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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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比自己小4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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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3-11-14 01:40 | 只看该作者
就算是你也不要紧,“女大六,会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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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3-11-14 13:22 | 只看该作者
Travelsky,当然不是你啦!那还“但是”什么倪?  :confused:  换块蛋糕更好些!  wink  

迁就的关系长得了吗?“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就象歌里唱的那样。当一方已经成长到不必对方迁就,或另一方已经不愿意再迁就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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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3-11-14 13:42 | 只看该作者
miinority:
我知道不是我的故事,但是我很吃惊。
因为,同样的场景,同样的情节,同样的结局,
不同的主人公。

我不太习惯你说的迁就的爱情,至少我们没有迁就任何一方。我一直觉得和她在一起的两年,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

我想我的儿子--丁丁。

*********************

(八.丁丁)

我们还曾经构建起自己的小巢,买了家具,准备以后开始的共同生活。她喜欢小狗狗,我就买了一只西施犬,送给她作为礼物。我还记得我用一只手把小狗捧在怀里,带它回的家的情景。它象个小孩子一样顺从地蜷缩在我的怀里,偶尔还翻个身,瞟我一眼,怪罪我吵了它的美梦。我给它取名叫“丁丁”,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小人书就是“丁丁历险记”,我也希望它能象丁丁一样勇敢。它是我们共同的儿子,是我们唯一的感情寄托。多年后,当我离开了她,我希望我的儿子丁丁能够善待她的母亲,陪伴她独自面对生活中的苦难。



小时候,丁丁很怕黑,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必须要有光亮。她会点亮一盏手电,在丁丁的头前照亮一块地方,让它安心的睡觉。丁丁会躺在我们两个的中间,睡着后,会发出轻声的鼾声,吵的我们无法入睡。但是一旦把它放到它自己的房间,它又害怕的又哭又闹,不肯入睡。有时候,它为了丁丁夜里起夜,和给丁丁换电池,夜里总要起来几次。害得她整夜不眠。从她的身上,我分明感受到了一种伟大的力量,伟大的母爱使她为了丁丁投入了极大的心血。



丁丁长大了,它的胃口奇好。简直就是个垃圾桶,我们吃饭掉在地上的饭粒,面条,面包渣,都逃不过这个家伙的鼻子和敏锐的眼睛。它还会象攀岩运动员一样,爬上橱柜,去找里面存放的狗粮。这个鬼东西,和它爸爸一样,存不住好东西。



丁丁现在的职务是院长里面的居委会主任。院子里面只要有生人走过,它都会叫几声,上去盘查一下,风刮掉了一个石榴,它会吩咐我们把它拣起来;谁家吃剩下的骨头掉在地上,它都会跑过去,存到垃圾堆里,以免污染环境;遇到漂亮的小姑娘,这个家伙眼睛都快绿了,会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嬉皮笑脸的和人家打招呼,人家要是搭理它,它会登鼻子上脸,一头钻到别人裙子里面,抱住人家的大腿不松手。这孩子,这些都是谁教给它的啊,跟它爸爸也不学点好?真是的!换了路上走的民工,它连理都不理,装没看见,一扭脸,从旁边走过,“我不理你,我找美眉去!”这个势利眼。



不知道丁丁现在怎么样了,它也已经一岁半了,是不是该结婚了,总之应该是长成大孩子了吧?我记得我最后一次见到它还是在去年的春天,它的大屁股已经比脑袋还要大了,鼻子也长成了纽扣大小,现在呢?应该懂事了吧?我已经一年多没有它的消息了,它估计已经认不得我了。



再见吧,我的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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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3-11-14 14:00 | 只看该作者
Travelsky,很对不起,我不是指你们的关系有迁就的成分,我只是针对“女大六,会迁就”这句顺口溜,我不指明对谁只是不想有不必要的麻烦。

