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心绪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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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的大陆女同胞注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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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3-8-1 00:49 | 只看该作者
昨天对一男孩说,别说我们认识...
怕丢我脸.    
此乃笑话,但同胞们均需努力.
纷飞的雪在叙述我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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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3-8-1 20: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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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3-8-1 22:3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 看看我的女朋友怎么样?  还有潇潇雨下,小姐 我见过你, 你穿的也很土啊!!!   好好改进啊, 各位女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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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3-8-1 22:57 |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加拿大是养人的地方.我增重10磅有余.敢出门见人都得鼓足勇气.
可别再打击我了.
18小时之内,绝不出门   .
纷飞的雪在叙述我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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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3-8-2 14: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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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3-8-3 20:42 | 只看该作者
小资女人素描(转贴)
作者: 黄海波

衣橱前的仪式感

小资不允许自己穿得太过随意,上班有职业装,聚会有晚装,休息在家也要穿上有名有姓的名牌休闲装,讲究干什么都得先有干什么的穿戴。即使某个平素讲究的某小资今天看上去有点儿邋遢,你要相信,这是小资考虑到当天的生活环境故意为之。拥有各种用途的衣服,是小资的标志。小资绝不会穿不恰当的衣服去任何地方。拥有如此众多的衣服,一件宜家购置的衣柜这时显得必不可少,各种衣物在这个家里都能安置得井然有序,让你一目了然。

我们没有一个庄严的婚礼,也没有几次男士穿燕尾服、女士着露背装的酒会可以参加,但我们还是需要一点点仪式。朴素生活因为偶尔的仪式而生出华彩,甚至我们的一生就被那偶尔的仪式所诱惑,甘愿承受不尽的苦闷。

穿衣对于小资就是件仪式性的大事:宝石蓝的拎包只能在戴宝石蓝丝巾时候用;想穿米色的棉布长裤一定得先找出酒红的平底便鞋;白色的T恤可以配衬黑色褶裙,但如果没有黑底白花的方巾颈间轻系,那小资的一整天将是不安的;皮鞋的污损、丝绸衬衫的褶皱和牛仔裤的过分平整,都是不堪忍受的。如果你认为小资的做法过分,那就想想茱丽娅•罗伯茨,因为穿礼服被人看到了腋毛,就被英国人大大瞧不起。小资能不在乎吗?

把穿衣当作一种仪式,有许多的好处:

可以使你像明星般出现,引人注目,并赢得更多尊重。当你衣着考究走进酒店大门,会有服务生甚至是身边的陌生男士替你开门;当你处在拥挤的人群中,周围的人会小心地给你留下比别人更多的空间。

进入豪华商场后,品味出众的穿着使你能听到销货小姐更详细的商品介绍,她的态度很谦虚,因为她担心她的货品并不能使你满意。你可以在试过衣服之后微笑着说:“太贵了!”然后从容地走开,肯定不会遭遇白眼,只要你原本穿得够品位。

与一个并不打算恋爱的异性约会,完美雅致的服装也许会帮你婉转地拒绝他的暗示。正如餐桌上女性坚持买单,算不上失礼,但谁都清楚她在表示她很独立,而且绝不想欠人情。好的衣服也是这样,等于在替主人说:我生活得很好,并不想改变什么。

精致的衣着是强烈的性别符号,在提醒周围的人:我是女人,我很有吸引力。纯朴风格为不少女性所推崇,但就某个女性杂志前些日子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多数男人都认为纯朴风格太平淡,太无聊了。纯朴的衣服意味着:我不具威胁,我不性感而且安全。在两性关系中,太多的安全感绝对不是好事。

难道漂亮的衣服可以令爱情更持久?说出来会令道德家们遗憾,但它是真的。

如果你平时很在意自己的形象,把穿衣当作一种仪式,那坏处只有一个:

朋友见到我一天当中第三次擦皮鞋,忍不住说出往事:“见你这么多回,每次的衣服都很好,只有一次出了问题。”

“哪一次﹖什么衣服﹖”

朋友是那种从来不熨衬衫的人,他都看出来有毛病,该是多么不堪的形象?

