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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杂货店外卖工,尊严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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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09-3-27 07:48 | 只看该作者
看看这十天里的帖子吧,那是一个资本家同一个无产者的精彩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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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2 _  p" g* E3 U6 ?虽然,我们都是出自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都是所谓的“同胞”,但是加拿大这个资本主义社会中,如果同样按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划分理论,从贫农,中农,富农,地主,资本家来说,那有钱人就属于资本家,无钱者属于无产者。资本家是靠投资回报来发家,无产者是靠打工找饭钱。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不同阶级不可能有平等。无产者还没有在社会中做出同资本家一样的贡献那,你不可能改变他开奔驰你走路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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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6 F3 U: |( r# n% n7 B移民的时候你就知道,加拿大是不欢迎无产者的,他只接受技术移民,商业移民,和投资移民。这个国家更喜欢的是有钱的移民,喜欢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人,这类移民可以为国家带来资金,带来消费,可以投资做生意,也可以创造就业机会。不同于无产者的是,他不会向政府伸手要钱,求补助,不会给政府带来负担。无产者选择机会就少了,有才的找到工作成为纳税人,之后便为资本家;一般人去打工,上学,待业。如果选择了上学,又得到了助学金,你不要得意呀,是那些你仇恨的资本家和有工作的纳税人的钱在养着你呀,你没做贡献就拿钱,这时候你不存感激还叫“不平”,就更不对了;不要光利用了资本主义国家的仁慈,你今后要有回报哟。如果你有幸找到了打工之地,你也不要忘了,是那个卖糖果的小老板给你的挣钱吃饭的机会呀,你也不能无根无据的骂人不报税,就因为看到人家收的钱比你挣得多,典型的“仇富心理”,老板会炒你呀。加拿大只有自由党,保守党,新民党,魁人党,及一些小党派,可没有共产党呀。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的财产是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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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09-3-27 13:12 | 只看该作者
my little bro,你这次开的头也太大了吧,很难圆场的,你是吃什么大的?无论如何我还挺喜欢的你,因为每次你都能说出新的理论,虽然都是bull shit,但也佩服你的敢言,起码不怕丢人,你有新马甲,你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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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如继往你写的东西都是乱七八糟的,逻辑混乱,我就随便说一下你的谬误。 9 R6 `2 W+ Y7 Y3 Q: Z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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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这个资本主义国家欢不欢迎无产者我就不知道,但有一点我是感激的,加拿大欢迎诚实守法的人。你干这么多好事小心信誉破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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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什么资本家,无产家,谁的贡献大谁的贡献少,有经济常识的人都会明白。如果你还是不明白,打个比喻你一定会明白的,如果我去看店,看到雇了三个外卖工,工作繁忙。另一家店只有老板一人繁忙地工作。谁挣得钱多谁挣得少已知分晓。钱都是工人挣回来的,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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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8 O/ I, I& `8 B/ t( @- ]2 o8 h另外,你违法用工,瞒税逃税,逃避缴税就是逃避为加拿大作贡献,请你不要说你也为加拿大作出贡献,你连一个老实结巴在工厂努力工作按规定缴税的无产者都不如,还以伟大的资本家自居,强调自己为社会的贡献。shame on u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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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7 k& D0 k! U4 q% J不知羞耻是你一向的作风,也就不怪你了,但也不要向自己贴金嘛,像你这样当婊子还努力立贞节牌坊的人真是少见啊,人间一绝。/ y' [6 Z  U% ~2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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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什么理论,不妨直说,全都说出来,让我看看阿,反正你也不觉得什么,来啊。. b3 a+ y, B' Q( `& b- [7 U# `

