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zu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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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蒙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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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9-22 19:00 | 只看该作者
对弄虚作假的宽容就是对严肃认真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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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9-25 10:05 | 只看该作者

是学术道德问题,不是人权问题。

Post by STL;2965881
建议王老师走法律程序,向魁北克人权法庭提告研究所歧视华人。

真不明白,现在都中国世纪中国时代了,我们的祖国都这么强盛了,怎样西方总是还有人胆敢歧视华人。


看棋乱支招!
如果在本事件中,王教授觉得受歧视,他可以向人权法庭提起申诉,那是另外一个CASE;
就学术道德,王教授如果是被冤屈的,可以向学术委员会投诉,针对蒙特利尔大学的指控,逐一证明自己的清白,有理有据。
在北美上过学的应该知道,把别人的IDEA拿过来,是要注明出处的。

还有,中国强盛了,不意味着可以凌驾于其他民族至上。强盛的民族,更要遵从公认的标准和道德,接受的起别人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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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10-11 21:25 | 只看该作者
是学术道德问题,王xx不老实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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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2-27 11:16 | 只看该作者

蒙特利尔的王志国上了《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科技杂谈:莫让“零容忍”变成“零作为”





2011年09月22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是国际科学界遵循的共同准则。然而,在近来被热议的“王志国论文”事件上,中外有关方面的态度和做法却大相径庭,发人深省。

  “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王志国,是加拿大资深科学家、蒙特利尔大学教授、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某实验室负责人。今年6月,他在得知自己发表在《生物化学期刊》的两篇论文有“图像问题”后,主动要求撤销这两篇文章。而这两篇论文的另一名共同通讯作者(通常指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作者注),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杨宝峰;其参与单位,按排序分别为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蒙特利尔大学药学系,哈尔滨医科大学药理学系、心脏血管研究所;其经费来源,一部分来自加拿大一方,另一部分来自中国,分别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6月底,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在收到两篇文章撤稿消息后,立刻启动调查。9月2日调查结束后,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认为:依据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研究机构方针以及科学研究的最高道德标准,王志国偏离了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开展科学研究的道德标准,也偏离了他作为研究人员的职责。为此研究所决定,取消王志国的科研权利和他的研究者身份,关闭其实验室;另外,建议王志国同时将另外3篇已发表的论文撤稿。

  与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的行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相关单位的表态。哈尔滨医科大学称:我们这块没有问题,是加拿大那边的事。教育部科技委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吴常信称,并没有接到相关的举报信,根据程序是要先有揭发资料,教育部委托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再考虑如何处理。

  “王志国论文事件”再次说明,“零容忍”原则在我国科学界并没有落到实处,许多部门和单位甚至是“零作为”。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兼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就曾经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教育管理部门对学术腐败问题处理几乎是“零作为”,致使学术腐败现象在中国内地愈演愈烈。

  对于包括论文造假在内的学术不端行为,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可谓不重视,都设有所谓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科研诚信办公室”等学术监督机构,“零容忍”的宣示也不绝于耳。但人们看到的,却是雷声大、雨点小,特别当遇到当事人是院士、校长时,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此前广受诟病的中科院院士魏于全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事件,莫不如此。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因为当事人是院士、是校长,就视而不见、不了了之,其危害更大。

  刮骨方能疗毒,惩前才可毖后。在当前科研经费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更需要把“零容忍”真正落到实处,对学术不端事件严格惩处。否则,只会助长不正之风的蔓延,糟蹋更多的科研经费。

  “王志国论文事件”发生后,他本人已郑重道歉,并表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作为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和论文的共同通讯作者,哈尔滨医科大学和杨宝峰怎么可能一点责任都没有?而支持这两项课题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部门,又岂能“民不告官不究”?

