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97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看中的公寓用于出租, 可能收回自住吗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题. 我无房.
2#
发表于 2009-11-8 12:24 | 只看该作者
你父母要过来住,是一个成立的理由.
但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给人家留出另找租房的时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11-8 13:21 | 只看该作者
自住,是可以的,不一定非父母过来住。如想得到官方的答案,请向租房委员会咨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11-8 14:21 | 只看该作者
必须在租房合同到期前6个月书面通知租客不再续租,并且理由只能是业主或业主直系亲属(附带条件)将要居住(父母、岳父母、子女等,不含兄弟姐妹)。所以购买时,务必问清租约的到期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4-11-5 10:37 , Processed in 0.046238 second(s), 3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