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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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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8 1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初春时节,乘回去探亲的时候,与好友一起去了当年下乡的知青点。昔日通往林场的大道已无处可循,只好沿山边小道走上去。当年我们住的房屋,已是断墙残壁,在曾经是我房间的位置,一棵碗口粗细的杉树正在茁壮成长。正与好友感叹岁月蹉跎,忽然看见一条雄壮的大黄狗卧在不远的小山坡上,我们脱口而出:“高李!”那狗回过头来看了我们一眼又转过脸去了。当然不是高李,世上哪有能活过三十年的狗。

原以为,那山那林那狗,已离我远去了,原来没有,常在我心里。

一鸡呀,鸡呀,赶到哪里去……

狗一般都有个名,多以毛色斑点,面部特征,或是身高体形来命名。只是为了主人呼唤时方便。也有的主人,就像做父母的望子成龙一样,希望自己的宠物高大威猛,常给狗起个赛狮虎子之类的名字。但像高李这样既有名又有姓的却是极少,而且‘李’通常是姓,很少用来作名。说清楚则一点也不奇怪,高李随主人姓,而且这名也和主人有莫大的关联。

高李的主人姓高名季,成为高李主人时,是军区知青点--林峰林场的知青。那是1976年春节过后,高季下乡半年后回家过节归来。随高季一起归来的,除高李外,还有另外一条小母狗。高季的父亲大慨是在军训大队工作,不但训练人,也训练狗,所以据高季说,两条小狗是由他父亲所在的军训大队里淘汰下来的军犬,而且得之不易。是高季在整个休假期间软磨硬泡,再加上他母亲的枕边风,他父亲才答应以军训大队的名义,送给林峰林场和另外一个军区知青点小狗各一,但高季有第一选秀权。

高李本来不是我们的第一选择,对于要不要选择高李,我们曾经有过很长时间的讨论并有过很大的争论,主要是它在和另一条小母狗之间的战斗中总是被咬得皮破血流,输得一塌糊涂。两条小狗大慨不是一奶同胞,在等待我们选秀的日子里,两条小狗经常是一“汪”不和,则怒目相向。按说怎么地也算是乡里乡亲,同是天涯沦落狗,应该互亲互爱。可两狗之间的流血事件几乎天天发生。至于流血的一方则一定是高李。两条小狗个头大小差不多,高李每战皆负,无法叫人不怀疑高李的战斗力,就像一个小男孩打不过一同龄小女孩一样,叫人难以置信。直到其中一条小狗一定要送走的前一天晚上,哥儿们干掉了哥们大卷深藏不露的一盒华芙饼干后,经集体研究决定,留下高李。原因有二:一是高李不屈不挠,奋勇好斗,能屡败屡战,精神可嘉;二是养母狗麻烦,一到发情期,母狗招蜂引蝶,好求者络绎不绝,为求偶大打出手者有之,高声怒骂者有之,哥儿们本来就睡不够,若再这样一闹,还让不让人活了?所以坚决不能养母狗!

这次会议顺带着也决定了高李的大名。等到决定留下高李,大卷的华芙饼干也一扫而空,哥儿们拍拍屁股正准备撤退,一哥们想起来了,喊道:“嘿,还没给这狗起一名呢!”

大家开始乱哄哄往外走:“嗳,就跟主人一样,也叫高季。”

高季马上大叫起来:“哥们,嘴上积点德,饶了我吧。”

已经走出门的猴哥又转回来了:“这倒也是回事,叫一声高季,这里狗‘汪‘一声,那里人‘哎‘一声,还真不知道是叫谁。这样吧,高季还是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还叫高季,这狗呢,你们看和高季比多了点什么?多了一条尾巴。那狗的名字中就得少一笔。嗯……‘季‘字去掉一撇,狗叫高李。“

“好啊,好啊……”

“猴哥,真有两把刷子。”

“高,高,实在是高……”

“……”

猴哥一锤定音,竟管高季竭力反对,架不住兄弟们众志成城,死不松口。天长日久,高季也就默认了,最终让高李随他姓了高。

半年后,高家有狗初长成,高李已生得威风凛凛,头大脸阔,胸宽肩长,四肢发达,短嘴厚颚,耷拉耳,三角眼,一身黄色毛皮,太阳一照浑身金黄。高李特喜欢林场路口的小山坡,常站在那里,对下面村庄做俯视状,大有君临天下,天下第一狗舍我其谁也的气慨。

那时候,可真正是保安基本靠狗。没有高李以前,林场屡遭侵犯。高李的崛起,立马在稳定林场边界,维护户际和平中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说起林场当时的户际关系,其实并不复杂,林峰林场地处村庄边缘的小山坡上,只有一户人家与我们为邻,那就是村民阿昆一家。两家菜地连着菜地,为此就引起了许多纷争。冲突的原因永远只有一个:一家的鸡吃了另一家菜地里的菜。

