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yes or not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样的婚姻要不要保留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61#
发表于 2003-6-27 13:43 | 只看该作者
再次认真浏览了一下全部贴子后,满地里找我的眼镜片。发现原来男主人公并不是想象中的劣势(起码能作主申请,也肯作主申请),而女主人公也并非想象中的弱小(起码会与人吵架,还可自卫还击)。豁然醒悟此地没有鲁智深,也没有林妹妹,只有一帮理性的读者和一帮感性的读者在为别人的故事而神伤,当然还有一个喜欢胡乱指手画脚的愚人是我。
Lxiong,看了您的转贴后深受教育,生活中的高人智者还是有很多的,只是网深不知处而已。本来想和持不同政见者侃侃的,但现在放弃了,求同存异嘛。还望懂得生活的高人智者常常发声,让我等也提高提高,这比看某些矫揉造作、孤芳自赏、虚无缥缈的文字有意义多了。哎,还是忍不住要攻击异己,实乃修行未到家也。在下会继续努力改正缺点的,一定!
Sunland,与您共鸣,赠块砖头给您垫垫脚!伤感的理由是客观存在的,只是有的人愿意面对,而有的人不愿承认罢了。
Greenbird,您辛苦了,并不是每个家庭都像你那样的,有很多是钱凑在一块使、活合在一块干的。
Yes or not, 您是个爽直的性情中人,您的矛盾、迷惘、压力、气愤、无奈和痛苦我能理解,我也不多说了,我还是那句话,你真的没必要让别人的话对你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生活的模式有很多种,一定要学会自己作选择和决定,反正是自己选择的路自己扛着走,那就无怨无悔了。用心读一下lxiong的转贴吧,会有帮助的。如果我的信口开河对你来说是伤口上撒点盐的话,别计较,权当消消毒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2#
 楼主| 发表于 2003-6-27 16:06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好感谢各位,特别是野草,让大家为我的家物事伤神了,文学城的那个帖子,我已经看了,也转发给了我的LG,那个帖子真的很适合我们家的情况。Ever看出了本性,也许我更需要一个体贴的伴侣,而不是一个大男人。你要做大男人也行,那你就挣出大男人的钱,做出大男人的事,否则,你凭什么做大男人?

其实当时我发这个帖子的初衷,目的之一就是和他实在太难沟通了,他有时根本就不讲理,或拒绝沟通。我只有出此下策,使出最后一招,外扬家丑,让大家评评理。这个贴子,他也一直在看,我觉得他最近对我也平和了许多,其实他知道自己的有些做法是不对的,他很多时候只是仗着自己力气大,身体好,只是顾着发泄完了自己的怒气,而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们中国人只要觉得这个婚姻还有一线希望,都要坚持到底,这正是我目前做的。但我真的不知道将来会怎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人改变自己都很难,更何况改变别人?

万一以后真的离婚了,我也决不想再踏足婚姻了,我有能力养活自己,如果有人真的爱我,觉得我值得珍惜,他不一定非要成为我的LG,自然会在我需要他的时候帮我,关心我。如果他不爱我,是我的LG又有什么用呢?他不雪上加霜就不错了。在加拿大,一个独身女人至少不用承受象在国内那么大的压力。有时真的疑惑:大家都幸福吗?我们苦苦维持一个婚姻,究竟是为了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03-6-27 22:00 | 只看该作者
你要做大男人也行,那你就挣出大男人的钱,做出大男人的事,否则,你凭什么做大男人?
yes or not
把你的ID翻译一下,是与非。
初看,与我的到是有异曲同功之处。     
不过细想来,又大大的不同。  wink

我取,是是非非,是为了追寻一个人的痕迹,是想让我自己可以在他的生命中划过一道痕迹。是是非非,孰是孰非,又有什么关系。我宁愿享受这些是是非非中的故事与延续,也不愿打得头破血流的争出到底谁是谁非。感情上,婚姻中,是非,真的那么重要,又真的理得清楚吗?

你不喜欢大男人主义,但可以忍受一个事业成功,口袋里有钱的大男子老公。
你不喜欢男人无业无钱,但宁愿接受一个“虎落平阳”“无业无钱”的老公变成“温顺体贴”的小男人。

那么,那个在国内时,你曾爱过的体贴你的他,到哪里去了?

