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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l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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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房租+市政税+学校税) 的基础上再算 GST 和 QST 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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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2-3 20:04 | 只看该作者
照理讲,房东把房子出租出去,但是地税和校税是房东必须缴纳的,房东到他自己报税的时候,在房租收入那一栏,可以把这两项税作为费用抵掉他应税收入。这是普遍的做法。你的房东现在的做法是把他应该交的地税和校税转嫁到你的头上。你现在要搞清楚这个additional rent是否可以包括地税和校税,叫他把相关的法律条文拿出来给我们瞅瞅。别怕,如果真拿得出来,我很乐意学习一下,长知识了嘛。
Post by Allard;3041952
非常感谢 Genew 提供的这个信息,尽管不愿意看到不利于自己的内容。恐怕还真是说这方面的。仔细研究了几遍,显然 这市政税和学校税属于 addtional rent. 既然有"Who is responsible for paying GST and QST on an additional rent provided for in a commercial lease?" 从这看来,这 additional rent 是要收 GST和QST的。

现在,我归纳的意思是
“1. 房东拿出自己的民用住房房子出租,即是一种商业行为,他是提供了出租服务的,所以这种服务收税是符合法律的。
2. 学校税和市政税属于 additional rent,根据上段的内容,看来也要加一起支付GST和QST了”。

尽管对方的律师还没有发来任何资料,但我准备要从了。还有哪位大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赶紧说上两句话呀?
蒙城小曹 514-581-2231,Financial Security Advisor,微信号:mcxc16。服务范围:1,投资:RRSP养老基金,RESP教育基金等;保险:人寿,重病,旅游(含超级签证);2,个人报税14年经验,往年报税错误调整(最多10年);3,个人税及福利咨询,新移民牛奶金,消费退税申请;4,宣誓师true copy服务。请在上午9点到晚上9点来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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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2-3 20:59 | 只看该作者
蒙城小曹,您是不是个人税报得太多给报糊涂了?麻烦您回去再问问贵公司的注册会计。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怎么看觉得您怎么不门道,估计得把注册会计看得吐血。


Post by needlaurel;3042075
照理讲,房东把房子出租出去,但是地税和校税是房东必须缴纳的,房东到他自己报税的时候,在房租收入那一栏,可以把这两项税作为费用抵掉他应税收入。这是普遍的做法。你的房东现在的做法是把他应该交的地税和校税转嫁到你的头上。你现在要搞清楚这个additional rent是否可以包括地税和校税,叫他把相关的法律条文拿出来给我们瞅瞅。别怕,如果真拿得出来,我很乐意学习一下,长知识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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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2-4 09:46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报税和商业报税是不同的。如果没吃透商业报税的规定,也没吃透个人报税的规定,就不要开讲座误导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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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2-4 10:51 | 只看该作者
Z!Z,不要班门弄斧,是你自己太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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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2-4 12:1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ngel;3042111
蒙城小曹,您是不是个人税报得太多给报糊涂了?麻烦您回去再问问贵公司的注册会计。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怎么看觉得您怎么不门道,估计得把注册会计看得吐血。


我觉得人家小曹先生挺热情助人的,很多时候都是在义务帮忙,耐心答疑。大家不要动不动就爆粗口,用狠话挖苦人。好像为了给自己出口气似的。大家应当多点儿理解和与人为善。挖苦别人只能显得自己素质,涵养不怎么高;更何况,没有人能一贯正确。支持小曹先生一下!希望他能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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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2-4 12:49 | 只看该作者
各位各位,凡是出来混的,肯定那是有两把刷子的,否则那不是坑蒙拐骗吗?!勉强自己要当博导,那会很累,也招人讽刺挖苦什么的。下次答疑的时候,如果没把握不要紧,先问清楚您那注册会计师,真搞明白了再出来解惑,公众场合发言不同开讲座,想热情办好事顺便为自己打个品牌什么的,有时候也会适得其反。良药苦口啊,千万别说俺素质低没涵养(说实话,本人就是因为素质不太低,至今也没敢出来开讲座)。


Post by 大土豆;3042349
我觉得人家小曹先生挺热情助人的,很多时候都是在义务帮忙,耐心答疑。大家不要动不动就爆粗口,用狠话挖苦人。好像为了给自己出口气似的。大家应当多点儿理解和与人为善。挖苦别人只能显得自己素质,涵养不怎么高;更何况,没有人能一贯正确。支持小曹先生一下!希望他能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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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2-4 13:58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ngel;3042357
各位各位,凡是出来混的,肯定那是有两把刷子的,否则那不是坑蒙拐骗吗?!勉强自己要当博导,那会很累,也招人讽刺挖苦什么的。下次答疑的时候,如果没把握不要紧,先问清楚您那注册会计师,真搞明白了再出来解惑,公众场合发言不同开讲座,想热情办好事顺便为自己打个品牌什么的,有时候也会适得其反。良药苦口啊,千万别说俺素质低没涵养(说实话,本人就是因为素质不太低,至今也没敢出来开讲座)。


您的素质是高是低不能自己说了算吧!麻烦您听听别人对你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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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2-4 14:2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大土豆和蒙城小曹一样可爱,网上的事情别较真,素质高的注册会计师都在忙正事答疑解惑挣大钱,就剩下咱们啦,同喜同喜。
Post by 大土豆;3042375
您的素质是高是低不能自己说了算吧!麻烦您听听别人对你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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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2-4 18:45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ngel;3042357
各位各位,凡是出来混的,肯定那是有两把刷子的,否则那不是坑蒙拐骗吗?!勉强自己要当博导,那会很累,也招人讽刺挖苦什么的。下次答疑的时候,如果没把握不要紧,先问清楚您那注册会计师,真搞明白了再出来解惑,公众场合发言不同开讲座,想热情办好事顺便为自己打个品牌什么的,有时候也会适得其反。良药苦口啊,千万别说俺素质低没涵养(说实话,本人就是因为素质不太低,至今也没敢出来开讲座)。


唱的比说的好听,讲座比报税好听,报税的时候发现没有讲座的时候好听,报完税后发现非常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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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2-5 15:0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这样理解

房租+市政税+学校税是房东提供销售服务的总价,GST/QST针对这个总价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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