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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一审宣判 被判处死刑——终不免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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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部网讯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
发表于 2011-4-21 23:14 | 只看该作者
执行了么?这种人不死,天理难容!
Post by 天地之间;2849054
西部网讯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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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4-21 23:34 | 只看该作者
嘿嘿,不是说心里有委屈么,才像弹钢琴一样的下手
你妈再亲,也没我党亲;你爹再有钱,也没我党有钱! 出了国更爱国。退了党的才更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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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02:04 | 只看该作者
@zuihulu: 药家鑫被判死刑,李庄案被撤诉,不是什么民意的胜利,只是当局暂时不想把裤子完全脱光而已。

RT @zhyuanjie: 一位是初为人母自食其力的农民工,一个是音乐学院钢琴十级高材生。一起原本普通的交通事故将他俩聚到一起。突发事件是对人性的考级。钢琴十级没能过人性的考级。他面对被自己撞伤的人举起了屠刀。别的级别再高,没人性级别的支撑,人生大厦就是豆腐渣工程,随时坍塌。

@mynamexu
williamxu威廉退尔
今天(2011年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而今天,我们能够看到重庆李庄案发生了峰回路转的撤案变化,也能看到西安药家鑫案的依法判决,或许是一种时间巧合,但是我们更应看到这两个案件今天的结果,则是中国公民力量顽强地与权力进行博弈的两个胜利。路漫漫其修远兮,吾侪应当继续博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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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4-22 10:0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听了相声,对这件事有了更深的想法。中国几乎每个司机都听过,宁把人撞死,不把人撞残。今天,药,只是无数发生的其中一件我们知道后,政府怕民怨再升高,而把他作了牺牲品。他们两个人只是这个时代,这个地方,这个制度下的受害者。这种处死的方式,我觉得是让人停止对更深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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