阿昆家菜地由阿昆嫂打理,林场菜地则是由王财主亲自挂帅。王财主是姓王,之所以称他财主,一是他主管后勤,手下管着猪倌牛倌仓库伙房菜地,外加一群鸡,不叫他财主叫什么?二是这小子特抠门,公家的东西都死死的攥在手里,轻易舍不得让大家享用。就拿他种的菜来说吧,那菜要是还没长成菜‘树’,他是不会让我们吃的。我的胃消化功能到现在都不减当年,还得感谢他,都是当年吃菜‘树’给磨练出来的。王财主有两件珍宝,好马快刀!咳,不是啦,好马快刀是许旅长许大马棒的珍宝,我们王财主的珍宝是菜园鸡群。王财主伺候那菜园子的劲头,比起现在人们伺候家里的花卉一点也不差,一天里浇水施肥忙个不停。只见那菜疯了似的嗖嗖往上长。眼见得那菜半人高了,满‘树’黄花烂漫,再长下去,也就该结耔了。王财主叫来伙房的阿贞,指了指那块菜地,背转身去,一闭眼,一咬牙,一跺脚,道:“割这一块做晚饭罢”。那神情比诸葛孔明挥泪斩马谡还难受。再说那群鸡,是一只威武雄壮的芦花大公鸡,外加它的妻妾,三宫六院配齐了,剩下的虽然不够七十二妃,也至少有三十六妃。这林场猪有猪倌养着,牛有牛倌伺候着,人有伙房的阿贞糊弄着,总不能这群鸡也找个人专门管着吧?那不就成老鸨了嘛。于是,这群鸡就成了王财主的御林军。王财主把这群鸡给伺候的,真没话说。除了种菜,其它时间就花在喂鸡上。一日数餐,粗细搭配,花样翻新。那菜叶剁得那个细,生怕太长了会剌了鸡的嗓子。我看要不是这鸡群太多,有四十好几只,王财主忙不过来,他真会一只只抱在怀里亲自喂食。能和王财主一比的,也只有北宋时那位喜爱种梅养鹤,人称‘梅妻鹤子’的林逋林和靖了。只是这菜无法与梅相题并论,鸡更是比鹤不知差了多少,而且还多是母鸡,以此类推,最多也就只能称王财主是‘菜婆鸡女’了。

阿昆家也养鸡,也是一只公鸡带着一群母鸡。但那时割资本主义尾巴,不让农民养太多鸡,所以阿昆家的公鸡就远远不如林场的芦花大公鸡那样幸福,它的妻妾加起来最多也就是三宫六院配整齐了。每当林场的芦花大公鸡带着它的妻妾洋洋得意地在这边兜风时,阿昆家的公鸡就羡慕得要死:看人家那前呼后拥,莺歌凤舞,燕肥环瘦,啧啧啧……再看看自己身边寥寥可数的几个黄脸婆,唉--,脚底下就不由自主地往这边挪了。阿昆家那群母鸡一看这公鸡的眼神就知道不对劲了,还能不赶紧跟上来?这一挪就进了菜园子,满园子绿油油的青菜,黄灿灿的花朵,对鸡来说就有如屎克螂掉进粪坑里,还能不赶紧大快朵颐?如果那时正好没人看着,这入侵事件也就发生了。当然也不仅是阿昆家的鸡入侵我们的菜园,林场的芦花大公鸡虽然妻妾众多,但家花不如野花香啊,一逮着机会,它也会向阿昆家那群母鸡抛眉眼。光顾着眉目传情忘了脚下,不知不觉也就带着妻妾进了菜园子。

这鸡可不管菜是谁家的,吃了再说。被王财主看见了,这可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如果是林场的鸡吃了,虽然王财主也心痛,但毕竟是自家鸡吃了自家菜,反正是肉烂在了锅里,把鸡轰出菜园也就算了。可如果是阿昆家的鸡吃了菜,那就好比割了王财主的心头肉,那情景离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也就没多远了。如果王财主正在干活,那他手中的工具,无论是锄头镰刀还是水瓢,就立马变成了地对地导弹,带着恐怖的啸声向阿昆家的鸡群飞去,跟着人也如同猛虎下山似的,以比工具慢不了多少的速度向鸡群扑去,眼里杀气腾腾,嘴里发出的咒骂声其速度之快,分贝之高,用词之恶毒,绝对可以报吉尼斯纪录。而且王财主一贯是本着亦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追得阿昆家的鸡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最后连打老祖宗那儿起就已经失传的飞行能力也用上了,扇着翅膀集体上了房顶,王财主鞭长莫及才不得不善罢甘休。这事给阿昆家任何人看见了,阿昆嫂都会打上门来兴师问罪。冲突也就爆发了。

