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兰州牛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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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如此垃圾商家该如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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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3-10 21:23 | 只看该作者
:rolleyes:前几天看网上的贴子是有关寻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我记得有人跟贴公布了电话号码.
    你是否需要?我可以查找.
    支持你!跟这些奸商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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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07-3-12 09:23 | 只看该作者

需要支持

当地中文报纸已与我有联络,并且要做相关调查与报道。我也准备到消协去投诉,如果朋友方便,请跟贴告诉给我和大家消协的有关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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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7-3-13 20:1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媒体帮助,感谢大家鼓励,对best buy的投诉胜了!

事情经过1
在best  buy店里吃苍蝇的感觉(上周四下午)
            
                                                               几 天前不小心将手机的充电器插座拔坏了,只好将就用以前的旧手机,可是因为太旧, 时不时地自动关机耽误了不少事,今天从机场送完客人时决定去原来买手机的店---位于lasalle的best buy买一个原装充电器,本来我想手机的合同已经快要到期,也许续一份合同再买一个新手机会更合算,可是经询问店员后得知,要等合同完全到期才可以这样,比如,现在买一个签 约后价值50元的手机需要300元,所以最后还是选择了买充电器,等店员把相应型号的充电器给我时才发觉是一款车用充电器,追问后店员告诉我:这是唯一一 款适合我的手机型号的充电器。虽说冬天时手机在车里充电的确不太方便,但是没有选择的选择还是卖了税后价值36.45元的充电器。付款后走到离店门十几米 的车上(就在正门口两个残疾人位置旁的第三个车位),打开包装后插进插座发现充电器上虽然有一个小红灯亮着,可是手机上并不显示正在充电,试了两三次都是 同样,我才留意到连接手机的插头处应有的两个电极(铜片似乎很小而且距离也很近,有点不正常。我便马上返回店里向坐在门口的一个店员投诉充电器不能工作,他指着 客户服务处说应该去那里,到客户服务处说明情况后我要求给我换一个,店员让我稍等“片刻”后便不知踪影,15分钟的片刻后,那个店员回来说:我试了,它是 工作的。我说我的车就在门口,你可以陪我一齐去试。他说他不能,我说:那就退货吧。他说:你再等一会。几分钟后他回来对我说新“因为这是一个旧货,而且包 装已经打开,应该不是我们店里卖的,所以不能更换”!!!!!! 因为结局实在让人意外,我当时突然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说叫你的经理来。经理来后完全重复了那段话,我才明白过去的15分钟他们在干什么!来加十年,入籍 多年的我,第一次突然感到自己被人放在了什么位置!我严肃地向那个经理说:你必须向我道歉,因为你侮辱了我!那经理依然很职业的嘟囔着:这不是我们卖出去 的充电器,因为它已经很旧了。。。。(直到那时我才发现插入汽车的那端有明显的锈痕!)我向经理质问说:从交款到我回来要求更换前后只有5分钟,如果是我 以旧换新,你可与我同去车里检查。再说你们的摄像机也应该录下情况.他说:我不能去,我们店外也没有摄像机.我没说是你换了货,我只能肯定你手里的充电器 不是刚从这里买的!!!!
我气急了说:他妈的,那这垃圾是哪来的?他说:不知道.我说:我想你是服务部的经理,我要同你们的店的总经理投诉.他说:我就是!!!我把那充电器一把拍 在他面前的桌上说:你们卖的是垃圾,你们也是垃圾!你他妈是最大的垃圾!临走时我问那个给我商品女店员:你给我的是什么垃圾?她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现在我的手里只有发票,因为当时气愤难忍,那个垃圾充电器已经留在了店里。40元买了4个小时的气生不说,就连投诉可能已有困难。可是:有谁在店里买了东西就 立刻拆包检查呢?一个价值40元的充电器值得那么卑鄙的偷梁换柱,给中国人丢人么!此贴在饭前写了一半,本想饭后消消气不发了,最后还是发了。原因只有一 个--------提醒大家:
到lasalle这家店卖东西要眼睛睁大点。那里从店员到经理可以睁大眼睛的把垃圾放进你的购物袋,然后睁大了眼睛,异口同声地说: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什么也没看见!

事件经过2
     上周五-
     我与《七天》报社的记者胡宪女士取得了联系,并约定于本周前往该店进行采访.
     本周一上午-
     我和记者一齐去了该店,当天的值班经理听完事由后说:他不对媒体发表意见,因为他当天不在班,而且他们有专门的接待部门,随即给了温哥华总部的电话及相关人姓名。但他肯定的说他们不会卖旧东西给顾客,因此,还是不能给我换货或退货。当记者问:有无可能此前是有人换了货但工作人员没有发觉?答复是:不可能!因为他们会随时检查,并在包装上贴上胶片。令人质疑的是:1当我们回到柜台检查同类的其他商品时,剩下的3件都是非常容易打开的,根本没有“胶片”粘着,这样的包装就是纠纷发生的隐患所在.其实要是有人心存不轨,换样东西只需几秒就足够 !2临走时,记者问那经理,消费者协会在哪里?电话号码?经理居然回答:不知道,你们可以去网上查一查!
临出门时,我问那经理:我丢在店里的旧充电器和包装盒还在么?能否还给我?经理很快拿给了我.(如果按他们所说这不是他们售出的商品,为什么要在经理室保存下来呢?}