  据报道,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办公室称:已经对王志国论文事件有所了解,将会做进一步的调查。人们期待着,相关部门能本着“零容忍”的原则,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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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3-1 16:51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造假”
——王志国教授有话说
记者胡宪


图片说明 王志国教授接受记者采访 摄影:徐濛

编者按:最近,蒙特利尔大学心脏病研究所王志国教授领导的实验室发生了“不符合科研准则”的情况,王志国教授作为该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因此受到了相应的处分。这是一起影响重大且情况较为复杂的学术违规事件。
王志国教授是一位出色的科学工作者。本报曾于四年前采访报道过王志国教授。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一直在认真地关注着这一事件的进展。9月6日上午王志国教授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并对这一事件的发生做出了自己的说明和表态。
科学研究是一项严肃而神圣的事业,容不得半点的虚假和浮巧。我们相信,《七天》的每一位读者都有能力对王志国教授的这一事件做出自己的评判并从中获得有益的感悟。——步虚

2011年8月11日,CBC电视台在晚间新闻中首先爆料:蒙特利尔大学心脏研究所教授王志国因其主动撤销发表在《生物化学杂志》上的两篇文章而正在接受调查。从这天起,王志国教授就没有离开过媒体的聚焦。
四年前,笔者曾经采访过王志国教授(见2007年3月16日第35期头版文章“伟大的公民”),因为他出色的科研成就,被蒙特利尔市政府授予“伟大公民”(Great Citizen)和青年科学家称号。
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记者向王志国教授发出采访要求。王教授表示,当时处于调查阶段,不能接受记者采访,要等结论出来。
2011年9月2日,该研究所向王志国教授通报了调查结论,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在新闻公告中,该所所长Dr. Jean-Claude Tardif先生表示,今年夏天,王志国教授主动告诉研究所自己撤回了两篇图像有问题的文章,研究所遂展开了调查。调查结果说,王志国教授领导的实验室确实发生了“不符合科研准则”(Wang’s work did not meet its standards for scientific conduct)的情况。他还说,王志国教授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最后的结论依然是有效的(the primary results and conclusions in the studies are still valid)。并且这些结果已经被许多别的科学家重复(most of the findings in the research have been duplicated in the works of other scientists)。
他最后说:在过去的20年中,王志国教授在一流科学杂志上发表了许多科学文章,“毫无疑问,他在该科学领域,为世界科学做出了意义重大的贡献。(So, he has certainly contributed in a significant way over the last two decades with his scientific work and has given scientific talk in important scientific sessions around the world.)”
Tardif先生还指出,调查组得出结论,王志国教授先前发表在世界一流杂志《自然医学》上的论文不受影响,不会被撤销。但是鉴于该研究所的科研成果在全球被广泛引用的国际地位,鉴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图像门”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并迫于媒体及基金会的压力,因此研究所决定接受王志国两个月前提出的辞职报告从而关闭他的实验室。
尽管调查结果出来了,王志国教授并没有急于接受采访,因为他原以为研究所所长已对公众有了一个交代。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有些媒体不负责任地炒作或转载,混淆了视听;有些中国人还以假‘打假’,散布谣言,推波助澜。比如明明是辞职,却被说成是解雇;明明是科研成果和结论依然有效,却被说成是学术造假……特别是在网站上流传的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言论,误导性和杀伤力非常大,对我本人及我在中国的合作单位和合作科学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就使王教授不得不在舆论界“一边倒”的情况下站出来将事件的来龙去脉说说清楚。