为此大队干部和知青带队干部费了不少口舌,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这邻里事比家务事也并不好断多少,工作做了不少,问题依然如旧。可这个难题却让高李给解决了。当时提倡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可这些领导干部们却偏偏忘了老人家在《矛盾论》中所说的:在一切事物中,存在着一个主要矛盾,抓住了这个主要矛盾,其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这个主要矛盾,就是鸡与菜园子的矛盾,高李抓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也就解决了户际纠纷。

当大队干部还在为谁家的鸡吃了谁家的菜伤神时,高李已经悄然开始它的行动。既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也没有激动人心的口号,一切都是在无声中进行。正有如春风化雨,滋润细无声。高李首先勘定了林场的边界。它聪明得很,根本不需要人指点,斜眼看了几次王财主和阿昆嫂浇菜时的位置,就弄了个门清。于是,沿着林场菜地与阿昆家菜地的田埂,高李不时地跷起后腿,撒下几滴尿做记号,那是在用气味警告其它动物:这是我的地盘,敢犯我者,虽远必诛!然后,高李找了个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日晒不着雨淋不到的地方,卧在那里眯了眼打起盹来。

高李也不是真打盹,一旦鸡进了菜园子,高李就像变戏法似的出现在鸡面前。这就要看是谁家的鸡了,高李也知道内外有别,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如果是林场的鸡,高李摆出一幅凶狠的样子,跟在鸡后面汪汪大叫地追赶,还不时地用头把鸡撞翻在地上,把那鸡吓得眼看就要休克了,它才罢休。如果是阿昆家的鸡,高李则不声不响现身在鸡后面,一口咬下去,那可是真咬,但高李却拿捏得恰到好处,只拽下羽毛不伤皮肉,那漫天飞舞的鸡毛,给所有的鸡留下巨大的震撼,都知道了高李的厉害,再也不敢轻易走进林场的菜地。

话说有天上午,林场的一只小白母鸡产蛋后,咯咯大叫向大公鸡报喜。林场的大公鸡正带着其它的妻妾们在林场另一边玩耍。林场的大公鸡不知是没听见小白母鸡的叫唤呢,还是听见了装着没听见:“烦不烦你,不就是生了个小蛋嘛,又不是生了个小人,要是其它四十几个都像你这样,我还要不要活了?”总之,就是没有答理小白母鸡。可林场的大公鸡不答理小白母鸡,并不代表阿昆家的大公鸡也不想答理小白母鸡。没听说过“儿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这句话吗?阿昆家的大公鸡只听到小白母鸡的声音就已觉得悦耳动听,再站上丝瓜架往那边一瞅:“哟,怪不得人说‘要想俏,一身孝’。”只见一个白俏俏的身影,亭亭玉立的站在那里,楚楚动‘鸡’。听说还是个外国妞,是什么‘来亨’家族的。再看看自己身边的这几个,不是黄不啦叽,就是黑不溜秋。有哪一个能比得上人家。阿昆家的大公鸡顿时身子就酥麻了半边,就像被一根绳子牵着似的,不由自主地向小白母鸡走去。

阿昆家的大公鸡虽然已满脑袋都是小白鸡的倩影,但往日越界后被大黄狗狂追的惨痛教训,让它不由自主寻找高李的身影。谢天谢地,只见那大黄狗远在林场的另一头埋头酣睡。阿昆家的大公鸡不再犹豫,跳下丝瓜架,飞似的穿过林场的菜地,向那向往已久的身影奔去。啊,天空是那样的蔚蓝,菜地是那样的翠绿,蝴蝶在空中飞舞,微风在轻轻的歌唱,老婆们紧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咦?这些不识趣的鸡婆,真是刹风景!不管它们了,阿昆家的大公鸡飞快地冲上小山坡。

突然,紧跟在它身后一边走一边大吃特吃青菜的母鸡们齐声惊叫起来,接着,阿昆家的大公鸡感觉到一些臭烘烘的液体滴到了它头上和身上,它抬头一看,顿时如遭五雷轰顶:天啊,林场的大黄狗就在它的头顶上方!那大黄狗正大张着嘴,冷冷地瞪着它,口里的涎水正不断滴到阿昆家的大公鸡身上。如果不是母鸡们的惊叫声,阿昆家的大公鸡再多跑两步,就自己把头送到大黄狗嘴里。它顿时两脚一软,从小山坡上摔下来,连滚带跳开始逃命。阿昆家的大公鸡动作飞快,一下子就窜到了也在逃跑的母鸡们之间,企图以牺牲个别妻妾的代价保存自我。哪知高李的策略和当时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团伙的策略是惊人的一致:首恶必办,协从不问。只见高李从小山坡上一跃,就跳到阿昆家的大公鸡身后,一口咬下去,阿昆家的大公鸡那漂亮的大尾巴就变成了漫天飞舞的鸡毛。阿昆家的大公鸡疼得一蹦三尺高跳上丝瓜架,可丝瓜架马上被并不善罢甘休的高李撞倒了,阿昆家的大公鸡及时飞上了旁边的小树,可小树又被追来的高李撞得无法立脚,面对生命威胁使阿昆家的大公鸡发挥巨大潜力,它拼命扇动翅膀,飞呀,飞,感谢上苍啊!终于飞起来了,阿昆家的大公鸡一直飞上了阿昆家的屋顶,回家的感觉原来是这么爽!