也许我第一贴的意思表达的太不够明确。
我的意思是说:
不要因为他有缺点,而离开他,因为你也有缺点。
更不要因为你有优点,而离开他,因为他也有优点。

难得糊涂!

yes or not:
可以与一个人相伴一生,多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2003-6-27 22:5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与一个人相伴一生,多好”
是非:你也很容易与一个人相伴,如果没有,不奇怪,因为你在等一个你愿意相伴一生的人。
纷飞的雪在叙述我的心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03-6-28 00:1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缺少爱,缺少的是发现爱的眼睛.
恋爱时的眼睛,到现在怎么了?看多了,变近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03-6-28 13:05 | 只看该作者
潇潇JJ, 是非的问题是,找到了愿意相伴一生的人,可惜他不愿意与我相伴一生,所以是非才宁可体味这里面的是是非非,而不愿去计较到底谁是谁非。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找到愿意相伴一生的人,而他也愿意与你相伴。
每一对夫妻,都是应有一个美好的结合点,才相伴在一起的。
所以,才劝YES OR NOT JJ 别轻言,分开。
相伴不易,分开,也不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03-7-2 13:43 | 只看该作者
TO YES OR NOT DE LG:知道您在看,所以对您说。您帮理不帮亲的行为咱佩服(假定您是对的,LP是错的),但也要顾及LP的感受,至少不要让她有被亲人出卖的感觉,很伤的;您当众斥喝LP,人要脸树要皮,何况LP还是一位出色的、好强的女性,就算她心里认同您的观点,但为了做人的自尊,她也会誓不低头力撑到底的,这不是两败俱伤吗?更何况也不见得是您的对,尽管您也可能满腹委屈,但也不要迁怒LP;听说您身体好、力气大,却还要让身体不好的LP做粗重活,甚至拳脚相向,想当年她生病的时候您是怎样呵护她的(若不怎赢得美人归)?如今却没有一点怜香惜玉之心?难道生活真的逼得您判若两人?纵有千般理由,这LP是万万不能打的,一开打,您就错定了,因为女人们都认定打女人的男人算什么男人?男人都该比女人宽宏大度、心胸开阔。朋友们都说您LP比您强,以您LP这么骄傲的女性嘴上不说,但心里却积聚了一肚子的委屈,特别是看到别人家的女人小鸟依人般的幸福,酸哪!回到家里,不但得不到您的安慰和体谅,还要整天提防爆发内战,这些别的女人还可以跟家人和朋友倾诉,但您LP可是力排众议和您在一起的,叫她怎么敢开这个口啊?苦啊!一个女人,独自以她脆弱的心灵去抗衡社会压力,以她柔弱的双肩去承受生活重担,内外交困,心力交瘁,您还让不让她活了?!虽然您暂时没条件做一块碳,但也不要做一块霜呀。等冰得您LP的心凉透了,心死了(哀莫大于心死),那您俩之间就回天乏术了)。让您做一根蜡烛呢,又太难为您了,但总还可以做一杯热咖啡/热茶吧:喝一口,生津止渴、提神醒脑……您虽暂时不是天然良港,但总得风平浪静、让人靠得上岸歇歇脚吧?如果常年惊涛拍岸的,说不定哪天摔到岩石上粉身碎骨,地球人都晓得另辟航道啦。
失去方知可贵,趁现在还没完全失去,好好修复邦交吧!祝福您俩!!
(以上情节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03-7-4 18:21 | 只看该作者
冷眼旁观中静静的看完帖子,挺想说几句的。我很认可婚姻是靠经营的这句话,其实这世界上既没十全十美的好人,也没十恶不赦的坏人,芸芸众生都是些平常人。能有缘走到一起是缘分,只能努力维持,在一起也是相互搀扶、相互影响,所以除非新婚燕尔,走到现在这步各有各的责任,也别互相埋怨,多检点点自己。当然有两个前提除外,一是恋爱仅仅是为了婚姻而恋爱的,婚前一味为讨好对方装出过分宽容的人;二是有一方或双方家庭有严重缺陷,如长期父母关系不和,身心受很大影响的,而其父或母又极其喜欢干涉其家庭生活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对正常的婚姻报有过多的幻想或过多的恐惧,因此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有影响。这两个前提的人很难把握,第一种人协调好或许能维持好,协调不好也许本来双方就是有缘无份,第二种人因为心中有阴影,面对婚姻时难免受影响,所以对方必须有特大的包容和协调能力也非一般人所能胜任。所以我觉得婚姻只能求大同存小异,不能有原则性的问题就行了,前两天看了篇文章叫《家中无气节》,觉得很有道理,夫妻本是同命鸟,珍惜对方就是珍视自己。别太难为自己,也别太难为对方就行了。出来不容易,在这段最难的日子里,好好相互搀扶吧,走过去就是一片明朗朗的天。  :rolleye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03-7-4 22:53 | 只看该作者
婚姻象鞋,说得好,问题是--我低头一看,怎么有两只脚!!

接下来的问题是,左脚好,还是右脚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03-7-9 19:48 | 只看该作者
子曰,那只脚不好,我砍那只脚
请问,你的那只脚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2-22 23:37 , Processed in 0.053740 second(s), 38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