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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 请教移民代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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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4-4 1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今年2月新登陆的,计划4月底回国和我前夫复婚,并申请他的团聚移民。但我的问题是:回国后打算两年后才返回加拿大,之后长登,到那时我再申请他的团聚移民,这样的安排有什么问题吗?
盼复!
2#
发表于 2009-4-5 16:35 | 只看该作者

基本是两方面的问题

1. 你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问题. 按加拿大移民法,任何连续5年内要保持有2年时间在加拿大居住,这个2年(实际是730天,按天数算的)可以是5年内的累计. 只要你保证这一点,你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就不会丧失.

2.在你自己永久居民身份不丧失的前提下,什么时候你决定担保你配偶,那完全是你自己的事情.
解答GENERAL问题,各人具体问题请联系 [EMAIL=\"ccsic@hotmail.com\"]ccsic@hotmail.com[/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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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9-4-6 20:25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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