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l'ouragan 5 m" D) Z+ | G0 L! ^8 Y
回来气消了,也觉得自己有欠周全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应该把我女儿如此粗鲁的掀进水里,这肯定是错的,不能因为他生气就对不相干的小孩下手!他的行为绝对是不可原谅的。我会起诉的,原意只是想寻求有用的信息,因为在这儿我是新人,我心态很好,感谢所有回帖的人,我也许今天太冲动,因为说别人都很容易,当局者却迷,但是我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我会在回帖里找到正确的支持并且行动,不管我有没有错,我不会姑息救生员把一个baby 掀进水里的行为,这无疑是错的
$ e; N+ r. q8 ?楼主要打赢官司的话:必须把你和那救生员的矛盾转化为你女儿和那救生员的矛盾。也就是说,你起诉他粗暴对待你2岁的女儿,导致你女儿溺水,而不是你本人的心理伤害。 ' }2 u1 e' E) v& N" A2 |0 o5 N+ r( {$ U& t# F. I
另外请相信自己,毕竟你是当事人。在这事情的当中虽然你也有处理得不恰当的地方,但主要的问题在于游泳池对方的管理混乱。第一,那块板不是你偷拿的,而是游泳池那方的人给你的。第二,那块板在2个救生员的心中有2个不同的规定尺度,这也证明了游泳池方面并没有个书面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