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rosemary0212;3110378
% T8 }! _; \. W3 e4 f* n3 d8 j* ` 说说跟前房东的纠葛吧。一月份房东寄信来问六月要不要续租房合同,新房租要涨每月五十块,一个月内答覆。按照魁省规定,如果不答复自动视为接受条款同意续租。否则需要书面答复,或拒绝续租则到期搬走,或拒绝更改条款则视为续租并交由租房管理部门(房管局之类的)Regie du logement协定最终条款。当时我们觉得房子住得还不错,位置街区都满意,而且才搬来一年也懒得动,就说接着住。可是房租涨的有点离谱,怎么样也得讨价还价一下。我还特意给房管局打了电话咨询涨价幅度,人家说每1000修缮投入可以涨3块。房东入冬那会给每户换了窗户,粗算一扇窗1000,估计花了五六千,涨不到20块。其它税和保险涨点,怎么也到不了50。于是花了10块钱寄挂号信给房东说希望续约但不同意涨价。0 `, k! _5 i S" e: j2 @: M3 F. y
) V2 L/ z# [. d( M6 p当时回信时其实想说跟房东应该会先找我们自己谈谈价,看能私了就完了。而且当时也没意识到这一回信就意味着续约。签合同前有个你来我往的很正常。结果过了两周加在门缝里个房管局的申请调解文件,基本上意思就是房东已经去递了调解申请,续约后的房租由房管局决定。申请费68块(好像)房东也付了。; `: y+ d, W$ K2 A/ {& 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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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去房管局虽然似乎麻烦点,但毕竟公正公平,也好。申请文件被面附录了如何准备听证会的注意事项,全是法语的根本没看懂几个字,也没在意。其实压根就不知道房管局裁决是通过法官听证会形式的,当时就想说等着房管局通知新房租了。' X0 I' F7 M6 ~" e( `) E6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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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死不死的三月份我俩去看了个家附近的二手房,各方面都刚刚好于是风风火火的就买了,定了五月下旬交房,正好租约到期。四月初,距离约满两个月,我又花了10块钱寄挂号信给房东,说这都俩月了还没收到房管局的信儿,我不打算续约了。当时想说按规定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我这晚了点应该没事,不行跟房东谈谈呗。也不知道之前拒绝涨价就等于续约,反正真是挺法盲的。结果房东也寄挂号信回来,说我已经续约了不是说不租就可以不租的。现在必须等房管局处理房价,催也没用,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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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得,事情想的太简单,房东不是省油的灯,而且动辄都得写信才能找他也忒贵了。既然跑不了租约那就转租给别人吧,还两个月时间。于是各种发帖,各种看房。很快,一对多伦多的小情侣就决定接我们的房子,我们也都讲清楚续约后房价待定的情况,他们也ok。去联系管理员签转租文件时,问题来了。管理员非说新合同上要写涨价后的房租,否则不给签,另外转租还要交200手续费。话说管理员也住在楼里,但是主要管打扫修缮,其它做不了主,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关于续约的沟通都得给房东写信。房东在楼里口碑很差,属于很霸道不通人性的那种。管理员新来时还挺客气,后来也愈发颐指气使,狐假虎威。* n) ?: F( m9 }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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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管理员的无理条款告诉那对小情侣后,他们也很生气,觉得我们怎么坐地涨价,发帖前不问清楚。我们也觉得很不合适。几番沟通他们同意付200手续费,我说我去找房东谈谈。几经周折通过管理员约到房东面谈,去之前我跟老公讨论了几套方案,比如可以不要车位但是保持房价(车位单加也是50)等。结果去见了二十分钟,房东果然如传闻一样霸道不通人情,什么都不答应,反而反要我们补偿他付房管局的申请费。谈完出来各种不痛快,欺人太甚啊。你要说稍微让步我可能被欺负点就忍了。你这么横我就不信了。加拿大这么完善的社会各种规章制度都是让人觉得公平合理的,我现在这么堵肯定是你在这霸王条款,我就不信找去房管局最后还是我们受气。4 t$ ?0 i* \( X1 e. g9 m
6 h8 G- Q, s2 {9 O' \* z9 z5 t决定势必讨个公道后,那边小情侣挨不住了,说不打算租了,价钱差太多。我们也开始着急,想讨公道也得有时间啊,每天上班哪有闲工夫跑房管局折腾。眼看就一个月了,租不出去垫房租可要命啊。赶紧重新发帖报价是涨房租之后的价钱,公道不公道的能出手就算了。可是等来等去无人问津。那几天那叫一个纠结,每晚跟老公就翻腾来翻腾去睡不着觉,发愁这房子怎么租。发帖说能六月接手的我们付300,心里打算着不行多付一个月争取七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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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顶着帖子一边琢磨着还是该咨询房管局问问怎么办。某天上班抽空给房管局打电话(每次平均等待时间半小时),一说情况人家说转租根本就应该按原先房租转,保持同样条款,也不该收任何手续费,像我这种房租待定的情况,要在转租协议里注明,之后由新房客接手在房管局的申请即可。按规定的转租程序是:1、旧房客找人,2、旧房客跟新房客签转租协议,注明双方姓名地址,租约起止日期以及其它特殊条款(网上有表格),附原租房合同复印件,3、旧房客书面通知房东转租决定,并提供转租起日和新房客姓名电话(网上有表格),4、房东如不同意需有严重的拒绝理由,并在15天内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租生效。新房客的租房合同就是原合同外加转租协议。! g( w2 d; B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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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挂断我这叫一个后悔啊,真是无知被犬欺,早识破房东的霸王条款早就顺利的把房子转给内小情侣了,结果现在费半天口舌,生一肚子闷气,时间耽误了,还让人家觉得被我们忽悠了。现在又回到原点,发帖,原先房租,只剩三周。1 L0 ?4 `* b. z- u$ o
* y+ n, B- E7 A: r租金一降果然顺利的找到了转租的。也是对小情侣,准备当新房结婚的,跟我们去年一样。小伙子看见我们满屋各种结婚照和温馨的装饰就好像看见自己未来的家似的。按照房管局的程序非常简单且顺利的完成了手续,房东屁也没放,影也没见。看来自己的霸王条款是不敢写在纸面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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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小半年的风波终于圆满告一段落。总结经验,还是那句话,无知被犬欺。以前上学时住downtown搬过很多次,也转租过很多次,现在回想起来每次都被无理收过手续费,有的95,有的200,当时就觉得怎么都是手续费价钱差这么大,现在才知道这钱就不该收,叫价的当然可以随意开价了。估计大部分看到此文的人都以为转租手续费是正当收费。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大家省下一笔生活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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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l* w! H' S+ K; G5 ?6 t附上Regie du logement关于转租的信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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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协议ASSIGNMENT OF LEASE AGREEMENT:
6 c& d3 Z9 O! i" Ghttp://www.rdl.gouv.qc.ca/en/pdf/rdl817e.pdf
+ c7 w$ m1 m) H0 Z5 x' `& k; l. r通知房东转租决定Notice to assign the lease:
- t j/ [- ` a- Q3 R5 I! Mhttp://www.rdl.gouv.qc.ca/en/pdf/rdl802e.pdf 我们要把这贴顶起来,让更多的同胞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