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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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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尔一公寓电梯里惊现要杀死所有华人的标语(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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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06-10-10 15:00 | 只看该作者
光说不练,空口说白话,吹吹凉风谁都会做。然你有没有想想自己作了些什么?不错人家能做的你也能做,但为什么不做?
Post by flymaninc
我想告诉你的是:在一件事情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不要以为你的水平和见识总是高人一等.

退一步说,就算你的水平很高,也不要动不动说别人没脑子.

当然,这件事没有威胁到你的个人利益,所以无所谓.你的逻辑很有问题,我们华人在看到此类威胁时,要作出反应时,和犹太人有什么关系?

华人社区的弱势就是因为碰到此类事件时毫无反应,人家才认为华人可以随便捏.

你以为只有你会给议员写信,我不会?

你以为只有你有议员的朋友,我没有?

多骄傲的你, "我跟我的一个作过议员的朋友讨论过"

朋友,山外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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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06-10-10 16:39 | 只看该作者
我若住在楼里,知道这情况,会报警后马上打电话给媒体.

我不住在楼里,能做什么,记者来了问你什么,你都说不出来,连楼号也不清楚.没有证据,什么也做不了.因为,你知道的都是听说的.

而知道和掌握证据的人,不作为.因为怕这怕那.怕象在国内,会受到迫害,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Post by peterpan1668
光说不练,空口说白话,吹吹凉风谁都会做。然你有没有想想自己作了些什么?不错人家能做的你也能做,但为什么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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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06-10-10 20:0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kevi
出这事真是令人气愤,在大家报警、同大楼管理层交涉、向报社反映都不太凑效的情况下,大家知道怎么做才切实可行吗?就是找一向号称代表所有华人利益的******解决。政府不是不重视华人,甚至拨巨款给华人联合总会,但是号称代表全侨,应该不仅仅是花政府(应该是所有纳税人)的钱,更重要的责任应该是在有需要的时候为全侨服务。当然不是没做过,据说上次书包厂事件时,******就为在中山公园征求签名的人提供过椅子呢。不过这次时机不合适,正逢侨领们组成庞大的代表们到中国显摆去了,报纸上每星期都有报道 ******的“丰功伟绩”-----放老掉牙的电影啦,收钱摆街呀,怎么一到关键时候没人想起这些蒙特利尔的大人物呢?
不知道你说的那个组织什么名字,因为被 *****了,我猜可能是华-总-会。

你们还指望着这里的侨领给你做事吗?没好处,没名没利的事他们会干吗?还有那个整天自称侨领的红脖子,整天在这里煽动文化大革命,还能干什么事?

如果想要通过侨领,建议你们先找大使馆,侨领们特听大使馆的话。

如果不想找侨领,找华人组织的话,只有一个组织可以帮华人办事,那是真办事。这个组织叫“法轮大法”。上次书包厂华人被辱,那群受了气的孩子们,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找华人社区没有人理,最后还是人家“法轮大法”在中山公园给办了一场签名大会(前面也有网友提到过此事)。在美国在加拿大其它地方,只要华人出了事,能出面举行记者会,不会有别的社团,只有人家仗义行侠的“法轮大法”。

听一个朋友说,两年前,一个来自大陆河南的新移民,住在蒙城的圣罗伦区,他的孩子原来在国内就是体校乒乓球队的,在魁北克的省级乒乓球比赛中成绩很好,被魁北克选派到外省去参加比赛,这里的体育比赛都是自己出钱买机票住宿和参赛费(因为体育不像中国一切国家包了),组织者建议孩子的家长找找自己社区,因为参加比赛的其他孩子都有社区赞助。于是,这个孩子的家长试着在中文报纸上发了个消息,最后唯一得到一笔来自华人社区的赞助是台湾背景的一个华人组织,据说是$2000元。

大家出国在外,不要有那么强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都是被人给灌输的和被人利用搞阶级斗争的。咱们党不是有“爱国不分先后,爱国是一家”吗?在海外,不要论大陆给定的什么性质,只要这个组织能为华人办事,那就值得我们尊重。

我说了这么多,可能那些意识形态强的人不愿意听,但是,你别忘了咱们敬爱的小平同志的教导:“不论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如果你非骂我,我只能手提一只破锣,用被硫酸泼的嗓子高喊一声:运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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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06-10-11 00:3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没什么存在的必要

