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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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z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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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个多月给房东发了不继续租的挂号信,但是房东拖延收通知挂号信的时间,那还算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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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8 09:39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有规定提前三个月通知不续约,房东有义务接收从你那发出的通知(包括不续约, complain等等), 否则法律岂不成了一纸废文。只要你的挂号信是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正确地址,标明正确收件人。 我想即使打官司你也不吃亏。
个人愚见。仅供参考。
Post by 蒙城等待
从QUEBEC的法律来看, 如果房东没有签收的话, 就是没有收到通知.
如果房东不愿意你搬走的话, 恐怕会有麻烦.
你把复印件给管理员, 让他签收, 你留着收据,应该是可以的. 因为管理员算是房东的代表. ( 或者你去REGION DE LOGEMENT咨询一下) 已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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