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dvd rw;3221959
你在公眾論壇上非常不要臉的寫你的國罵,這一點足夠證明你的道德低下。這個論壇是蒙城華人論壇,不是蒙城中國人論壇,華人講華語給華人聽,中國人講中國話給中國人聽。現在聽到中國這兩個字都像听笑話一樣,中國官方電視台的海外華語第四套,每每在台灣新聞中有人說到中國這兩個字,都要畫面下方修改成為大陸這兩個字。你說的中國話應該是大陸話,中國人應該是大陸人,這是你的合理的邏輯嗎?
Post by dvd rw;3229264
為甚麼總是要代表其他的人?做好自己就對了。我只好對你講,有些人生長在沒有法制的環境裡生成了極端自私的思想意念,根本沒有對別人的尊重。在一個民主的法制國家應該是這樣的,你會不滿意一項法律但是一定要遵守這項法律,不遵守是要受處罰的。你可以到法庭去挑戰你認為不對的法律請法庭判決,你自己沒有權力阻止那項法律的使用。商店的規定也是你必須遵守的,你不滿意可以去政府相關單位申訴,但是你沒有任何理由不遵守,好像商店鎖住店門後有人從出口進入的情行就是違背店主的意願,違反了商店的規定。
我講的話有的人可以不同意,但是他不能因為這樣子就可以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胡亂講我是商店的人員。沒有證據講出的對別人不好的話我認為和謊言是相同的,好像有人說在其它商店買到$93的貨品在夏威夷要$140還要多,可不可以提供證據來證明這不是為了宣洩不滿才這樣講的?
我要對你再講,你看到我寫繁體字就會認為我不是台灣人就是香港人的認定是可笑的。