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生活在别处;2253855
个人体会:加拿大这个社会,遇到一些矛盾,适当的使用暴力是很好的解决之道,只有一班窝囊穷酸的“孔乙己”才天天把法治社会挂在嘴上。我认识的在这打人的中国人最终屁事都没有,有一个在小学校车上打了本地小孩的朋友曾经被起诉,但最后因证据不足又撤诉了。
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可惜现在我是"外国人",腰杆硬不起来啊:frown:,再加上刚起步,不免"穷酸",常听到传闻说什么很轻微的人身伤害就赔几千十几千刀的,所以还是不敢冒这个险了,哪怕是千分之一的几率也不敢冒这个险了.说实话,当时回来也觉得自己现在变得很窝囊,明摆着抢我的钱还不敢动他,真的很不像自己.不过过了那口气,现在还是挺庆幸当时的窝囊的.总好过冒着被判刑或者赔医药费的险.就算最终能够像你认识的朋友那样没事,但是这个过程的心理压力可远比那口气难消化啊.
所以还是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以后扎好根再和他们玩吧.当然那种满口"北美法制"的"孔乙己"我也是不喜欢的,说了一堆貌似忠言的废话,没有一点建设性,还教我倒时差,呵呵,当他傻的,我们就当没看见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