* N+ d" x1 r$ [, N& O, h0 j补充一句,你报不报税我真的不知道,如果你3.5雇人,请问你如何报税?你可能报税么?请你说说你是怎样3.5雇人而且能给工人T4的,别怕来谈谈吧,总比come up with bull shit 要强。) c- p6 U' s- z" f4 h# q/ I

. @" T& K! N9 }1 F' M. b如果我仇富,我也不会仇你的,放心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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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09-3-30 19:09 | 只看该作者
你仇不仇我,我不在乎。少同我拉近乎,我不会认你为亲,也不会请你同桌吃饭。:cool:8 j% p3 I! c* s& j; u
:mad:你一棒子打翻一船人,既打了外卖工,又打了雇主。
0 R& Z. g5 k7 Q:rolleyes:如果,你是曾拿到过3.5元小时+小费的外卖工,你又言为你的雇主“违法用工,瞒税逃税”。试问,行贿者违法,你受贿者不犯法吗?你想有T4表,可你有没有将你的SIN号给过你的雇主,有没有认真的将每一笔小费收入都上缴,或报告给你的雇主会计?我曾说过外卖工的工作性质,主要时间是送外卖。我再同你细算,外卖工在店里停留的时间如果按1/3小时算,那如果一天其工作9小时,在店里的有效时间应该就是3小时,小时法定工作8.5元(含税),店主给出3×8.5=25.5(含税)一天元,平均到每个小时则应该是25.5/9=2.833(含税)小时元。如果你收到雇主给的33.5元现金,那说明你的店主多给你了你工钱,而你还未交税那。这3个小时的工作,你当然要为店里付出劳动。你想要将你的工资合法化,你就该将所有的劳动所得全部上报,否则,怎样才能认为你是一个自谕之诚实守法的人,老实结巴努力工作按规定缴税的无产者? ( Q5 n7 E3 M( Z+ k) A
:p外卖工本身就是自由职业的散工,同雇主之间有默契,也有弹性,行业也有其行规,事情都可以灵活处理,这就是加拿大自由市场经济的好处。双方并没有对立关系,看你,用你的无知来挑拨群众斗群众,激化用工双方矛盾,不讲职业道德,真是别有用心。8 u4 c+ P, s1 s. V: T1 b  `
:confused:在你眼里好像小生意雇主都是“瞒税逃税”的罪犯嘛!--可真是狗眼看人低。你不知道有一条罪叫做“诽谤罪”吗?你信口雌黄,血口喷人,张口法,闭口法,可见你是一个法盲。你连每个生意主体都有会计做帐这事都不知道,你无根无据的说雇主瞒税逃税,逃避缴税,难道你是在怀疑加拿大的会计法吗?雇主的经营活动以及税务处理,自然有其会计师进行负责,用得着你担心吗?我相信,即便有那个雇主偷税漏税,他也不会让你知道。你有这样的想法,就看不出是个老实人,到好像是脑子里注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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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09-3-30 20:0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worldchance;2195886
4 I! P) r2 q- ^, y+ L ) H. c7 O5 y1 h0 L6 {
你想有T4表,可你有没有将你的SIN号给过你的雇主,有没有认真的将每一笔小费收入都上缴,或报告给你的雇主会计?: \  K6 ]' o) ]$ t( c3 W5 z
* ^" F1 e. j2 d$ @9 Z! W) L
外卖工在店里停留的时间如果按1/3小时算,那如果一天其工作9小时,在店里的有效时间应该就是3小时,小时法定工作8.5元(含税),店主给出3×8.5=25.5(含税)一天元,平均到每个小时则应该是25.5/9=2.833(含税)小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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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9 n0 R/ t) h& A: [2 x% f外卖工本身就是自由职业的散工,同雇主之间有默契,也有弹性,行业也有其行规,事情都可以灵活处理,
" e, O9 U8 k" u* r5 j6 z7 L ) m# [4 L* g6 c0 D) a
在你眼里好像小生意雇主都是“瞒税逃税”的罪犯嘛。你不知道有一条罪叫做“诽谤罪”吗?你信口雌黄,血口喷人,张口法,闭口法,可见你是一个法盲。

2 o& f2 X  d: z. x* X写得好,只是原文难以阅读我简单做了些处理,对应上面每段说说我的看法
: o3 W8 b$ E3 P7 R1,雇主有义务询问雇员SIN号码。从事现金工的人一般不能保税,大多接受政府补助,也不愿提共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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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将工作时间分成在店时间和不在店时间,你只支付在店时间的工钱。这点除了你之外应该没有人能认同。
) c  l! n& d0 [+ E; C
$ f+ a7 M$ u7 l5 G( O3,关于外卖工是自由散工,我觉得很多不正规的外卖工的确是这样情况,灵活处理是否指不按法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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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你是否逃税瞒税。我曾经说过我不知道,就是不明白3.5雇人如何报税?可能报税么?这点你一直回避,所以你很大可能违法。& ]& ]5 n/ B# Y" z5 ?. J

3 b- `( f/ z  J) K8 ~9 _, n. O+ V你喜欢将责任归咎于别人,打现金工不论雇主雇员都搞乱了劳务市场。我曾经讲过,你可以继续3.5雇人,但不要占领道德高地,婊子是不能立牌坊的。你的做法搞乱了劳务市场也随你了,但你的高论搞乱了道德标准,一副不知羞耻的嘴脸,你还能怪谁啊?3 M+ [+ k6 x' E
# G# n5 S" T3 }9 @5 q' `" v5 F
近十天来,此帖雄踞热帖榜第三位,点击超过一万六千击,不知羞耻的你继续发表你的高论吧,我还会继续回应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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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09-3-30 23:44 | 只看该作者
打现金工不论雇主雇员都搞乱了劳务市场。我曾经讲过,你可以继续3.5雇人,但不要占领道德高地婊子是不能立牌坊的。你的做法搞乱了劳务市场也随你了,但你的高论搞乱了道德标准,一副不知羞耻的嘴脸,你还能怪谁啊?