9月6日上午,王志国教授接受了《七天》记者的采访。下面是王志国教授的谈话。

事情经过
今年五月底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他说:“听说你论文中的图像被重复使用了。”
在我的研究中有一种技术是测定蛋白质的含量的。这是个常用技术,把细胞的蛋白质提取出来,加入测试蛋白抗体,进行凝胶电泳蛋白分离形成特异性蛋白电泳带表现出来的,并通过电泳带密度来揭示蛋白含量的变化。在发表科学论文时,每一个测试的蛋白电泳带以图像的形式表达出来,此外,蛋白电泳带的密度必须经过特殊软件的分析得到digital(数码)的数据。
朋友指出的问题就是说同一个蛋白电泳带图像在两篇文章中被重复使用了。我立即要求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停止手头上工作,彻查过去的原始数据并重复这两篇文章所涉及的实验。
6月初,我回到蒙特利尔,把所有涉及这两篇文章的材料都打印出来,结果让我非常震惊,图像确实被重复使用了!6月5日,《生物化学杂志》社来信提出有人检举图像被重复使用。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图像的差别是肉眼看不出来的,必须通过特殊的电脑技术“揪来揪去”才能看到其不同之处。我决定查清楚这件事。于是6月10日我主动联系杂志社请求撤掉这两篇文章。
很多朋友、媒体和所里领导都埋怨我为什么要撤回文章。因为这种错误不是很严重的,只要解释清楚就行了。但是我认为,科学家,要本着最高的科学标准来要求自己。如果错误是我自己先发现的,我可以去封信做出更正就行了,但是是读者先发现的,我就应该查明原因。没想到的是,我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反而为我惹来了后来这么多的麻烦。
按原计划,我6月17日要回(中)国。我19号到家,20号和21号分别接到另外两个杂志社来信,也说有人检举,图像被重复使用,要求我做出解释。
这个时候我彻底惊呆了,几乎不会思考了。每一篇文章我都是检查过的,怎么会在七篇文章中重复使用图像?做了30多年科研工作的我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我作为一个已经发表了150多篇科学论文的科学家,也不差几篇文章,“造假”发文章对我毫无意义。
而读者向杂志社提供的还原后的图像确实是同一个图像。
我整整思考了一天,最后决定,问题很严重,尽管我对数据仍然有信心,但是图像确实出了毛病。不管是哪个技术员的问题,我作为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承担起责任。
为了减少对杂志社、研究所、(蒙特利尔)大学、项目合作者和我的学生们的负面影响,我于6月22日写信给所里提出辞职。并表明自己承担所有责任,继续配合所里的调查,将各方面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对我的辞职,所里从第一时间就是反对的,说只要弄清楚原因就可以了,无须辞职。
可是排查工作难度很大。出现问题的文章都是07-08年发表的,这些文章的实验都是在05-07年底之间完成的。五、六年过去了,有些细节想不出来了,有些人员也已经离开了。
7月11日,是个我永远难忘的日子。我在香港的一个朋友转发了一封不知来源的email,这邮件是匿名的,邮箱是不可寻的,英语是蹩脚的,用词是情绪化的。在这个邮件中有9个附件,都是power point(幻灯片)。我一对比,这9个power point附件和杂志社发给我的“读者来信”一模一样。朋友通过电脑软件发现了以“读者”身份给杂志社写信人的姓名(因为“读者”用的是家里的电脑),原来这“读者”正是我实验室的技术员。
知道是谁“搞鬼”对我很有帮助,解释了为什么我们都看不出来的问题,这位“读者”却能看出来,只有“始作俑者”,才知道在必要的时候,通过180度的转换可以还原图像。我也很快从实验室的电脑中找到了证据,证明是这个人做了手脚。我的失职在于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太相信自己的技术员了。
我对学生是抓得很严的,但是对资历长的人员所提供的数据是绝对相信的,因此对他们的原始数据缺乏细查。
8月6日我回到蒙特利尔,从所里得到的信息是,他们已做了调查,拿去了实验室的笔记本,找了两个学生谈话,他们将会给我一封信,要求我加强内部监管,这件事就过去了。

