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网友的一些看法不是很专业。
根据你们之间签署的购房合同:If this inspection reveals the existence of defects effecting the immovable,the Buyer will have an extra 2 days to remit the Seller a copy of the inspection report describing the defects and a document stating his intention to modify the accepted Promise to Purchase, or to declare his/her Promise to Purchase null and void.
英文的黄字部分很清楚的表明了:你有权力在12天内通知对方取消offer,当然要送交对方你的验房报告,说明房屋的问题。
由于你是买的自售房,你们之间的合同,也就是那个offer,写得不是很规范,有些对卖方稍稍有利。其实,正常情况下,买卖双方会在offer里注明,如果买方不满意验房结果,将在某期限内通知卖方取消offer。这样的offer,是目前最通行的,而其也是对买方有利的一种格式。需要注意的的是,一般这样的offer都会注明,只要买方对验房结果不满意,就是理由,不再需要其它的任何理由。那样的话,你就不必要给卖方你的验房报告,只是通知对方你不满意就可以了。
现在卖方不接受你的要求,但从offer上看,他没有什么正当理由。你只需要按照你们之间的offer规定的,给他通知,并且送交一份你的验房结果,就没有必要再担心的了。对方可能会以打官司等等威胁,比如他可能会说,你方的验房结果不准确,或者说,房子虽有小毛病,但不构成 major problem,等等这些威胁你,这些都是房屋的卖方常用的威胁伎俩,但根据你们之间的offer,你不需要理会这些。卖方很清楚,即使上了法庭,法官也会根据你们之间的offer,判定卖方的要求没有根据。所以卖方是不太可能告你的,他明白他根本没有胜算。但他会用这个威胁你,所以你不需要担心。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