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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儿属于水,鸟儿属于天,浪人属于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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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1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丸子·

当我和胞弟出生的时候,姐姐刚满了两岁。家里一下三个孩子,奶奶忙不过来。小姨刚刚下学,十五六岁的在外婆家做不了什么事情,便过来帮忙。我的幼年是在小姨的臂弯里度过的。后来,小姨结了婚,我也上了小学。不过,小姨家,我还是假期里的常客。

寒假是我的最爱。那个时候,小姨家还没有表弟们,新婚的日子似乎也是比较轻松和谐的。农闲的冬季,年轻人还没有像现在这般热衷去南方打短工或者长工。在冬闲里,姨夫是个猎手。兔子,野鸡,甚至是黄鼠狼都是他的猎物——那个时候野的禽兽尚多。

我最喜欢在薄雾的清晨,从暖暖的被窝爬出,随着姨夫拎着那杆金黄枪托乌黑枪管的土制猎枪出门。我紧紧跟在他的后面,踏着枯草上的寒露,在乡间的丛林中,在上冻的小河边,寻找既可怜爱又可怜惜的猎物的蛛丝马迹。

有天,清晨。我们正在丛林中慢步,只有脚下沙沙的踩在枯草和落叶上的声音。突然,头顶一串美丽的啼鸣打破了黎明的宁静,逼我抬头。正头顶方向的落了叶子的不太高的树丫上,蹲着一只灰底彩斑的鸽子大小的鸟,斑鸠,正在歌唱这寒冬里薄雾的黎明。我向姨夫指了指。似乎是我的动作惊扰了她(我不知道它的性别,就像祖国一样,很多人喜欢把喜欢的认为是女性),她便轻展彩翅,一排美丽的羽毛划过天空,灵活的穿梭枝枝丫丫,落在另一棵树的一个枝丫上,天使一般自如,曼妙。果然是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大自然的精灵,如此的美丽,如此的安详。

我的爷爷是个喜欢养鸟的人。不过,他养的是鹌鹑,一种体型酷似家养的芦花母鸡,体格略大于家雀的鸟。该鸟雄性羽毛较鲜丽,叫声洪亮,喜打斗。穷乡僻壤少靓鸟,鹌鹑一声叫天明。我爷爷喜欢养了这些鸟看它们和别人的打斗取乐,也喜欢听天亮时它们的啼鸣,其实被前天晚上熬夜逼出来的。然而,我却觉得鹌鹑不算是种纯粹的鸟。古语中有飞禽走兽一词。如说鹌鹑是禽,然而它们却喜欢双足着地而行,速度极快;如说鹌鹑是兽,它们却也有可用于低空短程飞行的翅膀。就像蝙蝠一样,鹌鹑也是介于禽兽之间。蝙蝠是兽中之禽,鹌鹑是禽中之兽。

然而,斑鸠与鹌鹑不同。她的歌声不是被熬夜逼出,而是在歌唱这可爱的黎明;羽毛更加华美却不觉得耀眼;最喜欢的她的飞翔,轻灵轻松轻快,自由自如自在,就像童年的笑少年的梦青年的情,也如庄周的蝴蝶太白的黄河东坡的婵娟。

我拉了拉姨夫的手,轻声说,我要那只鸟。姨夫,“嘘”了一声,轻手蹑脚挪了两步,然而端起枪管就是一枪。一团黑物,应声落地。我飞奔过去,把扑扑腾腾的鸟儿抓在手中,仿佛抓住了幸福的源泉。她受了伤,仅仅是左翅,这更让我崇拜姨夫的枪法。

恰巧,几天前姨夫家阉了一头猪,还有剩下的碘酒。我用棉花团蘸了些许涂在她的伤口,并且从小姨的针线筐里找来了一绺洁白的布条给她包扎。并且,有了一个金属丝拧成的笼子给她做窝。一个十分美丽的笼子,金属丝明闪闪的,笼孔也是有着变化的花纹,里面还有两个独立的器皿为她提供饮水和食物。食物包括各种谷粒;我有时还会凿开朽的木桩捉出其中白白长长的木虫喂她。哈,我想她大概是世界上最为幸福的鸟了:安定美丽的住所,无需担忧寒风或者雨雪的侵袭;稳定充足的食物饮水来源,不必为了充饥四处飞翔;最后,我每天晚上还会和她讲话。

我想她是幸福的,所以我就是快乐的。

当天大晴的时候,我还会把笼子提到房外,挂在小姨晾晒衣物的铁丝上。看着她的伤一天天的好,阳光下她在笼中雀跃,便十分的开心。这种感觉,必是爱鸟的少年才有。

不久,她的伤口全部愈合了,竟然还生出了新羽,有时她还扑闪几下翅膀愉快的叫上几声。真的为她的康复高兴,她又可以在天空自由轻快的飞翔了。可是,我从不敢让她重新飞翔,因为她一飞,恐怕永远不回。

有一天,我照常喂饱了她,把她的笼子挂在了铁丝上。那天,小姨家院子里的树梢上,落了点点的斑鸠,正在嘀嘀咕咕叽叽喳喳。笼中的她,也被引得不时回应几声。树上的那些斑鸠叫得更欢了,甚至有个别胆大的竟然盘旋着飞下,落到她的笼子外面引她。我把它们赶走,它们便又回到树枝间跳跃。她竟然开始在笼中狂躁了,尖叫着,并且四处扑腾的飞,头上和翅膀上可以看到擦出了斑点的血迹。

小姨看到了,给我说,放了她吧,以后给你捉更漂亮的。我不答应。这时姨夫从大门外进来,进了房端出那杆猎枪出来,朝天就是一枪。群鸟散去,但是笼中的她再也安静不下来了。我把笼子掂了放回房间一个灰暗的角落,想大概只要她看不到天空便不会再想飞翔了。然后,我便像其他的少年一样疯玩去了。傍晚的时候,去看她,拉亮了灯,她侧躺在笼中,上面的翅膀直直的展着,盖住了同样是伸直的双腿,我从笼口伸手过去,已经凉了。

我不记得我有没有掉了眼泪,也不记得如何处理了她。是放在锅肚里烧了吃了,就像我爷爷的那些鹌鹑的宿命一样?还是用小土铲掘坑埋了,就像许多小说中的受人溺爱的宠物一样?真的记不得了。

我爱她,所以想得到,所以有姨夫射伤了她的翅膀,所以有了我对她的照顾;

我爱她,所以我给她漂亮的笼子,充足的食物和饮水,给她阳光。

我爱她,甚至不让她看到天空,怕她见到天空就伤悲。

然而她死在了我的手上,不知道我错在了哪里。

直到有天,我读到一句诗行:

……

鱼儿属于水,鸟儿属于天,浪人属于四方

……

我把自私的贪婪强加给了一个大自然的生灵,却从来不考虑是否她需,也从不考虑剥夺了她的自由和天空,更为可耻的是以爱的名义。

爱,多少邪恶假汝之名!

事情过去了十多年,我做事开始考虑别人的感受。冬天又要来临了,故乡的鸟儿已不多,姨夫也未必在家。如果,我能重回故乡的薄雾的冬晨,又在那个寒露的丛林发现那个羽毛美丽歌唱黎明的鸟儿,我想依然会不可救药的爱上她。不过,绝对会制止姨夫手中的猎枪。相对于得到,我更愿意看到,大自然的精灵,她,在天际飞翔,轻灵轻松轻快,自由自如自在。
2#
发表于 2006-11-15 13:28 | 只看该作者

浪人

原籍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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