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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湖北省长李鸿忠称政府要有听取逆耳之言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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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北省长李鸿忠9月1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政府负责人要鼓励参事独立思考,敢于发表不同意见。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对参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能包容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
  光明网一评
  《国务院参事条例》对政府参事工作进行了规范,将其纳入了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是对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性保障。但是,一方面是制度化的建设,一方面却又在强调“雅量”这一道德品质,颇让人担心这一制度在实际中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参事的建言建议权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强调“雅量”,实际上是把自己放在了一个能够判断“逆耳之言”正确与否的评判者的位置——能对别人的话进行正、误判断,自然是比别人更高一畴。这种先入为主、高高在上的姿态,必然会对听取“逆耳之言”产生消极影响。
  别人的意见之所以“逆耳”,是因为首先“逆”了自己的心,逆了心的东西如何保证能入耳?而所谓的“择其善者而从之”也很有问题,因为,哪些意见“善”,哪些意见 “不善”,哪些愿意“择”,哪些不愿意“择”,其标准又全在于听到这些“逆耳之言”的人,如果没有有效的外力即制度来进行规范,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善”与“不善”,“择”与“不择”,全由自己说了算,那么,就很容易出现“善”被当作“不善”,该“择”的却没有被“择”的现象。
  所以,在更广的范围内,道德的约束力是不能被指望的,“雅量”是靠不住的。必然要靠制度的建设来对政府负责人的“雅量”进行规范。在《国务院参事条例》出台之后,仍然强调听取参事意见的“雅量”,实际上是把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的参事制度又强行拉回了以前的状态,拉回到了由领导干部自己随意决定参事意见“善”与“不善”、“择”与“不择”的个人专断的状态。这样的“雅量”会对政府决策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这种倾向值得警惕。
  现代快报再评
  知道湖北省长的名字,源于今年两会期间的“录音笔事件”,因此,看到该省长谈雅量的文字,不禁有些失笑。雅量好不好,好;重要不重要,不重要。为什么?雅量固然好,但,心情好时一脸带笑有雅量,心情不好夺你录音笔怎么办。因此,雅量是靠不住的,其道理正在于权力靠不住。说它不重要,是因为有比它更重要的对象,这就是制度。梁启超有过一篇专门谈制度的文章,说“制必与权力相缘”。它不仅与权力相缘,而且在现代法治社会,制即制约,它的制约对象,首先就是权力。如果一个制度能够有效制约权力,权力没有雅量也无妨,它能怎么着。
  即使谈雅量,我们需要建构的,也不是个人雅量,而是制度雅量。如果我们对雅量的诉求不在制度而在握有权力的人,那么我们面临的将是更多被夺录音笔的不雅量,而且连道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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