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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京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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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蒙城见识到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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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7-6-4 12:01 | 只看该作者
to 想看 ABC: 可以的。我问过一个人,她的警龄有二十年。她告诉我每个公民有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我可以说出她的真名。为了确定,不给自己找麻烦,我又付费咨询了律师。得到肯定,但他同时提醒我我的言论必须是真实的。当然了,我不是为了这事咨询律师。我是为我的房东侵权一事。北京往事的经历使我想起我所遇到的事。

继续讲我的故事。

周姓同学来自哈尔滨的中山路小学,一个重点小学。据她自己介绍她是幼师毕业。没有背景,是不可能进入这样的学校。

后来好学生陆续到好学校去了。两个班合并。周找到一个各科都好的男同学作她的学习伙伴。她确实付出不少。作他的驾驶陪练。她告诉同学们她请男同学的全家吃饭。一次她老公的单位旅游,让带有限的孩子,她带了那男同学的孩子而没带自己的。有一天她对我说她有顾虑总坐在一个男生的身边,怕同学们误解。然后对我的同桌说:明天我坐这里。周的英语不错,有的课上的也好。但她把心思全部放到家和孩子身上。在学习上依赖心理太重,所以在学校里被动。当发生投诉老师的事件,她无原则地鼓励投诉。我越是劝他们,她就越是鼓动,无非是想得到好感。周总是主动和老师搞好关系,和那被投诉的老师的关系真的不错。班上很多同学被老师批评过。老外学生可在别的老师课堂上出去买杯咖啡或接手机,在这个课堂,那老师都会不高兴地看他们。但那老师对周特别好,总是笑眯眯地,因为她对他总是表现出尊重又热情。

不知道她这次是偶然失误,或是她的处世则学就是这样。我叫它笑面虎哲学。在这个事件中,周也没得到什莫好处。那男生厌倦了一个人写project, 然后再签上周的名字。周和他在教室里大吵一顿。历数了她曾给他的好处。我没在场,事后有不喜欢她的同学讲的。

这中间还发生一个事。周的妹妹在饭厅和一个男生吵架。周的妹妹着急吃饭然后出去办事,但那男生突然把自己的饭盒放到微波炉里在她妹妹前面。她妹妹责备了那男生。两人吵起来。逐渐升级直至惨烈。一男一女吵架,当然是那女的吃亏,尽管那男生也损失惨重。大家围观但每人劝架。隋就站在人群里,面无表情。她和周平时关系密切,她最应该劝一劝。最后还是我这个爱管闲事的人跑到教室喊出周。隋见到周立刻表示出焦急和关切。

我也因为投诉老师的事件被人恨,他们自己不能出头了,就挑动别人,尽管每个同学得到好处从没换老师的课堂上:轻松及格。一个女同学,来自哈尔滨穆斯林医院的妇产科。她先是介绍自己是医生,后来在法语课堂上她介绍自己的职业是护士。我只是随着念了一遍法语单词,没有质疑的意思。莫名其妙,一天这个女同学对我说:你和他(那被指控的老师)有暧昧关系。

所以,没有能力,闲事少管。我那朋友被信教老头勾引,我没有在教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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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enfous2 该用户已被删除
32#
发表于 2007-6-4 12: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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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7-6-4 13:50 | 只看该作者
我倒不觉得是勾心斗角。两个人以上才能勾才能斗。整个事件他们是在唱独角戏。没人强迫他们,使得他们不得不。人性本是一景,展示一下,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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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7-6-4 13:52 | 只看该作者

也谈一点感想

关于朋友之间的距离,房客房东之间,房客之间如何相处,想了很久,有些话不得不说。

我想说的也许跟楼主主题不符。

我觉得,这些年遇到的中国人,大多数都不是坏人,甚至可以说相当不错,不然也不会成为朋友。但是中国人好象天生就有不注重隐私的特点,再加上可能有时对自己的生活没有信心,所以偶尔想了解、对照别人的生活,做事就有些过分。最后,搞的大家相处困难,都是遗憾。

个人认为,既然到了这个社会,那么对它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应该是认同的;至少来这里,部分原因也是在于此。那么何不在这个基础上,调整自己,让大家之间关系更和谐呢?(套句胡哥的话哈)

一,比如,可以热心帮助别人,但这个热心的限度应该在于,不去安排和打扰别人的生活,比如这个下午怎么过?这个周末去哪玩?即使是父母,也只有建议权(最多是强烈建议权,但不要频繁使用),何况朋友?只要有这个前提,就好说。比如打手机给朋友,别人不方便接不要一次次地打。
二,又如,你如果想把自己的一些私人信息透露给别人,拿出来大家聊聊缓解痛苦和难过,这很好;但别忘了两点:1,你并不是从此就拥有了分享别人隐私的权利。永远没有,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什么时候有?别人想分享给你的时候。2,别人可以拒绝对你个人信息的分享,同理,你也可以拒绝别人。探听别人隐私的时候,想想你是不是别人认为的合适的对象,是不是合适的时候。
三,生活不要依赖朋友,不管是精神上还是其他方面。刚来了,暂时的,可以;但长期的,无法摆脱的,对别人生活造成影响的,最好别。
四,恶意的窥视,我要说,那是非常严重的冒犯,建议只给一次警告机会,不改就不要见面,要么只有上法庭。要知道,那不是什么都没有损失,而是非常严重的精神损失;更何况,有很多个人信息会导致银行卡、信用卡、LOAN和BURSARY被盗用。
五,我的建议当然也只是建议而已,只有微弱的建议权。

房东房客之间,这个话题又长了,下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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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7-6-5 10:42 | 只看该作者
“词不达意“,你也看明白了; "连篇累牍",你也读完了. "一丁小事", 也值得你浮出水面, 所以you服了me. 有感而发,包括在房东家的事也写出来,以我的教训给大家一个提示, "一丁小事" 不也是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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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7-6-5 12:59 | 只看该作者
珍惜有限的时间,把该敲打的人敲打一下,事情解决了,不用不爽了,也许就没必要来这里长篇牢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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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7-6-5 13:1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llfollowme
一点针眼大的事情,也值得在这里连篇累牍,连篇累牍了,还词不达意,重三倒四,I 服了 you!

中国版CSI,对研究历史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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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7-6-5 13:36 | 只看该作者
一寸光阴一寸金,各位为屁大点事浪费多少金了?还是金实在太多?下次多使用911服务,不管你是不是纳税人,这个好用,免费的。而且从来不让你听音乐,而且从来不要求你parlez francais...

警察就是狗,打个电话就放一次,就算咬不死人,把他烦死。

你越温柔,越没人爱你。放之四海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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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7-6-5 17:23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事发生在中国人之间实在再正常不过了

别的我也不说了,”个性有时候比智慧更重要“,忘了是不是我说的了,反正很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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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7-6-6 07:25 | 只看该作者
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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