听到外面的动静,阿昆嫂第一时间从家里冲出来,只见她家的母鸡还在林场菜地里四散逃窜,秃了尾巴的大公鸡正站在屋顶惊魂未定。阿昆嫂心疼得要命,顿时气从丹田生,扯开嗓子正要开骂,这才发现眼前并没有老对手王财主,只有林场的大黄狗耀武扬威地站在菜地里,嘴里还残留着几根鸡毛,漫天飞舞的鸡毛刚刚尘埃落定,撒了一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大黄狗自作主张地咬了闯进林场菜地的鸡群。阿昆嫂骂到嘴边的话又噎了回去。若对面站的是王财主,阿昆嫂明知理亏,但难得的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也还能胡搅三分,出一口恶气。可面对的是一只狗呵。唉,阿昆嫂气泄了一半。心里还是有些不忿,想找林场场长投诉一番,走了几步又迟疑起来,怎么说?

--场长,你们林场的狗咬了我家的鸡。

--要死罗,是哪个唤狗咬鸡的?

--好像没哪个唤,只有林场的黄狗在那里。

--在哪里?

--在菜地里。

--在你们家的菜地里?

--不是喔,是在你们林场的菜地里。

--你家的鸡在林场的菜地里干什么?

--呃……吃虫子。

……

唉,自己听起来都底气不足,阿昆嫂长叹一声,转身回屋去了。

二黑猪像黑色的闪电……

林峰林场人口最繁荣时期,也是林峰林场‘猪’口最繁荣时期。大大小小的猪有十几口,基本上都是白色本地种,除了一头黑色的良种猪外。

这头黑猪也是军区赠送给知青点的。据说是当时刚培养出来的良种猪。不知道是因为这黑猪仗着是良种而自视清高,不屑与其它的猪为伍;还是因为其它的猪种族歧视,不愿意近墨者黑;虽然同吃同住,但却是黑白阵营分明,猪哼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就使得黑猪性格上孤僻。再加上背井离乡‘猪’地生疏,水土不服,饮食不惯,或者是黑猪深明“人怕出名猪怕壮”的道理,三个多月过去了,基本上没长什么膘,只是浑身肌肉更壮了。除了猪头像猪,身材更像只狗。拿到今天来看,脂肪不到全身重量的百分之二十,绝对是C肉型良种猪。

对于猪来说,猪一生的最高境界: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可是这黑猪却有着崇高理想。谁叫它是良种猪呢。黑猪极其想往猪栏外的世界,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只要一有机会,它就要往外跑,颇像《红色娘子军》里的吴清华,“打不死就跑!“去外面看春天的桃花烂漫,夏天的绿荫叠叠,秋天的层林尽染,冬天的白雪皑皑。哦,对不起,那里地属南方,冬天没有雪。那……,就看冬天的一览无余。很有点像今天的‘小资’是不是?三个多月来,黑猪已经有了几次成功出走的纪录。每次我们都不得不出动林场的全部兵力拉网围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方能把它捉拿归栏。要不然这家伙一准会上山落草,成为绿林好‘猪’。我们那地方可是有野猪的。

九月的一个下午,猪倌阿秋像往常一样,挑着一担猪食,哼着歌来到了猪圈。她舀起一瓢猪食,正准备倒进猪槽,才发现猪槽已被饿急了的猪们给拱翻了。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她应该放下手中的猪瓢,小心慢慢地打开猪栏们,扶正猪槽,然后小心慢慢地退出,以防黑猪逃窜。但那天一封远方来信带来的喜悦,让她放松了头脑里阶级斗争这根玄。她左手拿着猪瓢,右手顺手将猪栏们拉开了一尺左右,说时迟那时快,早已伺机而动的黑猪仗着自己身材苗条,小腰轻轻一扭,就轻松的闪出了拦门,嘴里哼着“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一路扬长而去。不是啦,我说得太快,哼歌的是我们的猪倌大小姐,然后歌声就变成了九十分贝的尖叫:”哎呀,该死的黑猪又跑了!“

那天我们收工归来,还没有走到林场,就被总管后勤的王财主截住了,说是有紧急总要任务需要我们完成。当然就是捉拿黑猪了。场长当即作了鼓动人心的战前动员:“毛主席说了‘猪的全身都是宝’……这头黑猪是我们集体的财产……希望大家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去争取最后的胜利。“可怜我们那天是在山上伐树,个个都累得贼死,好不容易敖到收工,竟然又要捉猪,心里都是一百个不愿意。而且这还不是几分钟就可以搞惦的事。正在这时高季发话了:“我家高李那厮,性虽玩劣,但平时逐猫赶鼠凭地了得,跑个三五里也是寻常,何不唤它前来一试?“当然他不是说得这么文绉绉,但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大家一听轰然叫好,也不等场长答复,三十几条嗓子喊出了时代的最强音:“高李---!”

