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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rontob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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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康大遇害中国留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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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2-6-8 22:5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stereonet;3101981

林俊生前是Concordia大学研究生,为了紧急援助林俊父母来加办理林俊的后事,Concordia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已经做了不少工作,近经该大学相关部门批准,特设立林俊走好基金会,接受各界人士的捐款。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事馆以及满城华人网也及时对外公布Concordia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设立的林俊走好基金的账户信息。

可是,《X天》突然冒出一个叫“X华基金会”,以“帮助林俊家人”的名义号召大家向他们捐款。不知林俊生前与那家华文报纸及其“X华基金会”有什么关系?“X华基金会”以“帮助林俊家人”的名义号召大家向他们捐款是否事先征求了林俊家人的同意?“X华基金会”以前多次向华人募捐,究竟干了什么有益于华人的事?该基金会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按时向侨界公布他们基金使用情况?希望大家警惕“郭美美”等人,防止她们利用大家的善良谋取私利!

希望大家千万不要给没有信誉的个人基金会捐款,以防上当受骗!
而将钱捐到Concordia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设立的林俊走好基金的账户,其信息如下:

Client Name: Lin Jun Rest in Peace Foundation  

Transit: 05981  

Account: 1004696  

Financial Institution #003  

RBC ROYAL BANK  

2157 GuyMontreal, QuebecCanadaH3H 2L9  

CODE SWIFT: ROYCCAT2 

Email: [EMAIL="LinJunFoundation@gmail.com"]LinJunFoundation@gmail.com[/EMAIL]

如果您想捐助林俊家庭的话,也可在Concordia大学的网站通过信用卡直接捐款。
网站地址:https://advweb.concordia.ca/cf/og/On...cfm?des=T4300C

欢迎转贴!谢谢!
不管被害人家庭来到加拿大是什么目的或者动机,看了被害人生前和马尼奥塔的关系,我都不会有丝毫怜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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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2-6-9 22:20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breenmike;3102043
客观的说,看了被害人和马尼奥她的关系后,我觉得死者不值得同情。俗话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我这些话极端的话,或者被害人真的和马尼有种特殊关系,比如金钱或者物质,感情什么的。那被害人身前为什么课余还要打两份工呢?既然出国不是为了学习而是赚钱的话,那何必要到康大来读书呢?

林俊无非一羔羊,碰到了披着羊皮的狼而已。

现在众多华人都在咩咩叫地哀悼呢!殊不知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被狼吃掉?羊,本来不就是被吃的么?而华人都是羊么?不是,我就不是。所以我只可怜他死得太惨,而不想悼念他;更不会给他捐钱,那不成死了儿子得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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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2-6-9 22:2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breenmike;3102048
不管被害人家庭来到加拿大是什么目的或者动机,看了被害人生前和马尼奥塔的关系,我都不会有丝毫怜悯之心。

好歹可怜他一下吧!死得是太惨了点!
同性恋是合法的,无可非议;但合法的东西多了,不见得都是安全的。安全套也未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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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2-6-9 22:36 | 只看该作者

你不是羊

Post by liukai;3102509
林俊无非一羔羊,碰到了披着羊皮的狼而已。

现在众多华人都在咩咩叫地哀悼呢!殊不知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被狼吃掉?羊,本来不就是被吃的么?而华人都是羊么?不是,我就不是。所以我只可怜他死得太惨,而不想悼念他;更不会给他捐钱,那不成死了儿子得了钱吗?

你Y就是一逻辑混乱的傻X,看你Y造的句, “合法的东西未必都安全”,简直TMD 废话,什么时候合法的东西就一定要安全了,这还用你解释,挨得着吗?

大家都知道你不想悼念了,也不想捐钱了,没人拿刀逼你,就别使劲表白了,犯得着吗?