“去年夏天,在公共汽车上,你穿白裙子,上面有个油点。”

我不由得懊恼:小资都是职业妇女兼家庭主妇,一年一度的油点也不许吗?

穿在水晶鞋里的脚

那次去上海出差时,走在淮海路上一家苏式面馆门口时,朋友用手指指脚下的台阶说:“上一个春天,就在这儿,我逛了一天,累极了,又不肯回家,坐在这儿抱着脚哭了半天,起来又接着逛。”

很多女人购物回来,第一个动作就是踢脱了高跟鞋,大叫:“疼死我了!”但她也并不真的这么认为,所以我的朋友才会忍痛把逛街进行到底。我们有时候也会良心发现,觉得双脚着实受些委屈,可这不会要人命,它们根本不值得我们放在心上,哪怕是短短的一瞬。

即使生活在现代都市中,普通人的一生中,双脚平均触地次数也要超过1 000万次,可绝大多数时候,对于我们的脚,我们亏欠得太多。我们判定它们在狭促紧窄的皮革牢房里度过三分之二的生命,强迫它们疲劳不堪地走在坚硬的路面上;对于它们是否健康、是否舒适,我们不闻不问,非得要它们出现严重的问题,疼痛不已,才会把它们放在心上。

男人对于女人的脚却有着特别的兴趣,很多文化中都曾有过“恋足癖”现象。在文明社会里,穿鞋代替了赤足,所以足恋改为鞋恋。据史学家分析,法国作家福楼拜就有非常严重的恋鞋癖。他小时候常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包法利夫人》在这点上多少有些自传的成分。他让爱玛穿着一双“小巧的鞋”——玫瑰色绣花锦缎鞋。当她在布洛涅旅馆那个舒适的房间里跳上她情夫的膝头时,那只鞋就挂在她一双小脚的脚面上;当赖昂心生厌倦,企图摆脱爱玛身上令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药剂师的小伙计玉斯也深深迷恋着爱玛的小脚,他恳求爱玛的女佣准许他为爱玛擦短靴。

我们熟悉的《灰姑娘》童话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对灰姑娘的爱慕,是寄托在那只小巧的水晶鞋上的。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当中对他人却非常残忍,大女儿切掉了大脚趾,小女儿切掉了脚后跟,虽然故事也强调灰姑娘很漂亮而她的两个姐姐很丑,但实际上王子要找的就是一双小脚。西方有学者认为,这个故事起源于中国,因为中国主流文化中曾经有过特别兴盛的恋足癖。

女人如果只顾自己高兴,就会挑选那些非常舒适的鞋子。我很高兴我们赶上了一个不必裹足的时代,所以我尽情地买那些软底的平跟鞋。

我喜欢的“TOP GLOIRY”鞋打折了,我决定为自己添置一双软底高筒靴,来配薄呢长裙。我把看好的几款鞋子摆在他面前,问陪我一起逛商场的先生:哪双好﹖其实我自己早知道要哪双了,问他的意见是为了让自己买得更踏实。

“你有这样的鞋。”

我哪里有这样的鞋,不过都是软底平跟罢了。

他走到柜台另一头,拿过一双紫红色镶鳄鱼皮的靴子递给我,“这双好看。”

我惊叫起来:这么高的鞋跟,让我怎么穿啊﹖

他威胁我:要么买这双,他买单;要么买软底靴,自己买单。

他看中的靴子不打折,九百多元钱呢,我有点动心了,坐下来试穿:试一下而已嘛。连售货小姐也在一旁帮腔,说她们的高跟鞋特别舒服,虽然鞋跟很高,但根本不会让你有穿高跟鞋的感觉。

站在足有七八厘米高的鞋跟上,我的膝盖直打弯。“我站都站不住。”我向先生诉苦。可他忽然一下子变成了铁石心肠,与售货小姐串通一气,建议我走几步看看。我就弯着膝盖走了几步。

这下他们谁也不说话了,我把双脚从高跟鞋里挣扎出来,坦然地告诉他:“对不起,你娶错太太了!”