急转直下
那么怎么会出现后来的轩然大波和急转直下呢?是因为媒体。
从杂志上撤文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杂志社发现问题撤销,编辑会对作者做出评论,这是很严厉的做法;一种是作者本人自行撤销,编辑无需评论,作者可以加以评论。我属于后者。本来应该是positive(正面)的行为,为什么变成negative(负面)的东西了呢?
而且有一个问题很奇怪,在同时期被撤销的科研论文还有2篇是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包括一名哈佛大学教授的文章,都没有引起媒体及读者多大的注意,而我在二线杂志上自撤两篇文章为什么就引起滔天巨浪,甚至上升到欺骗纳税人的高度?
媒体对这件事的反应速度之快超过了美国总统的“丑闻”。8月9日我在一个上午竟然接到4个电视台和平面媒体的电话。明显是有人在利用媒体操控炒作。
下午,我接到了CBC来的电话,说问我几个问题,我就回答了,他提出要采访,我拒绝了,因为还在调查。可是没想到他在我回答问题时录了音。他马上打电话到所里要求采访,所里拒绝,他就说王教授本人已经接受采访了,并且有录音。这使得所里领导对我非常生气。但在这时,他们还是客观地同意我回答问题时所说的:我没有作假,我的数据是对的,只是图像被重复使用。
从9号开始,为躲避媒体,我只好听所里安排,呆在家里不接任何电话,成了真正的“名人”。
8月30日,实验室来电话说,有技术员已被所里勒令其拿着所有私人物品立即离开。
我们都以为这件事水落石出,实验室马上可以恢复正常工作了。
9月2日上午,人事部门来电话,要我去所长办公室,我以为是好消息。可是所长一进门就说,决定做出来了,是个很难的决定。由于我们拿到的证据只有从那个技术员家里的电脑获得的能证明有两篇文章是人为“搞鬼”,但是其他五篇文章都是用实验室电脑做的,无法证明是同一个人所为。
在所里给我的八页纸的调查报告中,以及在我和所里的辞职协议中,没有一处是说我人为造假,相反是说我从来没有造过假,而且也从未暗示或引导过手下人造假。
但我们的论文里毕竟是有重复使用蛋白图像的错误,这些错误不管是“不小心”造成的,还是人为的、有意的,哪怕只是一个人的错误,作为实验室的负责人,我也只能承担起来,因此我再次重申了两个月前的辞职。我的辞职当然也就导致实验室关闭了。

研究所承受巨大压力
真正打倒我们的不是科学上的错误,因为说到底这是一个可以通过提高管理解决的问题。真正打倒我们的是媒体的炒作。这些炒作超出了科学范畴,进行人身攻击,什么难听说什么,令我们的研究所和大学蒙羞。
要知道,我们研究所是政府支持力度最高的医院,也是捐款数额最大的。由于媒体的炒作,我们的捐款受到巨大影响,有人开始怀疑是否应该再继续资助我们,给研究所造成很大压力。迫使研究所做出严厉的举措。我很单纯,我想的就是尽可能地减少所里的压力,20年工作,我对这个研究所很有感情,为了挽回研究所的声誉,我愿意做任何事情。找我谈话两小时后,所里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可见其压力之大。欣慰的是,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肯定了我们论文的结果和结论的可信度,并陈明我们的结果已被许多实验室重复。
痛心之事
说实话,我很痛苦,30多年科研打拼积累下来的名声,在一夜之间被搞得如此“声名狼藉”。如果只是媒体炒作,我还可以理解,是为了抓人眼球,可是我最不能理解的是我们华人中,有些媒体和个人不调查,不负责任地以讹传讹。这不仅对我个人,也给科学界和华人社区带来很不好的影响。我的洋人朋友都说对于中国人这种文化很不理解。
我也想借这个机会给大家道个歉,尽管我没有造假,但是让大学、研究所和华人社区为此受到困扰和蒙羞。
作为平常人,也应该有所担待,何况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科学家?我做人的信念就是不躲避任何问题,不惧牺牲小我,而顾全大我。力求内心的平安。
我相信现在失去了的一切在今后都能再找回来。我相信个人的准则可以重新证明我自己。正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我愿意担当哪怕超出我所能担当的范围。
感谢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关心和帮助我的读者和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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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9:59 | 只看该作者
《科学新闻》:学术道德委员会的为与不为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1/9/253373-1.shtm

