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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给你一个选择。
1. 你搬出去自己住或者要他搬出去住,通常是男方搬出去,具体你要去问。
2. 在加拿大离婚适用的是加拿大联邦统一的法律(divorce act of Canada)。 根据加拿大离婚法律,只要一方在某地居住满一年,就可以向所在的省的任何一个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律师并不是必需的。如果双方无孩子,财产纠纷,对自己的英文比 较自信,可以自己办理离婚。如果想自己办,一般要去书店买所在的省的divorce kit和divorce guide(具体名字可能有出入),照着准备好所需要的文件,然后送到法院就可以了。
注意:加拿大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法院来办理。 法院工作人员如果认为你送交的文件没问题,就会很快将文件递送给法官,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来签署离婚判决书(注:法官一般主要是根据你送交的文件作出判决,你一般是见不到法官的,这叫desk divorce)。根据具体个案不同,一般要2-3个月(或者更长)才能办完离婚。如果案情比较复杂,需要上法庭的,建议还是要请律师。如果案情简单,但对自己准备文件没有信心,又不想花冤枉钱请律师(一般收费没有低于$1,000.00的),可以寻找一个中间途径,可以联系一些legal assistant帮助你准备文件,但收费就便宜许多了。
在加拿大离婚必须通过法院,没有中国的所谓协议离婚一说。即使双方没有任何争议,也要通过法院来办理离婚。分居一年以上是通常用的比较多的一个离婚理由。 任何一方故意拖着也没有用。
另外一个问题是,到底该不该在加拿大办理离婚?关于这个问题,请朋友们一定慎重考虑。加拿大政府对其境外的离婚的认可是有条件的。用中国做例子,如果双方都在加拿大居住一定时间(至少超过一年),但基于某种原因,双方一起回国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双方都不回国,只是委托国内的朋友在某地法院诉讼离婚,对于上述 的离婚,加拿大政府是不予承认的(加拿大法律要求,在中国办理离婚时,至少一方已经在中国至少居住了一年以上,这样加政府才可予以认可)。如果你想在加拿大长期居住,你就要想到将来在加拿大境内再结婚,或者是回中国和某人结婚然后sponsor其来加拿大这些具体问题。如果还涉及到孩子抚养和财产问题,你就还要想到离婚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想在加拿大长期居住下去,我建议最后还是在加拿大办理离婚的好。中国政府是承认加拿大的离婚判决的。关于孩子抚养,配偶抚养等问题,在加拿大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可以一并提出。
在加拿大申请离婚的理由一般有4个:separation excess one year, mental cruelty, physical cruelty, and adultery. 通常用的比较多理由就是separation one year-即分居一年。
如果想用分居一年作为理由提出离婚申请,并不是说一定要等到分居已经满一年之后才可以开始办理离婚,双方在分居期间就可以开始办理离婚了,因为按照法院要求的法律程 序,送文件到法院是有顺序和期限的,并且法院处理文件也需要时间。理论上说,双方开始分居就可以开始办理离婚了。但是,你最后的文件送到法院,并且能让法官满意并签署你的离婚判决,这个时候双方的分居期限必须够一年。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一开始分居就开始办理离婚,到最后得到离婚判决要一年的时间才行。
加离婚法律适用于所有在加拿大居住的人,不管是移民还是公民。分居协议或离婚协议不是必需要签的,如果双方有孩子和财产争议,签一个分居或离婚协议,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个协议来作为依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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