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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逃稅自清 減罰金免控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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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0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外逃稅自清減罰金免控
六個月內交代密帳補稅zt

2009-03-27



編譯中心綜合華盛頓26日電】因經濟衰退而導致催收欠稅壓力加大的國稅局 (IRS)26日宣布新措施,旨在鼓勵利用海外帳戶(如瑞士銀行帳戶)逃稅的富人於六個月內「自清」,繳付欠稅、主動提供不利於他們的理財顧問與銀行的資料,以換取減輕逃稅罰金及免於刑事指控。
稅務律師表示,成千上萬美國公民把錢藏在海外秘密帳戶,藉以逃稅。自美國政府控告瑞士UBS AG銀行以索取美國存款人的姓名以來,要求相關資訊和證據的壓力愈來愈大。國稅局長舒曼(Douglas Shulman)26日給這類富有的逃稅者六個月時間主動合作。他說,這是給逃稅者一個從輕發落的機會。這個計畫主要針對UBS銀行的美國客戶,但也適用其他海外帳戶的美國存款人。
根據這個計畫,國稅局將對主動合作的逃稅人減輕其「未申報海外銀行帳戶」的巨額罰金。現行罰金是針對存款超過三年的每一帳戶,課以最高存款額50%的罰金。照此算法,兩年即可把投資人的存款耗盡。但國稅局對合作者將視情節只課以5%20%的罰金。國稅局還規定逃稅者繳付過去六年積欠的稅金和利息,並課以計算精確的20%罰款,逃稅者還必須提出過去六年的修正報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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