学校及其他研究机构的利益和声誉关系,以及学术道德委员会和规范委员会内部的成员本身未必干净、害怕引火烧身,导致多数学校的学术道德委员会长年不发生作用,学术不端行为得不到处理

继天津大学“问题千人”姚庆伟事件之后短短几个月,9月4日,又一位来自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千人”王志国因论文造假,被他所供职的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心脏病研究所关闭实验室,并免去科研权利。而他在国内引进的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王志国涉嫌造假的论文中牵扯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宝峰。出事之后仅仅3天,9月7日,哈尔滨医科大学向中国工程院递交说明称:“王志国教授与杨宝峰院士合作的两篇论文,因图片重复使用才从外国杂志上撤稿。王志国承担全部责任,哈医大的数据和结论均无问题。”

记者就这个报告询问哈尔滨医科大学,该校宣传处一位老师婉拒:“学术委员会那边说这事已经向工程院做了汇报,学术委员会也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没什么可回答的了。”

对此,多年致力于学术揭假的“新语丝”网站负责人方舟子在接受《科学新闻》采访时指出,王志国一案,因涉及到杨宝峰院士,是不会真正去做调查处理的。遇到这种学校无法处理的,应该由教育部出面进行调查处理。教育部有一个学风建设协调小组,它的职责就是处理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没法处理的造假举报,成立至今已经2年多,尽管有许多校长被举报造假,但没有见其处理过任何事件。

令学术界略感蹊跷的是,事件发生后哈医大仅向对其不具有直接管理资质的中国工程院递交说明报告,而没有向作为该校上级单位的教育部作出解释。

与此同时,本次事件中还缺位了原本应发出声音的一位主角——学术道德委员会。这一机构在各学校及其它学术机构设立,旨在“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学术道德问题的调查工作,并做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一般隶属于学术委员会。事实上,自从学术道德委员会在中国存在以来,历次学术不端行为事件中,其所发挥的功效一直微乎其微。

学术道德委员会的诞生

国家在科技教育领域经费投入增加的同时,教育界和学术界学术失范的现象也频频发生,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些事件的发生,是教育部和各科研机构加强师德建设和规范学术道德的“诱因”。

2002年2月27日,教育部出台印发《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其目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促进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按照这一文件的要求,高等学校校长要亲自负责学术道德建设,并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管理机构在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随后,教育部邀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在京部分高校领导和专家教授代表参加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座谈会,强调“抓好学风建设”。

此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相对较早地成立了学术道德委员会,隶属各自学术委员会,主要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向校长提供调查明确的结论和处理建议。中国两所最高学府的举动也带动了其他高校,特别是近几年,各所高等院校纷纷成立学术道德委员。

2006年11月,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宣布将设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处理与国家科技计划相关的科研诚信问题。 按照这一办法,科技部、行业科技主管部门、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科技部则负责查处影响重大的科研不端行为。

在这之后3个月的2007年2月,中国科学院对外宣布,将专门设立科研道德委员会,受理院内和院属科研不端行为的投诉,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直指六大类科学不端行为。

无论哪种称谓,其目的都是协助推进中国科研诚信建设工程。

偶有建树

然而,曾被人们寄予厚望,认为能有效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塑造良好学术环境的学术道德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调查和处理的案件寥寥无几。

北大社会学系蔡华“剽窃”事件和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博士论文造假事件,算是其中的案例。

2006年底,因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文章指控蔡华就读巴黎第十大学期间完成的博士论文《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中国的纳人》存在剽窃、伪造和使用虚假数据等问题,北大人事部、学术道德委员会对此开展调查。三位校内外同行专家经认真核查,提供了详实的鉴定意见,认为蔡华涉嫌学术剽窃的事实清楚。并经过近3年时间,学术道德委员会四次会议认真审定,就蔡华问题做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蔡华在社会学系内就其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公开检讨;建议学校相关行政部门根据蔡华问题的性质、对问题认识的程度和院系意见做出相应行政处理。

