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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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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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5-8 23:49 | 只看该作者
协议个鸟,还是那句话,无毒不丈夫。

马上宣布配而死亡,把其所有的财产全部改为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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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enfous2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
发表于 2007-5-9 13: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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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7-12-8 23: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好涵养,有责任,是个好男人。
离吧,赶紧离,遇上这种女人,唉,居然堂而潢之的有着外遇,早几年应该一杀了之。
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不方便随便杀,那就赶紧离婚脱手算了。
女人,只要越轨一次,就永远没得改,既然她可以这么卑鄙的抛弃家庭和孩子,将来她也一定有机会抛弃奸夫,慢慢来吧。。。。。。。所谓习惯性出轨,天性使然。
支持楼主,早该离,5年来为了家庭和孩子,楼主受苦了,赶紧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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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12-11 01:08 | 只看该作者
好马不吃回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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