本周一下午:
      胡记者与best  buy 温哥华总部与于魁北克市场部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声称要对报纸的读者投诉负责,要把听见读者投诉的和自己亲眼看见的事情予以曝光,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在本周出报之前能够听到他们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今天上午,负责魁北克市场的Patrick先生打电话给胡记者说:"当我们和消费者之间发生难以简单调节的纠纷时,我们应该相信消费者.所以,你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去店里换货或者退货".
今天下午2点:
     我去店里换货,异常顺利.当天的值班经理本应今天当班,但却穿着便装与我擦肩而过,假装不相识.昨天的经理今天临时当班(我留意过:平时的经理是挂牌上岗,今天的上岗经理名字是手写的)

                                                                           

           
              感谢:首先感谢“蒙城华人网”将此贴由(交友联谊)栏目移至(消费购物)这样的专业栏目中,以利于让更多的同胞朋友关注和了解此事。还要特别感谢胡宪记者的现场采访以及与该店的温哥华总部及魁北克市场部有关负责人的追踪联系。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咱自己媒体的舆论压力,只以我一个普通消费者的力量是不会有这样理想和这么快速的结论的。
感想    1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就像当时被冤,被辱.其实我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不是我调的包,唯一可信的就是自己的良心和人格.我一定要为自己正名,因为这不只是为了权益,而是尊严!坚持的结果就是今天他们用实际行动认错了.如果放弃,只能让他们觉得抓住了一个在商场调包的中国人!所以,无论发生何事,都要面对!
        2陷入纠纷时,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迅速选择最直接的法律帮助.
      这件事实说明,当时最能证明我清白,最能还以事件真相的的人是警察.只有执法人员的介入才能让事情最快的进入法律程序,得到公正的解决.

         


   

最后谢谢大家关心!祝你们快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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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3 20:18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媒体帮助,感谢大家鼓励,对best buy的投诉胜了!

事情经过1            
      
                                                               几 天前不小心将手机的充电器插座拔坏了,只好将就用以前的旧手机,可是因为太旧, 时不时地自动关机耽误了不少事,今天从机场送完客人时决定去原来买手机的店---位于lasalle的best buy买一个原装充电器,本来我想手机的合同已经快要到期,也许续一份合同再买一个新手机会更合算,可是经询问店员后得知,要等合同完全到期才可以这样, 比如,现在买一个签 约后价值50元的手机需要300元,所以最后还是选择了买充电器,等店员把相应型号的充电器给我时才发觉是一款车用充电器,追问后店员告诉我:这是唯一一 款适合我的手机型号的充电器。虽说冬天时手机在车里充电的确不太方便,但是没有选择的选择还是卖了税后价值36.45元的充电器。付款后走到离店门十几米 的车上(就在正门口两个残疾人位置旁的第三个车位),打开包装后插进插座发现充电器上虽然有一个小红灯亮着,可是手机上并不显示正在充电,试了两三次都是 同样,我才留意到连接手机的插头处应有的两个电极(铜片似乎很小而且距离也很近,有点不正常。我便马上返回店里向坐在门口的一个店员投诉充电器不能工作, 他指着 客户服务处说应该去那里,到客户服务处说明情况后我要求给我换一个,店员让我稍等“片刻”后便不知踪影,15分钟的片刻后,那个店员回来说:我试了,它是 工作的。我说我的车就在门口,你可以陪我一齐去试。他说他不能,我说:那就退货吧。他说:你再等一会。几分钟后他回来对我说新“因为这是一个旧货,而且包 装已经打开,应该不是我们店里卖的,所以不能更换”!!!!!! 因为结局实在让人意外,我当时突然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说叫你的经理来。经理来后完全重复了那段话,我才明白过去的15分钟他们在干什么!来加十年,入籍 多年的我,第一次突然感到自己被人放在了什么位置!我严肃地向那个经理说:你必须向我道歉,因为你侮辱了我!那经理依然很职业的嘟囔着:这不是我们卖出去 的充电器,因为它已经很旧了。。。。(直到那时我才发现插入汽车的那端有明显的锈痕!)我向经理质问说:从交款到我回来要求更换前后只有5分钟,如果是我 以旧换新,你可与我同去车里检查。再说你们的摄像机也应该录下情况.他说:我不能去,我们店外也没有摄像机.我没说是你换了货,我只能肯定你手里的充电器 不是刚从这里买的!!!!
我气急了说:他妈的,那这垃圾是哪来的?他说:不知道.我说:我想你是服务部的经理,我要同你们的店的总经理投诉.他说:我就是!!!我把那充电器一把拍 在他面前的桌上说:你们卖的是垃圾,你们也是垃圾!你他妈是最大的垃圾!临走时我问那个给我商品女店员:你给我的是什么垃圾?她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现在我的手里只有发票,因为当时气愤难忍,那个垃圾充电器已经留在了店里。40元买了4个小时的气生不说,就连投诉可能已有困难。可是:有谁在店里买了东 西就 立刻拆包检查呢?一个价值40元的充电器值得那么卑鄙的偷梁换柱,给中国人丢人么!此贴在饭前写了一半,本想饭后消消气不发了,最后还是发了。原因只有一 个--------提醒大家:
到lasalle这家店卖东西要眼睛睁大点。那里从店员到经理可以睁大眼睛的把垃圾放进你的购物袋,然后睁大了眼睛,异口同声地说: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什么也没看见!