2009年,西南交大校长亲自向媒体宣布,经过校学术委员会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取证,证实黄庆十年前的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涉嫌抄袭问题成立,且性质较为严重。校方宣布: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简单回顾这一事件:2007年12月,西南交大接到关于学校副校长黄庆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涉嫌抄袭问题的匿名举报。2008年3月20日,根据6位学科专家评审结论,认为黄庆论文抄袭成立。4月,学校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在此期间,学校收到关于黄庆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涉嫌抄袭问题的七人联合署名报告,开始邀请国内外专家再次判定论文抄袭问题。2009年6月6日,西南交大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认定,黄庆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性质较严重。7月10日,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取消黄庆博士学位,撤销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这两次事件属于高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调查而有结果的罕见案例,大多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基本是碌碌无为。

“对于学生和一些低水平、低级别的老师,学术道德委员会是会去调查的,像复旦大学规范委员会也有过调查。但涉及到地位比较高的,如院士和校长级别的,他们是不愿意去处理的。”方舟子告诉《科学新闻》,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去促进学术道德委员会或学术规范委员会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做出取消黄庆博士学位、撤销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案件是非常罕见的,大部分时间,学术道德委员会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

为与不为

2010年7月8日,有网友发帖指出,上海大学教授、复旦大学博士朱学勤2003年再版博士论文有抄袭、剽窃,认为朱学勤的论文存在学术不规范,“将间接引用伪装成直接引用”;大量引用西方学者的研究材料,却未加以注明。随后,众多媒体展开后续报道。

7月13日,朱学勤致函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高调要求“启动调查机制,辨明是非,还我清白”。为此,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决定予以调查。

经过近半年的调查,2011年1月7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发布“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学术规范字[2010]9号),认为,尽管朱文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部分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

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起初的“高调行事”相比,其结果让方舟子很是气愤,并以“朱学勤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的覆灭”一文声讨之。方舟子在文中指出,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抄袭Susan Dunn《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一书,“雷同段落一比较,一目了然,连小学生都知道。”朱学勤的抄袭是拿了一本英文著作,一路翻译下来,把大面积的摘译当成了自己的原创,属于低水平抄袭。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结果一出来,“复旦大学的袒护和朱学勤的嚣张,让我多花点时间关注了一下此事,才发现朱学勤的问题比我当初了解的还要严重得多。”方舟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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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20:02 | 只看该作者

《 中国青年报》: 王志国是什么教授?

王志国是什么教授?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9月19日   07 版)



    本报讯(实习生方磊 记者叶铁桥)近日,《细胞科学期刊》刊登声明,撤销王志国等于2007年在该期刊发表的一篇研究论文。这是王志国近期被撤销的第三篇论文。同时,记者辗转从蒙特利尔大学医学院获知,王志国在蒙特利尔大学获得的最高职称为 “合同教授(Professeur sous octroi)”。
    《细胞科学期刊》的声明称,王志国等人的论文滥用和重复使用他们发表的其他论文中的图片,违背了该刊的编辑政策,必须撤销。通讯作者之一的王志国声称“对此负全部责任”。
    与此同时,王志国的身份也被质疑为只是该校医学院的副研究员。记者在查询蒙特利尔大学医学院网站后发现,在网站和学院2010~2011学年的年报上,均显示王志国的专业技术职务是Chercheur agrégé(法文,副研究员)。
    然而,在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系的网页上,王志国的简介显示为“现任蒙特利尔大学教授,加拿大蒙特利尔心脏病研究所药学系的教授、资深科学家,加拿大蒙特利尔FRSQ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
    对于专业技术职务的质疑,王志国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年报上的数据是错误的。在询问准确职务时,王志国说,“我是教授和研究员。”在记者进一步追问是不是蒙特利尔大学医学院的教授时,他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然而,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在蒙特利尔大学,王志国为“合同教授”。“合同教授”是从2010年开始启用的新名称,之前叫研究员。这种“合同教授”工资和福利是由项目或基金资助的,没有终身制,跟单位的合同有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合同教授”主要从事研究,并参与研究生培养。而且,只有成绩突出的“合同教授”经同行评审与大学审批后,才可转为大学的正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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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20:04 | 只看该作者