正在林场的高李听到这声惊天动地的呼唤,知道出了了不得的大事,从半山腰飞奔而下,来到我们面前。高季指了指正在远方优哉优哉自得其乐的黑猪,喊道:“高李,上,把黑猪赶回猪圈去!“高李“汪“了一声--知道了,直奔黑猪而去。

黑猪此时刚看完稻田里的青蛙跳跃比赛,顺便在路旁找了点零嘴小吃,站在小溪边,正看着自己的倒影,惜影自怜。听到远方有动静,它警惕地抬起头来,发现一条大黄狗正向它冲来。黑猪并没有把黄狗放在眼里,这种家伙以前见得多了,只会虚张声势,没什么真本领。所以直到黄狗迫近至十几米处,它才开始迈步,跑出五六十步后,它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黄狗已近在身后!它这才知道遇上了劲敌,拼命飞奔起来。

在田野和村落之间,黑猪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驰……(咦,这句子怎么这样熟悉?哦-,是来自高尔基的《海燕之歌〉,呵呵,用到这里也蛮贴切。)高李一声不吭地追在后边。只见这一猪一狗遇沟跃沟,遇墙跃墙,不是亲眼看见,绝对不敢相信一头家猪能以这样矫健的姿式跃过一米来高的一堵墙!一黑一黄两身影,一会闪现在小树林里,一会现身在村落间,一会飞驰于小溪边,一会出现在狭窄的田埂上。看得人眼花缭乱。吓跑了树上的燕子,惊起了村里的家禽,真正是鸡飞狗跳。本来我们已经是饥肠辘辘,恨不得立马回林场填肚子,现在也被这场追逐大赛吸引了,大家站在小土坡上一起为高李呐喊助威。村里在家的农人和小孩也纷纷走出门来看风景。现在回想起来,那情景与《卧虎藏龙》里章子怡和杨紫琼的追逐戏很有些相似,只不过章子怡和杨紫琼是吊钢丝拍出来的,而这两位用的是货真价实的真本领。从奔跑时的节奏速度,到跳跃时的力量爆发,以及转弯时的倾斜角度,无一不是完美无缺,看得曾是业余体校出身十项全能冠军的大卷兄弟赞口不绝:“棒,真他妈棒!”

这一猪一狗不仅斗力也斗智。刚开始时,黑猪只是在田野和村落之间乱跑。很快它就发现,在开阔的地方黄狗跑得比它快,而且黄狗贼精,它会趁黑猪转弯时切半径攻击,闹得黑猪几次差点遭了狗吻。于是,它把黄狗引向田野,在狭窄的稻田田埂上,不断转弯,使黄狗放不开速度。虽不能克己之短,但也不能扬它之长。黑猪就这样带着高李在稻田埂上兜开了圈子。但也正是黑猪的这一战略战术,导致了它的最后失败。

它还是太小看高李了。高李哪能等同于一般的狗,要不它怎么能有名还有姓。说到玩心眼,有时连我们都玩不过它,更别说黑猪了。记得有一次我们上山采茶,跟我们一起上山的高李一会追野兔,一会抓田鼠,四处乱窜。等到收工时,高李身上又是蜘蛛网又是泥土,弄得脏兮兮的。当我们路过一条小河时,高季把冲在队伍前面的高李唤回身边,抱起高李,恶作剧地把它从五六米高的桥上直接丢到水里。看着高李从水中狼狈地爬上岸,我们一帮人乐得哈哈大笑。一会儿,高李低着头耷着眼慢慢回到高季身边,只见它突然浑身一抖,顿时那充满狗腥味的水洒了高季及周围的人一脸一身。气得我们破口大骂,还没来得及伸脚踢它,高李已窜出人群溜了。一帮人还不罢休,赶紧弯腰捡石头土块,再抬起头来,高李已跑出我们能砸到它的距离之外。它站在远处,歪着头看着我们,一脸的无辜和委屈,似乎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打它,但它的眼神里,充满了一报还一报‘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快意。

言归正传。高李跟了黑猪两圈,就有意放慢了速度,既可恢复体力又可观察地形,还可让黑猪放松警惕。这块稻田东面是一条四五米宽的小溪,南面是一面陡峭的山坡,西面和北面都是田埂。沿着小溪边的路经要比田埂宽出半米,高李就是在这里设下的陷阱。当它们再一次跑过这里时,黑猪老老实实地从田埂上作九十度转弯向南到了溪边小路,而高李则是突然发力一跳,从田埂上直接跳到小路上,然后力量爆发全力追赶,逼得黑猪拼命逃窜。刹那间已经来到小路往西边的转弯处,黑猪陷入绝境!如此高的速度使黑猪根本无法转弯,如果减速就一定会被高李咬到屁股!右边是水稻田,跳下去铁定会陷住,无疑是自取灭亡,万般无奈之下,黑猪只好学一回《三国演义》里刘备所骑的卢马,向左一转,跃向小溪。虽然那时的卢马背上有刘皇叔而黑猪背上谁也没有,但结果都是一样,黑猪也陷在了离岸不远的溪边。