事件经过2
     上周五-
     我与《七天》报社的记者胡宪女士取得了联系,并约定于本周前往该店进行采访.
     本周一上午-
我和记者一齐去了该店,当天的值班经理听完事由后说:他不对媒体发表意见,因为他当天不在班,而且他们有专门的接待部门,随即给了温哥华总部的电话及相关 人姓名。但他肯定的说他们不会卖旧东西给顾客,因此,还是不能给我换货或退货。当记者问:有无可能此前是有人换了货但工作人员没有发觉?答复是:不可能! 因为他们会随时检查,并在包装上贴上胶片。令人质疑的是:1当我们回到柜台检查同类的其他商品时,剩下的3件都是非常容易打开的,根本没有“胶片”粘着, 这样的包装就是纠纷发生的隐患所在.其实要是有人心存不轨,换样东西只需几秒就足够 !2临走时,记者问那经理,消费者协会在哪里?电话号码?经理居然回答:不知道,你们可以去网上查一查!
临出门时,我问那经理:我丢在店里的旧充电器和包装盒还在么?能否还给我?经理很快拿给了我.(如果按他们所说这不是他们售出的商品,为什么要在经理室保存下来呢?}



本周一下午:
      胡记者与best  buy 温哥华总部与于魁北克市场部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声称要对报纸的读者投诉负责,要把听见读者投诉的和自己亲眼看见的事情予以曝光,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在本周出报之前能够听到他们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今天上午,负责魁北克市场的Patrick先生打电话给胡记者说:"当我们和消费者之间发生难以简单调节的纠纷时,我们应该相信消费者.所以,你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去店里换货或者退货".
今天下午2点:
     我去店里换货,异常顺利.当天的值班经理本应今天当班,但却穿着便装与我擦肩而过,假装不相识.昨天的经理今天临时当班(我留意过:平时的经理是挂牌上岗,今天的上岗经理名字是手写的)

                                                                           

           
              感谢: 首先感谢“蒙城华人网”将此贴由(交友联谊)栏目移至(消费购物)这样的专业栏目中,以利于让更多的同胞朋友关注和了解此事。还要特别感谢胡宪记者的现场 采访以及与该店的温哥华总部及魁北克市场部有关负责人的追踪联系。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咱自己媒体的舆论压力,只以我一个普通消费者的力量是不会有这样 理想和这么快速的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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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谢谢大家关心!祝你们快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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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7-3-13 20:28 | 只看该作者
负责魁北克市场的Patrick先生打电话给胡记者说:"当我们和消费者之间发生难以简单调节的纠纷时,我们应该相信消费者.


不知以后是不是还能遇见这样的负责人。胡记者的作用很大。搂主的付诸行动的维权值得
掌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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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3-13 20:54 | 只看该作者
为权利而战,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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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7-3-13 21:39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

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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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7-3-14 09:02 | 只看该作者

再次感谢与呼吁

    首先,因为事件还没有进行到消费者协会介入就有了结果,所以,本次投诉没有体会到消费者协会会有什么样的相关意见,有点遗憾!不过不能忘记的是告诉大家消协的电话:1888-672-2556
    另外,要再次感谢我们的《蒙城华人网》和“七天”报纸,要知道,我们去的时候已经复印了我在网上发的贴,并且告诉他们:蒙城华人网是这里的门户网站,如果此事得不到公正处理,很快便会有无数中国人(包括蒙城以外其他城市的中国人)知道你们的服务态度。重要的是:他们恐怕没有想到被他们随意打发掉的一个客人会带着自己社区的支持找上门来!
    同时我觉得,必须感谢best buy高层对这件事情的公正处理,此事让我们明白:无论是一个店员还是一个经理,他的处事方法未必符合它所服务的机构或企业的最高原则,他的说法与做法可能让你的权益受到侵犯,遇到这种情况,你就必须要必须挺直了腰杆,去讨真正的说法。

呼吁:鉴于社区中常有消费过程中被侵权的事情发生,建议由咱华人自己的媒体,律师,翻译,义工及当事人组成一个自己可以依靠的消费者保护协会,随时为咱同胞们提供帮助与服务。
                     如有可能,我先报名!;):confused::rolleyes:
有兴趣张罗这件事的,可以发邮件给我laodi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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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7-3-14 09:45 | 只看该作者
好样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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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3-14 12:1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你在店里的行为太冲动了, 虽然骂他们,可并不解气。
咱们中国人在国外,一定要坚持立场,如果自己没错,一定坚持讨回公道(证据要找,你的坚持也会让他们相信)。 哪怕只是为了1块钱。
祝贺你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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