感觉到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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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06-10-11 12:40 | 只看该作者

很遗憾大家拿的POLICE

本人不幸被金融欺诈,都一个多月了...警察跟本没见..我还好心想协助他们破案...应是可有做为的,因为那是一个国际性有组织的金融诈骗集团.....大家拿的POLICE干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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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06-10-11 14:29 | 只看该作者
深表同情。有机会加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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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周围发生的一些不幸遭遇,受害者们除了已经遭受的不幸之外,往往因不良律师的折腾而雪上加霜而无法自拔。然而以个人四处碰运气请律师,即便最后赢了官司,而结局往往还是钱财两空。。。

加国是法制社会,因此在生活中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几乎每人多多少少都要和律师打交道;由于加国又是一个商业社会,律师的职业成了他们谋生和生财之道,所以在金钱的诱惑下,司法的公正在律师们的诡辩之下往往被其贱踏遗尽。。。


如何才能尽可能避免陷入陷阱?除了大家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推荐自己认为信得过的律师和大家分享之外,我以为以一个机构或组织出面聘用某个信誉较好的律师事务所,然后其会员再和该事务所发生雇用合同关系,相信可能会比个人单独聘用的效果要好一点。

如有好的建议,请跟帖。
[url="http://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376607"]探讨-如何尽可能的避免掉入不良律师的陷阱?

http://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376607

PS:

有人以为向魁省律师协会(BARREAU DU QUEBEC)等投诉机构投诉是需要费用的;其实所有的投诉机构均是由政府或某个自身的机构集团资助的,其目的是旨在保证政府或某机构集团的运作质量,因此所有的投诉的审理都是免费的。

就魁省律师协会而言,当你投诉了你的律师,你完全有权要求你的律师归还你的所有文件和证据;你的律师亦有义务通知对方和法庭终止你的案件代理,而这一切均是没有费用的。如果你的律师刁难,魁省律师协会有责任为你追回你留在你律师那里的全部档案并责成其向法庭及对方注销。

另外如你的投诉牵涉到经济损失或赔偿,除了在向魁省律师协会投诉的同时你还必须立即向魁省律师协会保险局申请赔偿(投诉为期一年,赔偿为期三年)。魁省律师协会与魁省律师协会保险局是两个独立的部门--尽管道理上讲不通,然其实是一个诡计:因为贻误期限由你本人负责,这样保险局名正言顺的减少了赔款。因此大家千万弄清楚了!


各人自扫门前雪,岂管他人瓦上霜?这种陋习在海外实在是要不得了。有些人就是喜欢说风凉话--正如我们今天探讨的,说风凉话的在事到临头能否还是如此潇洒,脚底不抹油?

当然,避免歧视应该也是两方面的:在努力争取少数族裔公平权益的同时,我们必须时时注意维护公德。更有甚之由于某些人钻魁省福利的漏洞或借用魁省作为义民的跳板而引起对我们整个族裔的反感,由此更激化了主流社会和少数族裔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我们必须正视的。

无论 JAN WONG 的文章的正负效应如何,作为少数族裔我们在争取公平权益的同时,互相关心提携,并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探讨如何改善主流社会和少数族裔之间的矛盾,以避免在其它地方发生的反华事件的悲剧在魁省重演。

附:
Do you seeking a lawyerfor help? Read this before hire anyone--NIGHTMARE
http://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63353

STRONGLY SUPPORT ARTICLE OF 'Get under the desk'
http://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374567

USEFUL TELEPHONE NUMBER FOR QUEBEC-CHINESE
http://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338531

另外,告诫大家对投诉机构的期望不要太高;根据本人的经验,小的事情投诉机构或许还能起到调解的作用;然涉及到敏感、关键的投诉机构往往是想方设法为己方开脱而不是站在公正的立场进行仲裁,因而经常是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其次,投诉机构不是司法机构,它的仲裁不具法律效果。因此如被投诉方拒绝执行投诉机构的仲裁结果,投诉者有必要向有关法庭提出起诉。

还有,大家必须非常注意投诉或民事起诉的时间概念的计算:不同的机构由其自己的期限规定,故事先一定要弄清楚。民事起诉事三年为限--因你在等候投诉机构仲裁而延误了民事起诉的时间的理由民事法庭是不予接受的。即便是刑事投诉,如时间拖得过久才投诉均会引起警方和检查官的疑惑而直接对你的投诉产生负面影响。