) A8 ^' \, a' U! Q$ y5 u5 W5 F2 X8 X$ V
8 }: l9 ~+ U5 h* ]多谢可爱的P零熊的跟贴,经过探讨,希望大家对加拿大社会经济,及在小生意中做工的规则了解得更深。市场经济不是按某个人的意识标准来定位的,而是经过不断的供需要求调整来达到市场平衡的,不存在谁来“搞乱”的问题,也没有哪个人有这样的能力来搞乱。在那里骂街是没用的。"WORKING ETHICS"-- 职业道德在加拿大任何行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不具备Working Ethics, 恐怕你连类似3.5小时元的外卖工的钱都找不到。更具体的说,妓女有没有要求过合法的最低工资?但那是一个职业,她在服务客户时是需要遵守职业道德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并没有因为其收取现金报酬而有市场被扰乱之说,她也不需要T4表。这是这个社会中特定的一种经济存在的形式,不是用你过去学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可以解释的通的。资本主义的西方经济学,你要在你的生活里慢慢学吧。我只能引你个头,答案在你今后的生活中去找吧。; s  A7 o1 I+ k' S; K+ q+ D;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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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零熊你也用不着讲什么“嘴脸”什么的,我揭了你的短,你觉得没面子。把我的帖子保存好,留着三年之后再回味吧。希望你能两年就能到位,否则我担心你怎样再资本主义国家里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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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09-3-31 06:37 | 只看该作者
做外卖的,看中的就是可以拿现金不纳税。真要向外卖工要SIN开工资单,我想没有几个外卖工愿意干。作为店主,我就愿意付支票,因为付工资可以抵税。而且可以享受其它政策上的优惠。事实上,帮我看店的人就一直是拿支票。
1 y6 d1 o/ H6 d0 I8 T& N) h9 g# Y) ^# ~3 A/ [/ d+ d2 E* ^) b
所以,维持目前市场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外卖工而不是店主。像楼主这种既要合法最低工资的尊严,又想隐瞒小费收入的实惠,在这里是办不到的。
6 g- b: J0 F( T- d% u# t6 p$ \( r1 q9 |7 O! T3 k' `
再说如果不干店里的活,店主凭什么给你发工资?你只管送外卖,那是客人在雇用你而不是店主在雇用你,你找客人要工资得了。
9 }; p4 f" t6 h" J. v
) l- D) |' ?' X: c我店里的不干店里活的外卖工就只是象征性地在我这里拿5刀/天,人家干10几年了(店主已换了3茬)。规矩也不是我定下来的。他好像从来没有找我要过尊严。相反,他认为是店主为他提供了一个赚小费的机会。
: w7 u# w4 I  C5 P  G, R0 O; L/ n+ q  ]) i( w8 Q1 H8 M
税务局不知道杂货店的情况吗?你以为税务局是傻瓜?税务局为什么不查杂货店?把杂货店都查封了让店主和雇员都去拿政府救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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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09-3-31 06:43 | 只看该作者
天下乌鸦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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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09-3-31 09:3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开小店的老板都有一套自己的用工理论,稍嫌小气一些,但也不能怪谁,钱是一分一分挣来的,你愿意付3.5,也有人愿意来打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本来无可非议,即使是不合法我也管不到。
9 p$ J8 o+ o3 p! {' M- Y* _ ! K9 p! v7 s4 Z( O
只是有些不知羞耻的人干了坏事还到处为自己歌功崇德。常言道,做贼心虚。看来不能这样说了,现在的贼真是底气足啊。
) X6 X6 {" Z, R 1 U9 W% V' U: a: Z) g) O) R' m
老弟不就是说供求关系么,不是说我不懂西方社会么。老弟一定精通经济规律,一定对西方社会别有见解,那么能否告诉我,加拿大为何要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乐此不疲每年都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五月将会是9刀每小时。难度政府就不懂的经济规律?难道那些接受西方教育长大的西人就不懂西方社会?