最终买了一双打折的、软底的高筒靴,我大踏步走在回家路上,庆幸自己把自己从这个束缚了女性几个世纪的牢笼中解放出来。

这种鞋跟高高、鞋尖窄窄的高跟鞋,既不合脚又叫人不舒服,破坏了女性的身体平衡,引起了腿痛、背痛甚至头痛,但女人甘愿用肉体的痛苦换取高高的鞋跟和尖尖的头部创造的流线型效果,而且,它还能使双脚看起来更小。成年女性的脚是初生婴儿的3倍,成年男性的脚是婴儿的3?5倍,所以脚的大小在一定意义上是性别的标志。小巧的脚更娇柔,更有女人味,对男性更有吸引力。出于对“大脚”的恐惧,女性还是对高跟鞋趋之若鹜。

一位为好莱坞明星订做皮鞋的华裔姑娘说:高跟鞋不是那种你追公交车用的,它是那种让你穿晚礼服扮淑女时穿一会儿的东西。不过是让自由女性偶尔受一点小罪,想到穿上高跟鞋的袅娜身姿,痛一点也就忍了吧。

小资食谱的卡路里

小资的饮食首先得换算成卡路里,“你吃掉多少脂肪,和你以什么方式吃掉这些脂肪,比你开什么车、穿什么衣服、住在什么街区,更能说明你是谁。”此刻,小资最关注的食品包装上的字眼是“不含脂肪”,紧跟其后的是它稍胖一点的兄弟——“低脂肪”。喝全脂还是低脂牛奶?吃牛肉还是吃鸡?椒盐饼干还是油炸土豆片?这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问题。有人喝减肥饮料,有人在家严格节食,到饭馆时再“解禁”。有人只要吃东西就要掏出计算器算卡路里,还要记“饮食日记”,折腾得不亦乐乎。

如果你打算把小资作为终生的事业做,就不能和那些嘻嘻哈哈的女伴抢巧克力糖,而一顿丰盛的足以使你感到人生美好的宵夜更是大忌。如果你天生丽质,吃什么都不胖,那当然最好,否则你就等着吃苦头吧。你想呀,剪裁合体的西装下顶起凸出的胃或肚腩(两害相权,突出的胃比肚腩更糟),大象般的两条腿吃力地交替移动,你还有什么形象可言呢?毫无疑问,一副消瘦的、最好是穿什么都晃里晃荡,瘦骨仙般的身材是小资不可或缺的。而男小资的困难在于不能像女人那样大张旗鼓地节食,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而要做出一副“看,我怎么吃也不胖”的姿态。这意思是说,你充实而繁忙的生活足以消耗这些可观的热量,在这个忙碌代表成功的年代,你一点都不空虚不寂寞,又怎么会和家庭妇女面临同样的问题呢?

戴安娜入宫之后心情不好,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溜进厨房把那里的东西一扫而光,拼命想用食物来填补内心的空虚。肚子里满了,她当时得到了片刻的安全和宁静。但她很快又因为自己的放纵而自责。那一会儿她完全失去了控制,于是她现在要通过呕吐把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手中。查尔斯抱怨说:你喜欢和一个满嘴呕吐味混合着牙膏味的女人接吻吗?

面对美食,请千万记取教训,要么别吃,要么别后悔。

(摘自《小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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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3-8-3 20:46 | 只看该作者
Kooo,那天明明答应我不说我们认识的,怎么出尔反尔.
  
纷飞的雪在叙述我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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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3-8-3 22:5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女同胞没问题呀,厚重端庄--拜托,别再加码了!

倒是鬼妹们穿得简单朴素,准确地说是衣不蔽体,教人看了心生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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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3-8-4 00:52 | 只看该作者
自己喜欢就好,这里的人穿的都很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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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3-8-4 10:27 | 只看该作者
雨,近来可好?等着看你穿比基尼哪。大自然的美和小资女人的秀都是我的最爱,猜到我是谁吗?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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