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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6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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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时候未婚男女屋主名字归属问题.请教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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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9-25 10:5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们明年结婚,他现在付的首付,那么你的份额大致是结婚之日起,你们共同对房子所有权的部分 =  你们对房子归还Mortgage后的权益 - 首付 - 结婚前的月供)。

如果你们离婚,你有权优先居住该房,但你需要从共同财产中支付他婚前为房子支付的费用。
Post by a6a9;3152658
跟男友交往3年多了,他蒙城人,我温哥华人.计划明年结婚.最近他看中了一个发展商要开发的独立屋(地点新开发区蒙城).房子明天4月完工. 男友出的首付. 他说房子要写他的名字. 有说了写名字不代表什么,未婚男女买房子不好写俩人名字,我会对你好啊, 这省份很保障妇女权力.....ETC.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情理上我当然认为我的名字应该也给加上去.可是我确实没给他提供帮助(付部分首期什么的),不好意思坚持要他写.
懂法律的GGMM来给我说说. 我当然想跟这男友白头偕老,可万一以后我俩分开了. 房子归属是要怎样.
假如结婚后男方供的贷款,我出的日常开销......到时候,我是不是要净身出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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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9-25 16:06 | 只看该作者
我除了没看清你明年要结婚,其他的都看清了。 还是那个问题,男方结婚前买的房子, 在婚后还要继续付房贷的情况下, 女方如果对房贷,或者房屋的improvement有贡献的话, 是会被返回部分你贡献的那些钱。 但你一定是没有50%的产权的, 除非你婚后负担了相当于50%产权的贷款。我在这里见过类似离婚案件,就是这么判的。结婚登记后加名字是在买房的notary那里,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相当于一个新的房屋买卖的价格(大约1000左右),你的名字加在ownership上同时也必须加在贷款上。 你最好不要把所有钱都花在日常开销上,而是应该分一部分在贷款上, 然后你男朋友分一部分在日常开销上。 否则你很难证明你在婚后对房屋的实质性贡献。 法律规定,如果是co-ownership的房子, liability(mortages, taxes and improvement expenses)是50-50的, 但utility可不是, 吃喝拉撒的费用更不是了。

我所说的至少绝大部分是对的,因为曾经跟一个律师聊过类似问题。但我讲不了那么详细和确切。 你最好去花个150刀找个律师咨询一个小时,就很清楚了,我们网友本来就不是专业人士,这又是个很复杂的事情, 你却又指望我们能给个明确的答案,怎么可能呢。除非有谁经历过一模一样的事情。
Post by a6a9;3153193
LS的你看清楚我的问题了没?
我说的是我们计划明年结婚.结婚以后假如俩人工作.他付的供款,我出的日常开销. 怎么说我没贡献呢?柴米油盐,电费水费,电话电视,地税...ETC.你说我用钱会少吗? 到时候他的收入用来供他的房子, 我的收入全花在我们共同开销上了.可最后万一有个啥情况.他的房子是他的. 我能剩下些什么?这还不是净身出户?
我想争取的是结婚后属于我的那部分产权,好吗?或许会少于50%,但现在不懂具体要怎么操作啊?是结婚登记后加名字?费用多少?还是有其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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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9-25 16:5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6a9;3153194
很失望,这贴点击率300多了,回复才4个人. 首先感谢这四个GG的回贴.
这版块究竟有没有懂蒙诚法律的GGJJ. 来给我分析下. 感觉LS的回答都不靠谱,都是自己情理中的想法.
我记得上这边UBC时老师有说过,一结婚婚房(做为长居处),它就必然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呀, 不是吗? 我就想验证这点.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在乎房产证上有没有我名字的. 我以后一定要有产权,但不是非50%不可.


你他妈什么态度??来网上问问题谁有义务必须要回答你?大多数人就只是把你当笑话看看了。

感觉别人答案不靠谱你去花钱找个律师问问不就靠谱了。舍不得花钱又想要靠谱的答案,这么廉价的行为很符合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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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9-25 20:04 | 只看该作者
你男朋友很精,让你自己出生活费。不写你名字,就分开。看他在乎你不。
为什么明年结婚?既然有打算了,干嘛不现在?不好意思:你们各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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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9-26 14:28 | 只看该作者
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呀,想要50% 产权,不付房贷,也不符首付。
Post by a6a9;3153194
很失望,这贴点击率300多了,回复才4个人. 首先感谢这四个GG的回贴.
这版块究竟有没有懂蒙诚法律的GGJJ. 来给我分析下. 感觉LS的回答都不靠谱,都是自己情理中的想法.
我记得上这边UBC时老师有说过,一结婚婚房(做为长居处),它就必然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呀, 不是吗? 我就想验证这点.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在乎房产证上有没有我名字的. 我以后一定要有产权,但不是非50%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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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9-26 20:3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生活在这个国家,就要按这里的游戏规则办。建议如下:

