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orange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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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每天烧钱啊!请教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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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5-3 07:50 | 只看该作者
回中国,跟他在中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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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5-3 10:18 | 只看该作者
卖房与离婚是两码事,不是吗,楼主?
卖房是容易的,离婚是不是容易的。这个不容易不是指手续的概念。手续是简单的。
人生苦短。你现在也许方年轻,想想童年你,感觉就在昨天。楼主不要轻下妄念,赌一时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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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5-9 05:4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别急,你说破产后才拍卖,那么如果我月入5万加币但我不喜欢这楼了,我就不供,三个月的缓缴期我就不付钱硬让它过。。。钱大把谁宣告我破产?你银行要收就收呗,我不破银行就由得我住吗?

银行贱卖是可能的,但卖完了该给你的钱多多少少还是会给你的,不是整栋房子完全就归零吧。

这是最消极的一个办法,但在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它仍算一个选择。

最好,还是把房子留住,再想想办法,办法总是比困难多的。时间还有,多努力,天无绝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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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5-9 06:00 | 只看该作者
车到山前必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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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书包旅行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
发表于 2008-5-10 18: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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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5-17 20:42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你指的一家人都住满了是什么意思,孩子多?他一个都不管?

先把房子卖着,一边跟他继续交涉,毕竟你和家人要生活。

如果靠你一个人的能力不能够养房子,卖掉它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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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5-23 12: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主意虽然不错,不过又走回到怪圈里了--卖房要夫妻双方签字。

不然,楼主早卖啦,一人独享楼款早就乐不思蜀啦还怎么会都处打锣找她先生--就是因为办不好卖的手续。。。

楼主,顺便问一句,房子有买火险吗?看清楚条款是不是100%赔,是的话………

别看着我,事先声明,我什么都没说。

Post by Peace dove
不知道你指的一家人都住满了是什么意思,孩子多?他一个都不管?

先把房子卖着,一边跟他继续交涉,毕竟你和家人要生活。

如果靠你一个人的能力不能够养房子,卖掉它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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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5-23 21:55 | 只看该作者
1.把这个人在法律上“报失”;
2.想尽一切办法如果能够维持两年,到时这个人再不出现就算自动离婚。
具体还是征求律师意见,毕竟我们都不是专业人士,意见和看法也仅做参考。
也许这是黎明前的黑暗,楼主再努力一下,会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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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5-27 21:20 | 只看该作者

他家人不住在这?好奇怪呀!

看样子这个房子是你为你家人买的,没有你丈夫什么事。你应当继续供。

可以想象你是如何虐待你的老公。
我太同情你的老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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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8-6-4 00:17 | 只看该作者

LLB Cheung

Headache ! Foreclosure would make you lose a lot of money. The fastest way is to find a lawyer & file a divorce by reason of abandance and sell the house without necessity of his signing.
Ma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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