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lookfor9855 事情经过如下: 本人11.19日在grenet 和 thimens( thimens到头了), 由grenet从北向南直行,开的速度也不快.到路口绿灯变黄灯,没有停,过去路口被警察(两个年轻姑娘)在后面闪灯, 要了我的驾照和车卡, 说我闯红灯,我辩解是黄灯, 她说黄灯也不能闯.开罚单金额151$,扣3分.又说可以上诉.当时阳光灿烂,我不可能看到红灯闯的,因为开车时间不长,在高速上从来到是别人超我, 现在想上诉, 请问: 1)是否把罚单第三页填好在1个月内寄去即可? 2)如何写解释原因好? 3)如果败诉,再交多少钱? 4)不知能否请求不扣3分. 谢谢大家,希望大家开车多加小心,安全第一. my mail: fly1688ca@yaho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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