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的时候,签的时候是offer to purchase(第一次合同), 那时候是要交首付,一般交20%,但也可交5%。在inspection后,他们就与你签deed of sale(第二次合同). 从那一刻起,你就要开始供楼,说明你已接受所有的一切。他们当然想你赶快签,他们好收钱,但那时的工期还未结束,所以这时候你有权到工期结束的时候再签。因为我当时没有经验,以为inspection后,楼就一切都搞好了,因此就将租的房子退掉,无办法就被迫与他们签了deed of sale, 入住了这个还未完工的楼,我们这里不少人是这种情况下入住的。希望广大同胞吸取我的教训。
Post by pheonetix;3019692
"在此之前你可以拒签合同"是指什么合同,延期的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