1,丑话必须在结婚之前说清说透,将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清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此婚绝不能结,否则后患无穷,婚姻也不可能维持长久。

2,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在结婚之前,找律师和公正师签署婚前协议。

只有这样方能保护双方权益并具有法律效率。这里很多家庭都是这么做的。

附:按你说的情况,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在他名下并由他首付及供款,那就是他的婚前财产,如果没有任何协议,即使婚后全由你出日常生活费用,今后万一离婚,房子你肯定是没有份的,那怕是百份之一都没有。至于他在经济上如何补偿你,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你想要占有一定的份额,就要一起付款,前面有朋友说的就是很多家庭采用的方法----开一个共用帐户,供房和日常开支都在这个帐户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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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9-26 20: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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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9-30 09:5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wcsyq;3154039


如果没有婚前协议,分两种情况:
1 作为婚房,你们共同居住。该房作为男方带入婚姻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即使房产证不变更,不影响你的权益。别说还有贷款,即使房子付清了,你也能理直气壮的要你的份额


This comment is kind of incomplete.

It depends on many factors, e.g. the length of marriage, whether they have children, proportion of down payment,  etc.

In summary, this could be a complicated issue that needs lawyer and judge's discretion.

在这个问题上,容易出现两种极端,一种是国内的思想,认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一定是谁的。另一种是看到国外保护女方的案例,就依葫芦画瓢地认为婚房自动归双方所有。

基本的原理是,婚前的财产就是婚前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逐步过渡为共同财产。

实际上,在加拿大,这种房产双方的份额,取决于很多因素,甚至涉及到法官的自由心证,因此如果离婚双方真的有较大分歧时,应该请律师根据各自的理由,在法官面前呈现其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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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9-30 10:5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情我一个朋友有类似经验。律师的答复是房子是没结婚时候买的,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归男方,但房子增值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对半分。比如说他10万在婚前买的,之后结婚,再离婚的时候升值为15万,你就有权分(15-10)/2=2.5万。
这主要是看个人决定。我的看法是你男朋友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抢在结婚之前买这个房子,让这个房子在他名下,你走的时候分不到房子。这种事我见得多了去了。如果他真是情比金坚,他甚至会用这个房子来表示对你的爱的。正是在婚前买的房子,他出钱还把你的名字写上,最能证明他对你不存二心。这样的事情我也见过。我同意你说的,如果他供房,你负责其它支出,那房子就是你们一起承担的。就算你需要照顾孩子无法工作,不承担任何支出也是一样——如果没有你的付出,他如何能安心工作赚钱?
不过你也不要因此就放弃这段感情。我也见过一样的例子。女方心里很不舒服,但又不想放弃,就接受了。现在都十年了,也过得很快乐。而且越处越崇拜她老公。现在这个世道,离婚率高,人人都有点小心眼,这也不是什么很恶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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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11-4 19:08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sdosod;3155348
这个事情我一个朋友有类似经验。律师的答复是房子是没结婚时候买的,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归男方,但房子增值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对半分。比如说他10万在婚前买的,之后结婚,再离婚的时候升值为15万,你就有权分(15-10)/2=2.5万。
这主要是看个人决定。我的看法是你男朋友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抢在结婚之前买这个房子,让这个房子在他名下,你走的时候分不到房子。这种事我见得多了去了。如果他真是情比金坚,他甚至会用这个房子来表示对你的爱的。正是在婚前买的房子,他出钱还把你的名字写上,最能证明他对你不存二心。这样的事情我也见过。我同意你说的,如果他供房,你负责其它支出,那房子就是你们一起承担的。就算你需要照顾孩子无法工作,不承担任何支出也是一样——如果没有你的付出,他如何能安心工作赚钱?
不过你也不要因此就放弃这段感情。我也见过一样的例子。女方心里很不舒服,但又不想放弃,就接受了。现在都十年了,也过得很快乐。而且越处越崇拜她老公。现在这个世道,离婚率高,人人都有点小心眼,这也不是什么很恶劣的事情。

"比如说他10万在婚前买的,之后结婚,再离婚的时候升值为15万,你就有权分(15-10)/2=2.5万。"这个能确定吗?如果能分到增值部分的一半,那和拥有50%的产权有什么区别(如果楼主没付首付,她当然也没权要首付的一半)?

我觉得一个男人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还和楼主你这么计较,说明他没想或者说没信心和你一辈子,还对你留着一手呢。我家房子我没出首付,没供过月供,我就出些日常费用,老公在婚前买房的时候就写的我们两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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