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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和直销,你弄清楚了吗?请看央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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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2-22 1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刚刚找到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把这个概念弄清楚,我觉得很有必要,因为很多一听都怕,认清楚了以后至少不用怕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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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报道-区分直销与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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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hsbcgroup.ws\"][/url]
2#
 楼主| 发表于 2007-2-22 17:48 | 只看该作者
于书成律师话网赚

链接--http://xuexue.58ct.net/blog.asp?ID=1699


全文:如下

当我第一次看到智慧网络(原普光网络)的时候,我就感觉这个站点很有号召力和吸引力。后来,智慧网络的发起人给我联系,说是好多人将智慧网络定位为传销,要邀请我做站点的法律顾问。我又仔细的研究了一下这个站点的运作模式和最终定位,虽然他和传销有相同的地方。但职业习惯又让我陷入了思考中,总结我学过的关于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我想到了这样一个概念:网络连锁!毕竟在中国,传销是让人谈虎色变的字眼,一想到传销,似乎就联想起了洪水猛兽,想起了以前不少人让传销骗得家破人亡、背井离乡的惨状!但我们看什么事情都应该从事实出发,你总不能说骡子象马就一口咬定骡子就是马吧?我把智慧网络定位为网络连锁,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是有合理依据的。   
... 网络连锁的概念是以店结网和以人结网相结合,以人际传播为形式,市场倍增学为原理,以店领导控制网,以网围绕支撑店的一种新的营销方式 它代理的产品是高科技产品,比如气功机,饮水机,美容仪,还可以是无形的知识等,不同于其他传销公司的产品,而且经销商自己还能开出自己子公司。 从智慧网络的运作方式上来看,每个参加智慧网络的会员只需要交纳50元即可享受一系列的信息资源,而且还可以以代理的身份来推销这些产品,从而赚取丰厚的报酬。对于代理这个名词,我想大家非常熟悉,一个公司为了业务推广,他有权利发展自己的代理商,而且不止一级,他可以是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和四级代理,而智慧网络支持的便是这种四级代理的销售模式,只不过不同的是,他销售的不是实物,而是无形的信息知识。目前,中国已经加入了WTO,信息知识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已经是不言而渝的!推广信息,发展知识交流更是提高整个国民素质、提高个人和整个民族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手段!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智慧网络是一种“网络连锁广告推广、商品供应商店”的雏形。因此每个会员在入会的同时,也就优惠地有了“销售权”这一基本权利。而且更重要的是,入会的每一个会员都是平等的,无论是您的上级代理、还是下级代理,都是平分收益。光凭这一点,就可以和低级的传销区分开来。 它没有对下级进行层层的剥削,而是在互惠的基础上让大家都可以赁自己在网上的能力得到一份可观的收入。作为一个律师,我不会说那些“只许政府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样一些不符责任和有饽职业道德的话,其实传销在某种情况下还是可以得到默许的,只不过改了一种说法而已,但是那必须得有一个前提,在不影响政治紊乱和经济紊乱而且国家和老百姓都收益的情况下!现实中,象一些公司实行的代理制度,网络中,象贝塔斯蔓等著名的网络复销方式,这些都繁荣了经济,给人民带来了实惠和智慧,增长了国家的税收!

  让我们从上面的理论中来分析一下智慧网络,她在实施过程中,其实已经是一种传播知识和文化的过程,信息网络对于我们很重要!邓小平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仅仅说的是制造飞机大炮,发射卫星火箭这样的壮举,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切事物都要从大处放眼从小处着手,智慧网络会员交纳50元的入会费,得到的不仅是价值会费10倍甚至100倍的信息资源,而且他还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包括网络知识交流和对银行业务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对信息的代理销售权利,其实这是商业上的一种创意,符合人情,符合法规!不可否认,他和传销中上线下线制度有一丁点相似的地方,但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明白其中的天壤之别,这个道理太简单了,我不想在这里赘述!我只想说,智慧网络会员没有无限向SS进贡的义务,发起人和所有会员的权利是一样的,没有传销中上线即使老死病死还有享受无限级下线进贡的权利!更何况传销可能会把价值100元的商品卖到1000元甚至10000元!

  关于有人说智慧网络是网络诈骗行为,我认为这更是一些无聊的毫无知识和修养的人的无嵇之谈,请问,诈骗的是什么?如果按别的国家的法律,仅仅你这一条诽谤罪起码就要罚你几个月的工资而且要赔礼道歉!我是个律师,不,仅仅是业余的。我也经历过不少大官司,算是见过一点世面的人了,我绝对不会为了区区1000元的酬金来做智慧网络的站点顾问并撰写这篇文章。只不过是我的职业习惯让我对任何事物都想说出个“理”来,我尊重所有对智慧网络持有怀疑和否定态度的人,但我鄙视那些看见骡子和马长的象就一口咬定骡子就是马的人!

  如果你是记者,为了奖金你可以将智慧网络的性质随便篡改煽动,如果你是宣传部门,为了效益你也可以尽可能的点火生势!毕竟我们的社会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极限:公民有言论自由。更何况是你们!

  但是,旁观者清楚,老百姓自己心里更清楚!


                                                                         —— 于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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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2-22 23:47 | 只看该作者
从字面上理解,直销就是直接销售,指生产厂商将产品直接销售到消费者手里,由于不需要任何的中间流通环节.产品价钱应该是最便宜的.传销就是生产厂商的产品经过多次中间流通环节转移后才到消费者手里,产品价格也可想而知.这样的理解不知道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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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2-26 02:18 | 只看该作者
真正实现直销的,有代表性的 ,只有戴尔一家,是借助新技术手段而实现的,消费者确实得到了最大的实惠,但是其售后服务和未来扩张仍然受到挑战,是否会有长足进展,还要假以时日

口口相传的传销也有几十年的历史,至今只在保健品和个人养护品方面打转,表面上回避了中间商,但实际上增加了无数个中间商,同时也改变了与之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准则,在不同的文化土壤上,都滋生了许多负面因素,这些负面的东西,不是不能克服,而是几乎不能克服

传统销售 直销 传销这三者,传销把消费者和经销者的身份合二为一,是无限次的我用我销,这是个颠覆性的改变,简直是个人类品性的苛责试金石,好的方向,作为个人,用了一个产品觉得好,很自然的想到把它推荐给至爱亲朋,在此过程中,得到一些合理的回报是很正当的,但是绝大多数人,涉及到经济利益不能克服一个贪字的,一旦往这个方向走,就是恶的方向了,表现得千奇百怪,错综复杂,善恶交织,从根本上讲,传销不可抑制的会放大人性中不好的东西,每个人都有可能


世上没有那么多能“足以改变你人生的机会”但凡看到这样的宣传,更需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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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2-26 12:58 | 只看该作者
AVON好象也能算直销.

这位律师的话基本上不可信. 因为害怕说我诽谤, 我就不说他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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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2-26 13:59 | 只看该作者
看清楚了

只要是传销,一定会把自己拼命往直销那边拉,死命把自己和传销撇清关系,不管用什么方法,当然,把殃视拉出来也是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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