直到这时黑猪还没有太惊慌失措,虽然被那黄狗逼得投了水,陷在泥里,但这一水之隔至少也可以让它先喘口气,总不可能那黄家伙连游水也会吧。那它也太牛比了。它哪里知道高李已经从黑猪视线死角处下了水,无声无息地来到了它身后,对着黑猪那正扭来扭去的小尾巴就是一口!剧烈的疼痛使黑猪产生了巨大的力量,一蹦三尺地跳到岸上。它此时才真正清楚这该死的黄狗是自己的天生克星!怎么办?上天,没有鸟儿一样的翅膀:入地,没有穿山甲一样的鳞甲:陆上来,跑不过它;水里去,它也会。唉,罢了罢了,还是回那猪栏过那暗无天日的日子去吧!只见那黑猪一路小跑,高李优哉游哉地押在后边,一直到猪栏旁才立定。看得目瞪口呆的猪倌阿秋这才如梦方醒,赶快打开猪栏门,黑猪一头扎进去,面对着墙壁气得直哼哼。也不知道是在面壁思过呢,还是在问候高李的十八代祖宗。

高李这才又“汪“了一声--搞惦。

那天晚上是高李的盛大节日,高李已经吃得肚子滚瓜溜圆,它的食盆里还是堆积如山,几乎每个人都把自己碗里的食物往狗盆里拨,猪倌阿秋竟然贡献了从家里带来的猪油给高李拌饭吃!看着高李流油的嘴巴,众兄弟们直摇头:“唉,这年头,人不如狗啊。”

打这以后,黑猪又有过两次冲出拦门,都被猪倌阿秋唤来高李撵回了猪栏。再后来,根本不用劳驾高李御驾亲征了,黑猪只要一有开溜的苗头,猪倌阿秋喊一声高李,黑猪就一头扎回猪圈了。

只此一役,高李扬名立万,红遍公社内外。很多人都知道林峰林场有一条狗名叫高李,猎性坚强,不追到猎物,誓不罢休。再后来,高李的故事就越传越走样了:“林峰林场有一条猎狗,愣是把一头山猪(野猪)赶到猪圈里成了家猪。”

这简直是在说我们高李逼娼为良嘛,我的天!

三林峰林场的最后一位雌性

从一九七五年秋到一九七六年秋,林峰林场兵强牛壮,人欢猪叫,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达到了最鼎盛时期。但随着一九七六年冬季的到来,林峰林场的大好革命形势急转直下。

首先是比我们早来一年的十几个老知青开始陆续招工回城了。看着他们出出进进去公社见人拿表体检,个个脸上都像是前一晚刚刚洞房花烛夜似的,喜气溢不住地往外冒,兴高采烈地走起路来像脚底下踩了弹簧似的一蹦一跳。而我们却起码还要在熬一年,顿时弄得军心涣散士气低落。就连高李也跟着倒霉,时常被人平白无故地踢一脚。随着最后一个老知青撤离,往日的欢乐也让他们带走了。

跟着而来的变化让所有男知青震惊不已--林峰大队为照顾女知青,决定让她们全部迁移到十里外的大队加工厂。随我们一起下乡的有四个女孩,而男知青却有二十来人,狼多肉少,按说相处了一年应该有不少的故事,却是什么也没发生,也不知是我们的革命意志太坚定呢还是这几个邻家女孩太缺少吸引力。但这并不是说她们对林场是可有可无,恰恰相反,林场绝对不能少了她们。这就像今天白领人士喜爱在办公室养绿色植物是一样的道理,几片绿叶能让人更怀念绿色原野,向往回归自然。几个女孩能让我们记起那座远离的城市,能让我们还记得是作为男性而存在。可不能小看了这万绿丛中的一点红。当然这并不是说那里除了她们就没有其它女性了,但那里阳光充足,当地女性普遍都皮肤较黑。人们常认为一个女孩即使长的丑一点也不要紧,只要皮肤长的白就可以弥补了,这就是所谓:“一白遮百丑”。可是这一黑呢,可就是什么都遮住了,让你都感觉不到她们是女性。

于是,从女知青们离开之日起,林峰林场正式跨入男氏社会,成了清一色男人的天下。这清一色男人的天下也有好处,起码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第七条不用遵守了。我指的不是”不调戏妇女“,这是人民解放军取得全国政权后才有的文明说法,我指的是在此之前的:“洗澡避女人”。夏日一到,天将黑未黑时,水池旁十几条汉子已脱得赤条条,只见白影乱晃,水花四溅,革命样板戏吼得震天响,保留节目是《沙家浜》里第四场《智斗》:

……

有人保持原声唱刁得一:“她态度不卑又不亢--“

嗓子细一点再憋一憋成了阿庆嫂:“他神经不阴又不阳--“

嗓子粗一点的就是胡传葵了:“刁得一搞的什么鬼花样--“

……

倒是也别有一番风味,逐成了林峰林场一景。

后来,兄弟们也越来越放肆。有一天早晨,已续任财主的阿泰正隔着边界与邻居阿昆嫂比肩浇菜,睡眼惺忪的猴哥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直奔到菜地旁,二话不说,掏出家伙,对着阿泰用来装肥料的尿桶痛快淋漓地撒起来。阿泰笑骂道:“你他妈的瞎了眼了?没看到阿昆嫂在那里浇菜?“猴哥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妥,虽然心虚,但还是处变不惊,那条抛物线只是停顿了一下,一边继续,一边瞄了十米开外的阿昆嫂一眼说:“我五个指头一伸,她怎么知道是哪一个?”

老天爷并未因为林场变成男性世界而感到满足,厄运继续而来。

猪倌阿秋去了加工厂后,猪倌由‘你不知’老弟接任。‘不知’老弟姓李,‘不知’当然不是他的本名,他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幽了大家一默,介绍他自己姓‘你’名‘不知’。既然这是他的愿望,大家也就满足了他。从此‘你不知’取代了他的原名。‘你不知’新‘倌’上任后不久,就因为他的不知而使林场遭受了重大损失。喂猪的饲料中有一种叫木薯的东西,既然名称中有‘薯’字,也就是说它和‘红薯’(地瓜)类似,根茎可食,但有不同的种类,有的含轻微毒素,要用水浸过一段时间后方可使用。就像‘不知’老弟在后来的检讨中所说:“我不知道木薯要浸泡那么长的时间……”结果是林场那头正在怀孕的唯一母猪吃了猪食后,就像武大郎吃了潘金莲喂的药一样,七窍流血,毒发身亡,造成一尸十几命的惨案。奇怪的是其它七八头中性猪(被骟过的公猪或母猪)吃的是同样猪食,都安然无恙。不知道是否因为雌性怀孕后抵抗力大大减弱。这是否也证明医生所说的怀孕女性不要抽烟喝酒极为有道理?

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寒冷。就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夜里,林场的母牛虽然生于斯长于斯,但充其量也就活了七八个年头,当然禁不起着百年不遇的寒冷的考验,它趁夜撞开了牛栏门,带着它刚满一个月的女儿仓惶出逃。由于气温低于水温,林场山脚下的小溪雾气腾腾。这种假象迷惑了母牛,它带着小牛俳徊在小溪边不愿离去。等到的二天早上牛倌发现牛栏空了,在小溪边找到它们时,小母牛已经倒毙在溪边,大母牛在它身边流泪呜咽。几天后,大母牛因为伤心,内疚,悔恨,思念,再加上典型急性肺炎,也郁郁而终。这是我林峰林场的又一巨大损失。

春暖花开,正是播种时候,林场又发生了大规模的雌性死亡事件,这次是大公鸡的三宫六院三十六妃。水稻播种,一般是选一块肥沃的田地,把种子撒下去,等到秧苗长大了,再连土移栽到附近的田里。但为了怕田鼠鸟儿糟蹋谷种,种子都会拌上农药。播种后秧田里灌了水,鸡群下不去,所以它们一定是吃了遗留在田埂上的谷种。能让除了大公鸡以外整个鸡群死亡,留在田埂上的毒谷种一定很多。所以直到今天我仍然怀疑这是一次蓄意谋杀。那天早上,仍在睡梦中的阿泰听到了公鸡打鸣声,这声音完全不像以往那充满朝气活力,激情高亢,催人奋起。而是那样凄切悲沧,如诉如泣,催人愁肠。阿泰一个激凛一下子从梦中醒过来:“这鸡叫得好奇怪啊!”阿泰马上爬起来,冲到鸡笼旁打开门,只见满笼的母鸡都已僵硬多时,只有那只大公鸡仍在引颈长鸣,为它的妻妾唱着最后的挽歌。从此后,大公鸡不再昂首挺胸,不再雄赳赳气昂昂。身影孤独,茕茕孑立,常在屋檐下,菜园旁寻寻觅觅,似乎想找回昔日妻妾成群,前呼后拥的辉煌。让人看了为之黯然神伤。人都说忧愁出诗人,不知道忧愁会不会也出诗鸡?如果我们当时塞给它一管笔一张纸,没准它也能写出与“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水向东流”类似的千古名句。

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母鸡全死了而公鸡安然无恙?事后几个业余福尔摩斯分析了一把,得出了以下可能结论:

一.公鸡是热爱老婆的好丈夫,它爱美女胜于爱美食,能“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母鸡前头,享受在母鸡后头,它想让母鸡们吃够了它再吃,结果母鸡们把谷子吃光了,它却一粒也没吃,所以母鸡都死了,它没死。

二.公鸡喜食荤不喜食素,就像男人喜欢吃肉一样,公鸡更喜欢吃活虫子,对谷类不太感冒。结果母鸡们吃了谷子,它没吃,所以母鸡都死了,它没死。

三.公鸡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中始终保持了高度的革命警惕,对可疑的食物,未知食物性,先遣母鸡尝。所以母鸡都死了,它没死。

四.公鸡身体比母鸡魁伟,公鸡母鸡都吃了谷子,但公鸡身体中每立方厘米中含毒量比母鸡少,所以母鸡都死了,它没死。

五.此仍天意,老天爷硬要和所有林峰林场的雌性过不去。

这最后一条可能性最大。

于是,林峰林场只剩下了最后一位雌性,一只母兔,一对安哥拉长毛兔中的母兔。当然,在当时的环境中也还存在着其它的雌性,比如,把我们身上咬得大包小包的蚊子和跳蚤,不用说是母的;常在镜子前搔首弄姿留恋不去的苍蝇,以及在屋梁上成双成对来回追逐老鼠中跑在前面的那位,都极有可能是母的。但它们并不属于林场的固定资产,也就不在罗列范围内了。

这对白兔也是军区赠送给林场的礼物。一次一位领导来此视察,看到路边被吉普车惊吓出来的野兔,突然来了灵感:既然野兔可以生存,为什么不养家兔呢?于是不久后,林场就有了这样一对白兔。白兔到林场安居乐业的那天,阿泰一把揪住高李的头皮,拽到白兔面前,恶狠狠地对高李说:“高李,好好看一看,闻一闻,这是白兔!不是野兔。不能咬!听到没有?不能咬!”高李低着头一声未吭,但那双眼睛却偷偷地不时瞄一下阿泰:“你当我是色盲啊,我当然知道这是白色的兔子……安啦,说一遍就行了,不咬就是了。不过这两个家伙长的白白净净,细皮嫩肉,真咬上一口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高李的哈啦子登时流出来了。

哈啦子流归流,它也知道不能咬就是不能咬。这对抓惯了野兔,吃惯了野兔肉的高李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无可忍受的惩罚。就好像被去了势的太监猛地见到陈横在眼前的裸体美女一样,心中极度渴望却不能有所作为。高李唯一能做的就是眼不见心不烦,从此高李把两只白兔当成透明,哪怕有时兔子溜进了高李管辖的菜园子啃吃青菜,高李干脆把脑袋埋起来,视若无睹,看见了也当作没看见。

话说这一天,阿泰清理了兔笼,觉得两只白兔身上气味难闻,拎着它们到水池旁给洗了个澡。其中一只白兔可能感到寒冷,跑到煮猪食的草棚里,偎在炉灶旁取暖,一边蹭着了炉灶灰,成了半白半黑兔。等到身上暖和了,肚子又饿了,三蹦两跳回到另一只白兔旁,开始享用阿泰准备的大餐。正在这时,高李去村庄幽会它的小密后回来了。千不该万不该,这只黑白兔这时正好是黑色的一半朝着高李。高李一看大怒:“呔,哪来的大胆丑怪物,敢偷吃高贵白兔的食物,而且见了我老高竟然还不快逃。”登时恶胆从旁生,飞奔前去,越过另一只白兔,对着那黑白兔就是一口!等到把黑白兔放倒了,白色一面显露出来,高李傻了眼:“咦,这不就是白兔吗?”但为时已晚,只见黑白兔脖子上四个牙眼对穿,眼看着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不一会就香消玉殒,一倩幽魂,飘飘袅袅地去了西方极乐世界。

难道被高李咬死的又是……?对了,你猜对了,掌声鼓励。被高李咬死的是母兔。你说这事邪不邪?

这事确实不是高李的错,似乎是母兔咎由自取,如果不是它把自己弄成个黑白对半兔,又鬼使神差地将弄脏的一边向着高李,哪能发生这样的误会?不过这也难说,也很有可能是高李蓄意所为。你想,高李从错认到咬下之间有好几秒钟,凭着它的高智商,哪能认不出母兔来?再说了,认不出还闻不出吗?高李早就对细皮嫩肉的白兔垂涎三尺了。其实高李早就心里有气了,林场从人到畜,个个都是光棍一条,唯有这对白兔是成双成对,整天卿卿我我,让谁看了都眼馋嫉妒,这不咬它咬谁呀?更绝的是,高李咬死了白兔你还拿不到它的把柄。嘿,高李,高!实在是高啊!

得,高李这一咬,宣告了林峰林场的最后一位雌性的消亡,也就把林峰林场从男氏社会送回了公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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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09: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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