《 中国青年报 》批《七天》

谁是神秘莫测的“技术员”
叶铁桥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9月10日  头版)


    王志国因论文出现问题所引发的事件似乎就要落幕了——“是实验室的技术员捣的鬼!”王志国说,正是这个目前已经消失的技术员上下其手,不仅在论文中频频“一图多用”,而且别有用心地把这些情况抖搂给媒体和学术界,从而引得舆论哗然。急切之下,害怕资助受影响的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心脏病研究所也不得不痛下杀手,对王志国作出了严厉处分。(9月9日《中国青年报》《王志国:论文事件“是有人在专门整我们”》)
    作为当事人,王志国的这番解释还颇有说服力。此解释一出,国内为他鸣不平的声音多起来了。有人还摆出了“阴谋论”,认为王志国近年来频频在国内申请基金获得头衔,领着加拿大的薪水为中国作贡献,由此引发了加拿大方面的不忿,遂授意小技术员做了小手脚,从而重创了这位著名科学家的清誉。
    笔者在采访此事件时,也一度觉得王志国的解释令人信服,只是抽离开情节,梗概却似曾相识——国内的一些事件中,最后归咎于“临时工”的还少吗?没想到在这次论文事件中,也会有这样一个可疑的技术员在捣鬼。
    按常理而言,这个技术员破坏实验,制作假的实验照片,王志国就应该到加拿大法院起诉这个技术员。就算没有惩处,将这个技术员揪出来接受学术委员会的调查,让自己恢复声誉也好。毕竟,王志国一直都在强调“我本着最高的科学标准来要求自己”,不应该置自己的科学声誉被践踏而不顾。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王志国不仅没有这样做,而且,他在接受采访中也不愿提及这个人的姓名和其他信息,说这属于大学和研究所保密范围的事,不能公开。
    由此出现了这样一种境况:根据王志国的解释,他除了管理不善外,全然是个受害者,而且被伤害得特别严重,这都是因为有一个别有用心的技术员在后面耍阴谋、做手脚。至于这个罪魁祸首究竟是怎么回事,第一,此人已经被勒令离开了研究所;第二,此人的信息必须保密。
    事情就此走入了死胡同,笔者不愿恶意揣测这位技术员是否存在,却也免不了好奇:这个技术员究竟为什么要当“余则成”,潜伏在王志国的实验室里好几年,先是悄悄地动手脚,埋下引线,俟论文发表,再亲手点燃炸药。此人何以如此老谋深算,到底安的什么心思?
    由于找不到这个技术员,真相暂时无法解开,笔者的好奇心也没法得到满足。令笔者遗憾的是,蒙特利尔大学心脏病研究所的报告里,也从没提到过这个技术员,所以,也许只能寄希望于这个技术员什么时候能像水门事件中的“深喉”一样,自动现身讲清原委了。
    然而,技术员之外,笔者却从加拿大一位教授那里了解到,根据加拿大的学术事件处理程序,按常规,在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出来以及研究所的处理决定作出之后,相关材料会让当事人亲自过目并签字。如果不同意,当事人有畅通的申诉渠道,实在不行还可以上法庭打官司。王志国所获得的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中,里面有“违反了科研的行为准则和偏离了科学研究人员应有的责任”等措辞较严厉的表述,如果爱惜声誉真如鸟儿爱惜羽毛一般,当事人也不大可能接受这种调查结论。
    这位教授还介绍,在加拿大,学术机构作出调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后,当事人一般不会再多说什么,有了之前的认可,之后再说什么不仅不妥,而且也没有用。
    不过,毫无疑问,王志国解释正在起作用,至少在国内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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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2-3-6 22: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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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3-8 20:15 | 只看该作者
王志国他太太就是实验室唯一的实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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