死了儿子得钱? 你Y满脑子都什么思想,虽说加拿大是很乡村气息,不过你Y的这思想也太TMD土鳖了吧。
说自己的话 让别人去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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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2-6-10 16:12 | 只看该作者

你不知凶手是严重的反华反犹种族分子吗

你不知凶手是严重的反华反犹种族分子吗?你自认为已经修炼到不是羊的境界了吗?华人不团结,等自己哪天遇到什么事情,再像羊一样哀咩,恐怕也没有谁来会帮你。
Post by liukai;3102509
林俊无非一羔羊,碰到了披着羊皮的狼而已。

现在众多华人都在咩咩叫地哀悼呢!殊不知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被狼吃掉?羊,本来不就是被吃的么?而华人都是羊么?不是,我就不是。所以我只可怜他死得太惨,而不想悼念他;更不会给他捐钱,那不成死了儿子得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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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2-6-11 07:52 | 只看该作者
你这个说话怎么这么不中听呢。这里学习打工的中国人很多的吧,难道你还要批评我们这些学习打工的人吗?
Post by breenmike;3102043
客观的说,看了被害人和马尼奥她的关系后,我觉得死者不值得同情。俗话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我这些话极端的话,或者被害人真的和马尼有种特殊关系,比如金钱或者物质,感情什么的。那被害人身前为什么课余还要打两份工呢?既然出国不是为了学习而是赚钱的话,那何必要到康大来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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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2-6-11 09:16 | 只看该作者

请有英文好的帮忙翻译并转到英文网站上吧。

看到国内的一些分析,录相开头活着被绑住的人是luka magnotta.他是故意做成林自愿被绑的样子(有很多两人身体照片对比分析)。那么现场杀人的不止luka一个人。(前面有两个人表演,后面录相时还有其它人的影子)而且最后一个镜头脖子被割开时是穿着衣服的。大家分析是进门后被强行拖到浴室放血致死,林的头部有瘀血,死前进行过反抗。不想看到他被冤枉,请英文好的人帮忙翻译分析放到本地网站上,希望能引起警方注意,还他一个清白。也许头部不会再出现,那个是凶手如何杀人的证据,也许被埋起来了。
http://tieba.baidu.com/p/1651999746?pn=3 (里面有对比图说明)
http://tieba.baidu.com/p/1652238602 (案情分析)
其实还有更多的案情分析,贴吧里现在水太大,看过后找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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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2-6-12 17:19 | 只看该作者

再去看看加拿大宪法吧! 那里没有提到性取向歧视。 同性恋在世界很多地方都是非法的,

在有的国家还有判死, 自由民主的美国大部分州也没有合法同性恋, 只是不把同性恋抓起来罢了。 Montreal是世界最宽松的,是世界同性恋大本营, 希望中国的同性恋都来蒙城。
Post by sanlang31;3101785
网友们都有权作为一个普通人来悼念逝去的受害者。生命已去,表达自己的哀思和痛惜,以及对受害人家人的慰问都是正常的人的行为吧。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必须用这件事来表达某种政治立场,如果某些人想要表达的话,有很多渠道的,相信支持你们观点的人会参加会赞助。

但是这件刑事案件,多数人还未能从惊吓中出来,案件还未开审,审判结果也还早。这个时候某些人提出来什么一系列反人类的罪行,有些太急切了。如果真的想要贡献什么,那就用自己现有的媒体影响力去给加拿大法院施压,重视华人的对这件案子的整体诉求,以求一个公正正义的结果。

另外,加拿大宪法中《权利与自由宪章》规定禁止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性取向歧视,等等,大家入乡随俗的话也不要再去发一些歧视性话语了。不懂法,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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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2-6-13 10:48 | 只看该作者
在CTV的新闻网上看说明晚上有纪念活动,为什么这里什么消息也没有?具体在哪里,什么时间啊?
至少穿上黑衣服去表示一下.
http://www.ctv.ca/CTVNews/Canada ... -Lin-murder-120613/

A memorial is planned in Montreal for Lin tomorrow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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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2-6-13 13:30 | 只看该作者
找到了,具体时间在下面连接,奇怪怎么没人在这里发布消息,是只能亲朋好友参加的吗?
http://claimyourinnocence.wordpr ... ounced-for-li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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