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123
返回列表
楼主: GIANEE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悲伤的女人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21#
发表于 2007-7-14 11:29 | 只看该作者
男人的暴力倾向是改不了的,打人对有暴力倾向的男人来讲就象吸毒一样可以带来快感,暂时忘记一切烦恼。所以有能力自立的女人遇到这样的男人最终结果大多都是分手。不要指望你能改变一个人,如果自问不能忍受长期当你老公的海洛英,就分手吧。如果你愿意, 就不要到这里来诉苦。朋友的朋友,被老公打得屡次向朋友求助,结果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其它地方安顿下来后,不出三天就回家继续挨打。打人的老公反而还责备帮忙的朋友多管闲事。多来这么几次,朋友也不再帮忙了。

人要自助,方能他助。希望楼主坚强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7-7-17 06:10 | 只看该作者

难以面对的恐怕不是身体,而是内心?

知道打了911或者跟朋友说了,就没了跟他一起的未来,想着孩子,想着过去的情分,怎么也走不出这一步,就这么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地挨着。

好好整理一下头绪吧。自立一点。人有了惯性就很难刹住车,所以忍耐可能换来的是更多的痛苦。

也许自己有什么地方让他有理由这么做,比如精神上的依赖性什么的。那就自己先改,然后跟他好好谈谈,给他一段时间慢慢改。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比如,跟夫妻双方最知心的朋友或者家人谈,请他们渗透,去教会,等等。

给个时间限制,比如3个月,他还改不了,就放弃吧。一个人如此苦苦忍耐换来家庭的完整,没有必要。对孩子也不好。至于采取什么方式放弃,事先想好了,别挨了打再在气头上寻求解决方式。

解气的方式,当然是送到911,如实说清楚。如果恨多于爱,他的前途断送了也罢,因为这有助于你找回做人的尊严,放开对婚姻乃至对人生的恨意,或者说负面的情绪。

如果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找回尊严,自己就可以调整好心态,那么可以找911但说的不那么严重。至少让他明白,你过去一直在放他一马,离婚前又放了他一马。

当然,如果他也能调整好心态,更可和平解决。在平静的时候谈好。也许他不是坏人,只是给你惯坏了。都留在加拿大,也可以离婚以后做朋友,这样对孩子好。

希望婚姻中和婚姻外的女人,都快乐起来
这样男人才能快乐不是吗
第二次:)灌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7-8-5 16:15 | 只看该作者

忍让一步 万劫不复 前进一步 海阔天空

首先声明我是一个男士,我很看不惯这里一些奉劝楼主逆来顺受这些人的嘴脸。在你老公再次实施暴力的时候就应该果断地报警,并如实地向警察反映情况,这是最明智的选择。不要再对这段婚姻抱有任何幻想了,带着孩子独立生活的艰辛也比在这样恶劣的家庭环境中煎熬要好很多。对于你与孩子,逃离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环境是非常非常必要与紧迫的。什么对方的前途与可能出现的报复,都是扯淡。一个成年人与孩子的区别之一就是对自己行为所导致得后果的责任承担,所以奉劝楼主坚定自己的主张,无需理会一些“病人”的胡言乱语。记住,不必考虑前方是否光明或黑暗这个伪命题,通过你的文字可以明显地判断——你现在面临的是生存或是毁灭的选择。不要对未来失望,没有什么东西会比你与孩子的心理健康更重要的。真心希望你能看到我的留言,希望你坚强起来,你可以,你也一定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7-8-6 12:2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老公打你,你就10倍打回去,你要是打不过他,就趁他睡着了拿刀剁他。记得用刀子之前先把你老公搞点安眠药弄的睡死,然后还要用绳子捆起来。对了,千万记得,做这一切的时候要戴手套,砍到你过瘾为止。他如果报警,你就说他经常外出,不知道干吗结了仇。这样一次之后,他要是敢报负你,你就威胁他说你要弄死他,不然大家一起死。看看是谁怕死,当然,你自己肯定先不要怕死,不然你的威胁是没有用的。反正,他强你就更强,他有拳头你有刀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7-8-6 15:04 | 只看该作者
他心理不健康, 你应该为自己打算. 不要说什么小孩子会受影响, 这种环境对小孩更不好. 这里单亲家庭的孩子心理很少会产生障碍, 也绝对不会因为父母离异而自卑. 但是你要让你小孩天天看他爸爸的疯狂, 他自然而然会学习, 日后才麻烦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7-8-6 15:54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再忍了,行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7-8-8 16:3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17 09:27 , Processed in 0.047783 second(s), 31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