# r  y3 W; P% Y7 O' R0 H( b ( e; U0 p% L6 r1 y, T
你一个中国移民来加拿大开小店,你可以行使你资本家的权利要求将最低工资降为3.5,因为你比政府更懂得经济,更懂得西方社会,下一届财务部长由你来当好了。3 X# Z, u8 H( f
5 H; L% }- ]5 e( c7 d
如果说不明白西方社会,不如说不明白加拿大底层社会生活的困境更为贴切。我曾说过3.5的工作也是一个工作,a piece of work比较贴切,我不认为这是一分正式的职务,如果你硬要说3.5的工作也要职业道德,可以,但只是3.5的道德,千万不要期待你付3.5能有35的价值,如果是这样,你就太天真了。3.5雇不到不骂人,勤奋好学的工人。骂你和你的客人两句不会伤害你一条毛,你不用害怕,你知道么,谁不骂人呢?我就喜欢问候你的家人,又怎样呢?
7 U4 B7 k& ~* i; J
  L. C- u' D( y8 s. w再劝老弟一句,你可以继续3.5雇人,你要知道这是违法的,就不要提太多要求,不要在这里发表自己违法的理由。错不可怕,谁能无错,但错了还不知悔改,当婊子立牌坊就很招人讨厌。补充一句,这里是加拿大,加拿大有自己的法律,不要再违法了,虽然你懂得经济规律,虽然你精通西方社会,你有意见可以提,当最低工资降到3.5时,你就合法了。耐心等等吧,当政府明白供求关系的时候法例会做出修改的,何必心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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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09-3-31 10:1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小费很好,工资低点也行。看哪个区吧。6 ?0 f) x1 W8 x$ @% ~6 O
如不好,就快跑吧。老板就自几送罗。
' K$ b7 b  i/ H7 ~8 ]. w: B! t一句话:你觉得一天得多少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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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09-4-3 22:09 | 只看该作者
:confused:多谢你能将你的道德标准定一个“价”,8.5还是9元。这是我在加拿大第一次听到“道德价格理论”。不知道如何解释“志愿者”这个词,他们的道德标准有为几多?) Y6 I  w) x0 j, Z3 U4 H* g(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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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sed: 有人在违法吗?你又在张口说梦话了。现金工及小费工在加拿大是属合法收入。这不是政府许可的吗?你怎么又想来挑战加拿大政府的税收政策了?野心不小呀,看来你是想当财长呀还是相当总理那?
: w9 H+ K- b+ M/ R/ Y+ G , K% ]/ I/ C! O% I% p
:confused: 什么是“不明白加拿大底层社会生活的困境”?是你自己的困境吧?加拿大是世界上福利最好的国家之一,政府对穷人有社会福利保障,有foodbank。你的“困境”就是想不劳动还得食吧。+ F4 A' J+ W( u

% @0 K6 z9 r+ G8 |5 p; {6 @:confused: 你说当婊子立牌坊就很招人讨厌。可你没看到St-Catherine大街上到处都是那些所谓的 婊子的牌坊 吗? 招人讨厌还有那么多人进去看?还有那么好的生意。看来你这个所谓的“诚实而老实”的人,来错了地方。资本主义社会生存的理论同你的伦理道德相悖太大。
2 c5 m2 P/ w9 n5 G) B8 _1 _! S + I. `$ P/ g3 `( f0 K  J
可见,新移民对加拿大社会的理解和心态同当地社会的标准之差距之大。这么大的沟壑,怎么能不让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哪?这也不能不看出中国教育的缺陷,缺少了一门道德课。
Post by P0larBear;219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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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中国移民来加拿大开小店,你可以行使你资本家的权利要求将最低工资降为3.5,因为你比政府更懂得经济,更懂得西方社会,下一届财务部长由你来当好了。
1 B: f4 f6 D1 |, \& |' l7 |9 \ % I+ O6 \* x9 p& C: X6 o3 n0 E
如果说不明白西方社会,不如说不明白加拿大底层社会生活的困境更为贴切。我曾说过3.5的工作也是一个工作,a piece of work比较贴切,我不认为这是一分正式的职务,如果你硬要说3.5的工作也要职业道德,可以,但只是3.5的道德,千万不要期待你付3.5能有35的价值,如果是这样,你就太天真了。3.5雇不到不骂人,勤奋好学的工人。骂你和你的客人两句不会伤害你一条毛,你不用害怕,你知道么,谁不骂人呢?我就喜欢问候你的家人,又怎样呢?& y8 p: N3 h3 h
+ _7 R5 B& K; S8 F0 I2 f
再劝老弟一句,你可以继续3.5雇人,你要知道这是违法的,就不要提太多要求,不要在这里发表自己违法的理由。错不可怕,谁能无错,但错了还不知悔改,当婊子立牌坊就很招人讨厌。补充一句,这里是加拿大,加拿大有自己的法律,不要再违法了,虽然你懂得经济规律,虽然你精通西方社会,你有意见可以提,当最低工资降到3.5时,你就合法了。耐心等等吧,当政府明白供求关系的时候法例会做出修改的,何必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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