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付你补偿取决了你单位。有些CHEAP的单位,不休也不给你钱,要你以后补休。万一把你FIRE了,什么也没有了。
三周假要达到5年的工作时间。所以通常到12年9月你可以享受的。
父母金是可以分开来休的,但建议你不要。休二周后又停又再休,要REACTIVE YOUR FILE,要单位又提供ROE,很烦的,不要说你烦,单位的财务也烦。 有时还要打电话去问,一搞一个多小时。
Post by 98761;3055006
如果2月开始休父母金, 然后两个月后上班.
按规定可以当年休两周正常假期, . 如果不休,一般单位应该支付相应的补偿. 如果在8月再申请两周父母金,不休那两周假期,是否单位仍支付假期补偿.
如果上面的不符合法规定, 休那两周假期,然后再申请一周无薪假, 可否申请那一周的父母金.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07年9月开始工作, 当年没休假, 按规定5年可以享受3周有薪假期,请问这个5年是如何界定的, 是11年就可以.(从几月开始, 8月休可以吗), 还是必须12年9月以后..多谢解疑.只是想了解法规,没有投机取巧的想法. 查了一些资料,都没有涉及, 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