翻譯
新政策保障不諳英語移民權益 明定接待病人20分鐘內 要有免費譯員
【本報記者周雨婷紐約報導】紐約州衛生廳規定醫療機構必須為病人提供免費專業翻譯服務的最新政策13日起正式生效,今後醫院將不能依靠病人的家屬或親友作為翻譯,並保障病人必須在20分鐘內獲得翻譯服務,就醫時間不能因語言障礙受到拖延。
紐約移民聯盟等移民團體及民意代表13日對新政策的實施表示歡迎。紐約移民聯盟健康權益小組主任葛維奇表示,紐約州約有四百萬的移民人口,其中約有一半的英語能力有限,即他們不能以英語描述病症、理解醫生的診治方法,以及填寫所有的醫療資料及文件,翻譯服務對他們十分重要。
根據新規定,所有紐約州的醫院必須設立「語言輔助計畫」(Lan-guage Assistance Program),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及時翻譯服務。翻譯人員須擁有醫學技術背景,理解專業醫學名詞,並能夠準確無誤地把醫護人員的有關訊息,以容易理解的用語告訴英語能力有限的病人。
移民權益者指出,雖然不少病人家屬都能說包括英語在內的兩種語言,但並不代表能準確翻譯有關訊息,尤其醫學的專用名詞,甚至導致翻譯有誤,造成不必要的惡果。
規定並明確限制了醫院接待病人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病人必須於20分鐘內得到所需的翻譯服務,如果在緊急情況下,等待時間縮短為10分鐘內,只有在市區以外的醫院,才可以因應特殊情況酌情處理。此外,醫院翻譯人員必須在16歲或以上,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由16歲以下的人士擔任翻譯員。
葛維奇透露,紐約州檢察長辦公室去年接獲病人對紐約市四家醫院的投訴,均是在就醫時因為語言障礙問題,導致就醫時間延誤,使得病人健康及權益受到嚴重侵害。
200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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