你的小故事很感人,有时爱人身边的东西也特别让人眷恋,就象黛玉的瑶琴,哈,扯远了。关于丁丁的描写让人心痛,我几乎掉下泪来!毕竟是和爱人分享过的快乐。我也很喜欢小狗狗,只是觉得自己的生活还没有安排好,哪有更多精力照顾它呢?爱他就要对他好,无论他是谁!小狗狗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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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3-11-14 14:36 | 只看该作者
miinority:谢谢你,真的很感谢。不用道歉,你也没有说错什么。可能是因为有过相似的感情经历,所以,相信你能够了解我的感受,也许,通过我的文字,你也能够知道一些你无从知道的东西,例如:在这种非主流的爱情中,异性的内心深处的矛盾以及无法言表的痛楚。

我从你身上也看到了她的影子,善良,美好。我不会后悔,唯一剩下的,只有:愧疚。

相信你的他也是个很善良的人。

原谅他吧,可能他会好受点,如果你真的爱过他的话。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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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3-11-14 19:16 | 只看该作者
该怎么办?还得看你的小弟弟是否已经童心失去,如果他现在童心不在,那么你可以安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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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3-11-14 22:27 | 只看该作者
我加一句:女大九,幸福从此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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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3-11-15 00:07 | 只看该作者
Travelsky,非常感谢你的回复和你的话。我的他是非常善良的人,分手的结局并不是任何一个人的错,他在我们的关系中付出了一个正常人能够付出的全部,对此,我没有任何怨恨的感情。尽管他很年轻,我还是从他身上学习到很多东西,于我的生活也是收益颇多的。我只是感觉有时世俗的观念是对的,或许是经历痛彻心底的失败与痛苦,我变得不那么勇敢了。尽管人的个性是很难改变的,我也还会犯类似的错误。当他含得痛苦的眼泪对我说“我已经把我的一切都给了你,我再没有更多的东西给你了”时,我的心都碎了,因为我深深地理解他这句话的意味,我深深地懂得他付出的是什么,我还能说什么呢?我还要拼命去维系这段关系吗?还要继续折磨这个我曾经那样爱过的人吗?!

放他走,给他自由,也给他面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在远处永远祝福他,希望有一个更好的女孩去爱他,祝福他的生活能永远充满欢乐和笑声,有一个宁静祥和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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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3-11-15 00:21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
正真地爱过,不言后悔,永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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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3-11-15 01:24 | 只看该作者
miinority:非常抱歉我写的日记和留言又一次让你沉浸于过去的回忆。我是无意而为之的,因为你的故事和我的故事是惊人的相似,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比我大6-8岁。我现在也没有搞清楚她的实际年龄,因为我从来就不想知道,和她在一起,只有快乐。我们在一起的两年中,从来没有过一分钟的不愉快。直到后来,象她早就预言的那样,我翅膀长硬了,飞走了。

这可能是我一生总做的最愧疚的一件事情。用她妈妈的话说,我“耽误”了她最后的2年宝贵的青春,尽管她说,我带给了她值得享受和回味一生的快乐时光,我依然无法原谅自己的愚蠢。最后,我不得不接受现实,爱情曾经为我遮住了眼睛,而生活夺去了我唯一的一块遮羞布。
*********
“我感觉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我们的开始就充满了荒谬和错误,而我就是这个荒谬的悲剧的导演,我指挥着自己龌龊的灵魂在莫须有的舞台上狂舞,我肆意地扭动自己的身躯,蔑视这世界中一切的规则与常礼。我的灵魂像个逃逸出地域的魔鬼,在这个世界中横冲直闯,接着,突然转过身,那是一张没有五官的惨白的脸。”
**********

好了,不说了,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就让这份感情永远埋藏在心底吧。我们的生活还要继续,他和她也会有各自的生活。

我会牢记楼下朋友说的话,也请楼主看了我的故事,三思而行,不要饮鸠止渴,人一生中没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的。

“感情和生活的经历(或者说教训)告诉我,人就是要按部就班的做所有的事,如果有什么地方你有一点做的与众不同,你一定要为此付出代价,爱情总是美丽的,婚姻却是艰难的,而代价往往是沉重的。。。”

让我们祝福善良,真诚的人吧!谢谢你,miinority,多保重,勇敢的向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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