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不是谁要求删楼的问题, 无论是谁, 大家的贴子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 我不认为网管有权利只听一两个人的片面要求就删除整楼!!! 你不是常骂共产党而要求自由吗? 那我们发言的自由, 在哪里??? SINO这样的做法, 是不是比犯错误时的共产党更专制???? 舆论世界很重要, 难道这就是我们要
民主自由法制的社会吗别说一套做一套, 所有人的没犯法的贴, 你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删除!!! 你做了, 就没有权利再谈什么民主, 再骂共产党! 因为你的行为跟他们在最坏时本质上没有区别”
首先,你们帖子并没有违法,也没有人说违法。发言应公平客观,不要“假设命题”,然后以“假设命题”说三道四,“偷换概念”。
其二,自由与网规同样应遵重。请看“冬天來了,想找一男友”一帖”,已删除了极其下流的帖,如(asun原帖):“想找一个女朋友,唯一的条件是有老公--这样我可以适时脱身而去。最好是还有一个男朋友,和跟人share公寓一样,主要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asun也没犯法,这种帖要不要删除?女孩求友的权利与自由,你们又是如何遵重的?!可以请大家进楼看看。
其三,回到你们的楼里,为了保护你们大多数,不一一列举:
* KAO!刚搞完人妖恋回来,累死啦。。。
* 还差我一个呢。。。我是坚决支持的啦,不管是姐弟恋,母子恋还是婆孙恋,喜欢就上!
* 对!把能举的都举起来,举不起来的一律视为阳萎。。。
* 啊?OLUXION是帅哥儿??抢亲大赛开始了~~~这回轮到姐妹们掩护我啦~~~我冲啊~~~
* 咱干革命的什么时候也没挑过食啊~~~何况在这闹饥荒的时候~~~姐妹们冲啊,我掩护!
* 叫什么叫?再叫老子就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了!
* 为了下半生和下半身都再无遗憾,我暗自下着决心,要用董存瑞炸碉堡的英雄事迹来激励自己勇往直前。。。
*全能举起来,加上脑袋:1.2.3.4.5.6
太厉害了,原来您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练六合神功的文逍遥呀!!!晚辈这厢有理了!这就要看大家了,人心齐泰山移~
xiyuanfans说:“我的电脑记录了大体的楼塌过程”,如愿意可公布全部原帖!
其四,网规5、不得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滥用、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淫秽、诽谤、侵害他人隐私、种族歧视或道德上令人不快的内容
你们遵守了吗?!!
说明:我不是网管,只是摆事实讲道理,各位应是有识之士,难免冲动,以后注意就好。
(附上“我们不想口水战~“,供网友明鉴。
同希蓝夕也能把“这楼该不该拆?附在你给网管的信后,能否有“雅量”?
2008-12-14 )
12-12-2008, 04:54 PM
蓝夕 vbmenu_register("postmenu_2089732", true);
Registered User
Join Date: Oct 2008
Posts: 67
我们不想口水战~
亲爱的各位网管:"
最近我们一帮网友常在在贵网的择友征友一栏中自娱自乐, 无病呻吟, 当时的THREAD名叫” 单挑asun”, 我们可以很负责地说: 玩笑我们一直在开, 且没有违反你们网规的行为. 可是12月11日早上9点左右, 此THREAD被贵网网管删了, 我们在惊讶不解之余, 非常希望了解事情真相, 请你们在百忙之中阅读下述几点, 并给予答复, 谢谢!
1. 首先感谢sinoquebec给我们提供网络信息存储空间,创造了montreal华人信息交流的平台,同时感谢交友联谊版块让我们建立我们的网络家园,树立每个人的网络形象,在网络舞台上有的放矢.
2. 我们认为BBS是大家在网上的自由空间,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展示才华、讨论话题、放松心情、自娱自乐、交朋识友,也可以在这牢骚满腹、哗众取宠、无病呻吟,前提是不要影响别人。由于来这里的人的素质、性格、欣赏水平差异,我们认为好的东西别人不一定就觉得不错,正所谓尔非鱼也,焉知鱼之乐.同时我们也能理解版主为了便于管理,特有删贴的权利。
3.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版主删贴是他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权也因该有个标准, 不能由自己喜好而为止,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恕我直言:我们找遍sino没有找到一个标准,我们希望贵网站能发表一个论坛版主删贴处理标准,大家都来遵守!
4. 在本网站标准没有出台之前,我们参考其他专业网站总结了一下,删贴拆楼原因基本大同小异,基本上就如下几条: 1.广告、2..恶意灌水,3.人身攻击,参见我们的帖子根本没有此类行为,却多次无故被删除,版主做法实在难以服众.当然,如果sino有更高的要求,比如认为我们的帖子像菜市场,和您高雅的论坛不匹配建议也明确写出来,大家也好物以类聚.
5. 网络论坛虽然是一个虚拟的开放空间,但维护该空间的运行需要实实在在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投入,作为网站开办者的网络公司承担了上述成本并享有网络信息存储空间的使用权,也应享有删贴和禁言即拒绝他人使用存储空间的权利。但我们对于我们的帖子也有著作权,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就是权利人对作品的支配权,发表权的客体是作品,故我们的帖子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支配权是属于我们的,版主无故删除侵害了我们的作品只配权,即侵害了我们的著作权.
6. 大家都知道很多版主都是网络义工,我们也理解版主的辛苦,但我们也希望版主和我们能互相理解,如果实出无奈,必须删贴拆楼的时候,尤其是拆楼的时候,能给我们一个合理解释.
7. 网络的开放性是其与传统媒体的不同之处,也是其优势所在,如果论坛的管理者可以随意删除用户的帖子,那么是否有违网络之开放特性?我们不愿打口水仗,我们更希望可以通过用户与贵网站之间的协议、网络公司和论坛的自律规范,以及网络公司出于吸引人气提高点击率的目的而克制删贴的市场行为,自发地维持网络作品发表和传播的开放性和高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