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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还是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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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3-3 2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帮朋友问点事儿:

夫妻二人连同小孩去年5月短登后回国。打算今年5月左右来长登。是否该报税?另外,如果不报税,已拿到的牛奶金是否要退还政府?

注: 他们一家在这里只有银行帐户,没有居住证明,水电账单等记录。

望有类似经验者不吝赐教!

先谢过!
2#
发表于 2007-3-4 09:11 | 只看该作者

要不要报税,报税指南说的很清楚。

1)需要缴2006年税的,就要报税。

2)即使你没有收入,但你希望领取福利的话,就要报税。

3)牛奶金不需要报税。如果政府发现以前给你的牛奶金有误,就会要你退回。

如果你的朋友5月份才再回来,不在乎有没有福利的话,可以不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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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7-3-4 13:26 | 只看该作者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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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3-4 13:41 | 只看该作者
不报税, 表示你不在加拿大, 所以牛奶没了。

报税, 你不符合条件, 没有在加183天。 当然你可以有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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