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l'ouraga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虚心请教: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l'ourag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21#
 楼主| 发表于 2008-2-23 21:5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8-2-23 22:02 | 只看该作者
搂主的错误太多了,不过,男工作人员收回“ boat ‘ 的方法是有问题的。% p! S, C6 T6 V0 Z
楼主最主要一点,要遵守规则,在国内那种胡搅蛮缠的方式是行不通的。这里,无论公司,公共场所都有各种规则,并非你个人的认为“对和错“就可以较真(当然你可以通过投诉,或起诉来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8-2-23 22:0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l'ouragan
+ j$ Z4 u6 Y0 t! t; j 回来气消了,也觉得自己有欠周全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应该把我女儿如此粗鲁的掀进水里,这肯定是错的,不能因为他生气就对不相干的小孩下手!他的行为绝对是不可原谅的。我会起诉的,原意只是想寻求有用的信息,因为在这儿我是新人,我心态很好,感谢所有回帖的人,我也许今天太冲动,因为说别人都很容易,当局者却迷,但是我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我会在回帖里找到正确的支持并且行动,不管我有没有错,我不会姑息救生员把一个baby 掀进水里的行为,这无疑是错的

% \+ I2 A2 l, |; N# S" p% g, s你太有才了!你知道当警察执行公务时,当事人如果不按人家说的做,就有被射杀的可能。你的情况是当人家做为之前,你是相当的不合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8-2-23 22:1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yutulip ' L9 x: Z6 e* I/ _, F2 \
有一些狗子有点不识相,我遇到了好几个。忍了又忍,直至忍无可忍。上去抽他两记耳光。只是出手时不要被人看到,也就是没有目击者。做完就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迅速转往有人的地方。如果他出手来报复,千万别还手,大庭广众之下,你就是个无端受到攻击的被害者了。可以打官司了,这里是钱的社会,要钱一定要狠。他没钱了,也就识相了。中国传统之息事宁人的做法在中国是美德,在这里是懦弱的表现,宜因地制宜。
8 H+ }% j. g) n像楼上那个给你回帖的人,在你孩子受到如此粗暴的做法以及随后的惊吓和你因此受到的精神刺激后,居然还说你有什么做得还不够的地方,也就是还把问题的焦点放在你这里。哎,实在不敢苟同。告诉你,你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的错,只要你认为自己没有错,你在法庭上就不会有错。
哈哈,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8-2-23 22:3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l'ouragan 5 m" D) Z+ |  G0 L! ^8 Y
回来气消了,也觉得自己有欠周全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应该把我女儿如此粗鲁的掀进水里,这肯定是错的,不能因为他生气就对不相干的小孩下手!他的行为绝对是不可原谅的。我会起诉的,原意只是想寻求有用的信息,因为在这儿我是新人,我心态很好,感谢所有回帖的人,我也许今天太冲动,因为说别人都很容易,当局者却迷,但是我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我会在回帖里找到正确的支持并且行动,不管我有没有错,我不会姑息救生员把一个baby 掀进水里的行为,这无疑是错的

$ e; N+ r. q8 ?楼主要打赢官司的话:必须把你和那救生员的矛盾转化为你女儿和那救生员的矛盾。也就是说,你起诉他粗暴对待你2岁的女儿,导致你女儿溺水,而不是你本人的心理伤害。
' }2 u1 e' E) v& N" A2 |0 o5 N+ r( {$ U& t# F. I
另外请相信自己,毕竟你是当事人。在这事情的当中虽然你也有处理得不恰当的地方,但主要的问题在于游泳池对方的管理混乱。第一,那块板不是你偷拿的,而是游泳池那方的人给你的。第二,那块板在2个救生员的心中有2个不同的规定尺度,这也证明了游泳池方面并没有个书面的规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8-2-23 22:44 | 只看该作者
官司有可能打赢,但LZ是否会因为不听从救生员的指挥,可能引起小孩的危险而失去监护权?毕竟孩子才2岁,希望别成为在加拿大的贺家,说实在的挺看不起那家的确,尽管后来的官司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8-2-23 22:46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那个救生员把你的女儿推进水里(即使你违反了规定),他已经触犯了加拿大的法律,而且这是很严重的伤害儿童的行为,你可以起诉他。找找华人服务中心,如果我们找到能帮到你的信息一定发给你,别担心这里有很多的华人会帮助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ourag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28#
 楼主| 发表于 2008-2-23 22:5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8-2-23 22:56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l'ouragan ' |# R2 f0 p8 I: K* @9 S! C2 T
谢谢你,你的建议很专业,我需要很认真的考虑,方便的话,可以告诉我一下简单的程序吗?我查了政府网站,但是暂时还没有找到特别清楚的程序,请教一下 我应该怎么做呢:
2 ^& w% C! {6 [1。投诉到哪儿?- x& x. K3 C2 A) c' l/ ^
2。起诉到哪儿?
2 E! c* K7 u! R' e
4 R3 W+ b! w9 ^5 u我不知道最确切的地方和渠道,再次谢谢

) W) {, \- ?2 m# N; f找律师上民事法庭(civil law)
8 G7 a9 j+ y$ g0 B4 @( e  N! Z千万别去找他们老板,那样肯定浪费你时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ourag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30#
 楼主| 发表于 2008-2-23 22:5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5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5-1-15 10:38 , Processed in 0.057808 second(s), 40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