切记:在签署律师聘请合同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所签的是什么样的合同,立项是否明确,条款是否公平。由于英法语不是我们的母语,因此千万不要签署什么一知半解的合同(即便是金融投资,生意地产买卖等亦是如此)。

对合同不合理的,你有权要求修改;如合同实在费解,不如请专业人士分析修改完善认可后再签署(法律专业人士、包括公证员都是不错的人选)。本人虽然由于魁省律师协会的不公而深受律师其害;不幸中之大幸是律师无法再通过合同再继续对我进行敲诈。

在委托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代理时,自己一定要保持原件;即便对于警方和检查官亦是如此,原件只有在开庭出证时再出示法庭。以杜绝不可意想的漏洞。
Post by lzpron
本人不幸被金融欺诈,都一个多月了...警察跟本没见..我还好心想协助他们破案...应是可有做为的,因为那是一个国际性有组织的金融诈骗集团.....大家拿的POLICE干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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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06-10-11 18:3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牛鬼蛇神
不知道你说的那个组织什么名字,因为被 *****了,我猜可能是华-总-会。

你们还指望着这里的侨领给你做事吗?没好处,没名没利的事他们会干吗?还有那个整天自称侨领的红脖子,整天在这里煽动文化大革命,还能干什么事?

如果想要通过侨领,建议你们先找大使馆,侨领们特听大使馆的话。

如果不想找侨领,找华人组织的话,只有一个组织可以帮华人办事,那是真办事。这个组织叫“法轮大法”。上次书包厂华人被辱,那群受了气的孩子们,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找华人社区没有人理,最后还是人家“法轮大法”在中山公园给办了一场签名大会(前面也有网友提到过此事)。在美国在加拿大其它地方,只要华人出了事,能出面举行记者会,不会有别的社团,只有人家仗义行侠的“法轮大法”。

听一个朋友说,两年前,一个来自大陆河南的新移民,住在蒙城的圣罗伦区,他的孩子原来在国内就是体校乒乓球队的,在魁北克的省级乒乓球比赛中成绩很好,被魁北克选派到外省去参加比赛,这里的体育比赛都是自己出钱买机票住宿和参赛费(因为体育不像中国一切国家包了),组织者建议孩子的家长找找自己社区,因为参加比赛的其他孩子都有社区赞助。于是,这个孩子的家长试着在中文报纸上发了个消息,最后唯一得到一笔来自华人社区的赞助是台湾背景的一个华人组织,据说是$2000元。

大家出国在外,不要有那么强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都是被人给灌输的和被人利用搞阶级斗争的。咱们党不是有“爱国不分先后,爱国是一家”吗?在海外,不要论大陆给定的什么性质,只要这个组织能为华人办事,那就值得我们尊重。

我说了这么多,可能那些意识形态强的人不愿意听,但是,你别忘了咱们敬爱的小平同志的教导:“不论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如果你非骂我,我只能手提一只破锣,用被硫酸泼的嗓子高喊一声:运动啦!!!
居然有人对我们这些侨领发难,居然搬出了“法轮大法”。还是毛主席说得好啊“满地可这块阵地,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和牛鬼蛇神必然去占领”。
别拿侨领不当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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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06-10-11 19:2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zhangdanfeng
感觉到很无聊
一个无聊的话题,
一群无聊的人,

一场无聊的游戏,
海外的华人难道真的无聊到如此地步?
STL vbmenu_register("postmenu_1303267", true);  
Senior Member
Join Date: Feb 2003
Location: Montreal
Posts: 305


整天无病呻吟,怎能不被歧视?

整天以一个受害者的心态,整天跟窦娥一样含冤,像香莲要主流社会为你作主,跟祥林嫂一样逢人就说魁北克人歧视我,向主流社会呻吟,前天说有魁北克人要我“滚回去”,昨天说魁北克人辱我,今天又说魁北克人要杀我,天天说魁北克人歧视我。

歇歇吧,不要再庸人自扰了,还是自重点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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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06-10-11 19:51 | 只看该作者

声明

书包厂维权委员会从来没有组织和参加过任何公开活动。你说的事情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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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06-10-11 19:55 | 只看该作者

用爱心和宽容去对待生活中的痛苦和欢乐

用爱心和宽容去对待生活中的痛苦和欢乐。当你微笑时,整个世界都在和你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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